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箱
◼ 基督徒的年幼子女在成为未受浸传道员之前,应当参与外勤服务至多大程度?
基督徒父母都渴望儿女进至成为耶和华手下成熟、虔诚的仆人。(撒上2:18,26;路2:40)甚至在幼年,基督徒家庭里的儿童就应当能够为自己基于圣经的信仰清楚辩护。儿女若从孩提时代开始就跟随父母从事外勤服务,便会在灵性上迅速进步。不过,孩子若要喜爱外勤服务,渴望成为未受浸的传道员,从而继续参与宣扬王国的工作,就必须受到推动这样行。这是十分重要的。这需要父母仔细训练他们。(提前4:6;提后2:15)有时,如果父母同意,其他具备资格的传道员可以予以一臂之助。——见《职务》99-100页。
品行良好的孩子伴随基督徒父母从事逐户传道之际,他们学会如何传道。不过,他们并不会因此被视为未受浸的传道员,除非他们已养成个人的传道效能和教导技巧。基督徒父母与子女一起工作时,可以决定孩子参与见证工作至多大程度。儿童若尚未成为未受浸传道员,就不应自己作回访,也不应陪同别的儿童从事外勤服务。父母可以装备儿女从事外勤服务,也可以让儿女在不同方面作出参与,例如诵读一节经文、分发单张或杂志、或者向住户展示书刊里的插图等。孩子渐长时,则可以在讨论中作较大的参与。
借着适当的训练,孩子学会体会传道工作的严肃性。他们会响应父母的指导,按着规矩行事。父母不应当把尚未成为未受浸传道员的儿女留在传道集合地点,期望别的传道员予以照顾。关心儿女的父母意识到自己负有个人的责任,要看管儿女的活动。当然,其他负责任的传道员也许乐于予以协助,参与训练会众里一些衷心渴望在传道工作上事奉耶和华的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