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安
在非洲东南的马拉维国内,耶和华见证人正遭受残酷的迫害——殴打、强奸、甚至谋杀。为什么呢?只因为他们保持基督徒的中立,拒绝购买党员证,他们若购买便会成为马拉维国家政党的党员了。(约翰福音15:19;18:36)他们所遭受的残暴待遇引起了世界各地人士良心不安。
事实上,这些暴行引起了德国国会下议院在波昂进行一连串的讨论,当时是1976年三月。例如,在回答一个问题时,韦殊纽斯基部长的一部份答复是:“联邦政府已把耶和华见证人在马拉维受迫害的报告作为派遣大使向马拉维政府表达德国的意见的理由。”
耶和华见证人并非要求世俗政府为他们采取行动。但他们知道这等暴行使有思想之士感到震惊,因为上帝赋予人的良心是无法认可穷凶极恶的暴行的。因此,保罗论及那些并不携有上帝律法的民族“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马书2:14,15)马拉维的政府官员何时才会达到良心认真不安的程度,以致他们终止施于耶和华见证人身上的残酷迫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