罗马书
4 既然这样,关于我们血统上的祖宗亚伯拉罕+,我们该说什么呢?2 如果亚伯拉罕称义是由于行为+,他就有夸耀的理由了;但是在上帝面前,他没有夸耀的理由。3 圣经怎么说呢?“亚伯拉罕信从耶和华,就算为义人了+。”4 工人+所得的工钱,并不算分外恩典+,而是他该讨的债+。5 可是,人不倚仗行为,却信靠+把不敬虔的人称义的主,他的信心就算正义了+。6 大卫表示,人不靠行为就蒙上帝算为义人,是有福的。他说:7 “过犯得赦+、罪蒙遮盖的人多么有福!+ 8 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人多么有福!+”
9 那么,这种福只临到受了割礼的人吗?还是也临到没有受割礼的人呢?+我们说:“亚伯拉罕有信心,就算为义人了+。”10 那么,他算为义人的时候情况怎样呢?是受了割礼还是未受割礼呢?+不是受了割礼,而是未受割礼。11 他得了割礼作为凭证+。这割礼就像印记一样,表明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已经凭着信心而成为义人。这样,凡没有受割礼而怀具信心的人+,亚伯拉罕就成了他们的父亲+,好叫他们算为义人。12 此外,他也是受了割礼的人的父亲。这些人不但紧守割礼,而且跟随我们祖宗+亚伯拉罕的脚踪,效法他未受割礼时的信心行事。
13 亚伯拉罕和他的苗裔得了应许+,可以承受世界,并不是由于律法,而是由于凭着信心+而成为义人。14 如果恪守律法的人才能承受产业,信心就没有用处,那个应许也等于作废了+。15 其实律法导致上帝降怒+。没有律法,就没有犯法的事+。
16 可见,人得着应许,是由于有信心,又靠着分外恩典+。这样,亚伯拉罕苗裔+的所有分子就有把握得着应许+,不但那些谨守律法的有把握,连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也有把握。(亚伯拉罕是我们所有人的父亲+,17 正如经上记着说:“我已经立你做多国之父+。”)在上帝面前,情形就是这样。上帝能使死人复活+,又能使未有的像已有一样+。亚伯拉罕对这样的上帝有信心。18 他虽然本已没有希望,却仍然本着希望怀具信心+,结果成为多国之父+,正如先前有话说:“你的苗裔将来也是这样+。”19 他的信心并没有减弱。他想到自己差不多一百岁+,身体像死了一样+,撒拉也丧失了怀胎的能力+,20 但是他因为上帝的应许+,就没有由于不信而动摇+,反倒凭着信心而大有力量+,把荣耀归于上帝,21 完全坚信上帝不论应许什么,都能实践+。22 所以他就“算为义人”了+。
23 “算为+义人”这句话,不是单为了他而写的+,24 也是为了我们这些必蒙算为义人的人而写的,因为我们信靠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25 耶稣被交去处死,是为了我们的罪过+;他复活,是为了使我们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