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法原情
多年之前,加拿大的一位少妇从事偷运毒品,不慎将毒品卖给警方一位密探。警方于是在全国通缉她归案,但七年来都无法查出她的所在。在这段时期内,她开始跟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她所学到的知识使她感到良心自咎;最后决定向当局自首。
可是,律师劝她否认控罪,因为时间已过了很久,而且证供不足。但她在这件事上坚要保持忠实,使律师大感恼怒,于是向她尽量描述她要受的狱中苦况,以及儿女离开母亲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她的良心不为所动,于是聘请另一位律师,案件交由亚伯达高等法院审讯。辩方律师提出她良心发现的记录,这是由于她与耶和华见证人交往和研读圣经而养成强烈的良心责任感所致。由于案情严重,法庭必须有十分独特和例外的情况才能不判她入狱,法庭却略法原情地判处她仅受六个月的缓刑监视,并且不须罚款或向警方监视官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