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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69年
《守》69 10/1 579-580页

宗教真理的标准

在许多彼此冲突的宗教道理中,你怎能知道哪一个是真实的呢?你可以运用宗教真理的标准——圣经——去衡量一下。

人类的每一样活动都必须有个标准。例如,家庭主妇在烘饼时把各物放入量杯或量匙里以便取得衡量的准绳。在工业上也有尺码和型式的标准、价钱的标准、试验的标准、安全和卫生的标准等等。

“标准的主要作用之一,”《大英百科全书》说,“是除去导致矛盾的情况。”既然在工业和家庭中有此必需,在宗教道理方面亦然。在决定是非真伪方面,宗教真理的标准是绝不可少的。

圣经便是宗教事务的标准。保罗,耶稣基督的一位使徒,很明白这点,而他的同伴路加也称赞比哩亚城的马其顿人运用圣经去决定保罗所说的话的真实性。——使徒行传17:11。

为了说明今日你可以怎样运用这个标准去决定什么宗教道理是真的,让我们试举人的“魂”这个道理为例。许多宗教的道理宣称魂是与生俱来而不死的,在人死后便离开躯体,继续使那人有知觉地存在;如果人在生前作恶,他的灵魂便下到火狱受苦,行善的便上天堂享福。也许你一向都毫无疑问地接纳这些道理,可是用圣经来衡量一下它们又怎样呢?

倘若这些道理是真的,请想想它们与圣经比较起来所发生的困难;由以下的问题可见一斑:如果第一个人亚当在上帝造他时便有一个不死的魂的话,他的哪一部分对他的行为负责——魂抑或身体呢?若是魂的话,为什么他无罪的身体要遭受罪的惩罚呢?如果犯罪受罚的是身体,为什么有些宗教道理声称需要得救的是人的“灵魂”呢?圣经明确地指出,人并没有一个不死的魂,反之人本身便是一个“魂”。因此亚当不仅是身体的一部分犯罪而是他本身犯了罪。——创世记2:7;哥林多前书15:45。

那末,圣经究竟有没有说上帝规定犯罪的惩罚是要在烈火熊熊的地狱中永远受苦,像有些宗教道理所声称一般呢?这些人时常用来支持灵魂受苦之说的圣经经文其实在象征性的场合上采用“受苦”一词。但这些经文决不可能指不死的灵魂在实际的火狱中受苦而言,因为罗马书6:23清楚地指出罪的代价乃是死亡,而这话也与上帝告诉亚当的话相符。既然“魂”便是人本身,那末人死去之后自然没有留下什么东西可以受苦了,岂不是吗?——创世记2:7。

既然根据圣经所说死亡是罪的惩罚,那末倘若亚当没有犯罪而死,他会在何处永远生活下去呢?他会在地上过活还是在天上呢?倘若他不死便不能上天堂,而不犯罪又不会死的话,这岂不是说罪和死对人类说来是一种幸福吗?可是上帝却警告人不要犯罪,并说罪会招致死亡;圣经也说死亡是人类的仇敌。(罗马书5:12;哥林多前书15:26)所以,声称上帝从起初就定意要使一切好人上天堂的主张怎可能真实呢?

耶稣基督曾把一个死了四天、名叫拉撒路的人复活过来。(约翰福音11:43,44)拉撒路在死时到了哪里呢?一位相信灵魂不死的人可能说他上了天堂。如果是这样,而他被复活时又要返回地上的话,那末耶稣将他复活是否真正仁慈呢?同时,倘若拉撒路去过天堂,何以他没有对人谈及他在那里见过些什么呢?

根据上帝的真理标准所说,事实的真相便是拉撒路在死去时从未离开过坟墓。他在死去的四日内是毫无知觉的。请翻开传道书9:5,看看圣经怎样坦白地指出这件事实。它说:“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

他们的情形好比一个人在浴缸里滑了一跤,撞着头部以致失去知觉一会儿,他在这种情形之下是毫无所知的。因此死去的人也与此无异。死者是毫无所知的。

与圣经所说“魂”就是活着的人本身这件事实一致地,圣经也说“魂”是会呼吸,饮食,有血和会死的。——约书亚记11:11;利未记7:18;耶利米书2:34;以西结书18:4;约伯记7:15,《新世》。

既然灵魂不死的道理以及恶人入地狱、好人上天堂的主张都与宗教真理的标准圣经不符,那末除了认为这些见解是错误的之外,还能下什么其他的结论呢?因此,一个寻求宗教真理的人岂不应该把这些教义和其他伪宗教的道理一起扬弃吗?上帝之道的真理可以帮助人摆脱这些伪宗教的道理而获得自由。——约翰福音8:32。

因此,如果你被自相矛盾的宗教道理所困惑而想知道某个教义是否真实的话,你绝不须倚靠猜测。你可以打开上帝命人写下的道,看看这项教义是否符合上帝所感示的真理标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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