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道就是真理”
人比上帝更公平吗?
1958年11月19日的《纽约时报》报导有一位父亲被纽约市的一个法官“判往培勒维尔医院(Bellevue Hospital)受精神检查,因他曾蓄意用火点燃纸片烧伤自己的儿子腿和脚。”儿子在送院留医后据报导说:“伤势不重,约为第一级至第二级的火伤。”这是多么骇人!当我们在报上读到这项新闻时无疑会摇头叹息说,但是世上有多少人却诬蔑天父上帝犯了更惨无人道的罪行!既然各国的法律尚且禁止残忍和不寻常的刑罚,那么认为公平,慈悲和仁爱的上帝会对人施行这种酷刑可算是合理吗?难道上帝也需要一位精神病医师吗?让我们按圣经所显露的事实推理一下。
圣经对上帝创造地球,为人类预备居所和创造第一对男女的经过作了一项简单的叙述。上帝吩咐人类“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而使其变成一个普世的乐园,同时也要管理地上各样的活物。(创世记1:28)当然,人类得到这些幸福并非因为他们曾立过什么功劳而配得这种奖赏。反之这乃是上帝的恩赐。但上帝对他们作了一个试验以探测他们是否服从,他命令人类不可食园中某棵树的果子。当第一个人类亚当从上帝获得一个女人作妻子时,他也将这个命令通知了她。——创世记2:16,17。
圣经的记载告诉我们夏娃因食了禁果而犯了上帝的诫命。诚然,她是被骗的,但这乃是因为她对上帝缺乏体会和感激的缘故。她宁可听从一个陌生者的话而不听从上帝的话,因为她宁愿冒险牺牲手上所有的一切以博取更多的东西。用现代的口吻来说,她赌了一次博,但结果赌输了。但亚当却没有被骗;他也没有赌博,反之他愚蠢地牺牲一切以求和妻子一起。——创世记3:1-6。
上帝的道告诉我们亚当活到930岁便死去。他死时有什么事发生呢?他有升到天上去吗?若是如此的话,他便反因违背上帝的诫命而得益了,所以他绝没有升到天上去,因为耶稣曾说过,“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那么亚当是不是被打下有烈火燃烧着的地狱呢?他会因为一次忤逆便被打下烈火熊熊的地狱里受苦吗?若是真有其事的话,上帝自然应该在事前警告他有这样的刑罚。甚至人为的法律也不容许在犯了罪之后再更改刑罚。所以亚当死时并没有升到天上,也没有下到地狱的永火中,他只是按照上帝的判决遭受毁灭:“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在被造之前亚当在那里呢?根本没有亚当其人存在。在他死了返回尘土之后,亚当又在那里呢?同样地根本没有一个亚当存在了。——创世记3:19。
假若上帝真的为了亚当一次忤逆便判他永远受苦,那么上帝岂非表示他对人的行动感到愤怒若狂而蓄意报复吗?其实上帝对人类绝没有看得如此认真。上帝若是这样小气的话他岂不是和一个男子因为所爱的女子拒绝嫁给他而将其杀死一样无理吗?这样的人并没有为对方的幸福着想;他其实并不爱那女子;他只是爱自己而已。人类虽然谴责这种罪行但却教人说上帝做着同样的事。不,上帝的行为绝不会和一个自私的失恋者一样。反之他只是对一般他向其表示仁爱的人说:“你若不赏识我所赐给你的东西,你便不会永远享有它们。”到人死亡时这些恩赐便终止了。
这样的说法是合情合理的。圣经告诉我们“上帝就是爱。”(约翰一书4:8)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和其他所有的受造物都是出于一种不自私的动机。为了他们自己的幸福和裨益起见他们实在有承认他们的创造者的至尊地位和对他们的恩主表示感激的必要。他们可以借着顺从而这样行。但是他们若表明自己不配享受上帝的恩典,上帝并不会恼羞成怒大发雷霆而判处他们永远受苦。反之他只是规定他们若如此便会失去他原本打算赐给他们的幸福而已。这种惩罚并不是受苦而是“归回尘土。”这乃是其他许多经节所一致证实的。
“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他所打算的当日就消灭了。”“活着的人知道自己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上帝的道并且将人与兽类比较说:“他们都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诗篇146:4;传道书9:5,10;罗马书6:23;传道书3:20。
唯有这样圣经其余的教义,例如将人的死亡比作沉睡和他们会在复活时苏醒过来等,才会合乎情理。罗马天主教的教士和尔夫(Msgr.Harry J.Wolff)宣称人一死便可与上帝相见,但若真是如此的话,那又何必有复活呢?唯有人在死时是毫无所知的,他们才会像耶稣所说的一样仍旧留在坟墓里:“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稀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受审。”顺带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审判日会延续一千年。——约翰福音5:28,29,彼得后书3:8。
那么,常被人用来支持永远受苦的几节提及“永火”和“不灭之火”的经文又应作何解释呢?我们首先应该注意的是圣经是上帝的道,因此它是绝不会自相矛盾的。它必然有,事实上亦的确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正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上常会用比喻性的话去表达我们的意思,圣经亦一样。因此你若对这些经节的上下文详加查阅,你便会发现它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例如耶稣有一次提及绵羊和山羊,另一次说宁愿割断一只手或挖去一只眼。所以火的用法也是比喻性而非实际性的。它只是毁灭和灭绝的象征而已。因此在圣经中我们读到:“上帝却要灭绝一切的恶人。”这个结局也称为“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马太福音25:41;马可福音9:43;诗篇145:20;启示录20:14。
由此圣经很清楚地表明的合理结论便是:人类并不比上帝更公平。上帝并不会苦待他的受造物。上帝并不需要一位精神病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