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尊重生命的母亲
1970年初,纽约市的B太太开始发生内出血。这种情形继续下去,她于是决定找医生商量。
一月29日,她接受在布隆克斯据说颇有名望的一位医生检验。他说B太太怀了孕,虽然她会小心地服用避孕丸。可是,他说找不着生命的征象,因此怀疑胎儿是否仍然活着。他认为阴道出血是由于肾脏和子宫附近起了疡肿所致。
在同一日她被送往曼克顿的一间诊所检查。二月五日星期四,检查的结果透露B太太怀了孕。可是,医生仍然认为胎儿无法活下去。
提议堕胎
医生认为既然没有希望作正常的分娩,于是提议堕胎。他提议用刮宫方法。此法是将胎儿或胚胎从子宫壁刮下来。医生解释若不如此行则死胎所引起的传染会危及她的生命。-
B太太宣称只要在她体内的婴儿稍具活着的可能性,她决不同意堕胎,因为这样行违反了上帝律法。她是一位耶和华见证人,深知堕胎在上帝眼中被视为谋杀。(出埃及记21:22,23;约翰一书3:15;启示录22:15)她决心尊重上帝对生命的看法。
医生于是传见她在外面等候的母亲,并重申他的建议。可是B太太再次拒绝,医生遂宣称倘有任何不幸发生,他决不负责。
在二月她再作了两次检验,检查结果依然证明她继赎妊娠,但医生的见解却坚持不变。
其他医生推荐堕胎
在三月,B太太往见纽约市的另一个医生。作过初步检查之后,医生说胎儿似乎不是活着。他也推荐堕胎,可是声称用刮宫手术已太迟了,因为这种手术通常是在妊娠初期施行的。
妊娠达到这个阶段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堕胎。一种方法与剖腹取子术类似,即用手术在子宫内除去胚胎。或者也可以从腹部注射盐溶液以杀死胚胎和诱发分娩。
第二名医生声称B太太的自然流产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他认为她的身体迟早会排出胚胎,因为他相信胎儿已经死去。
另一项诊断
这时候发生了另一件事。有一天B太太由于出血而十分衰弱,以致忽然晕倒不省人事。
她的妹妹立刻将她送往长岛一间医院。经过X光检验后,据报子宫内完全没有胎儿。
可是,B太太的妹妹是一位注册护士,她要求看看X光照片。她询问子宫部位的一大片黑暗是什么。他们回答说那仅是由便秘所形成的“宿便”。
她的妹妹又质问,既然B太太没有怀孕,何以腹部会隆起呢?他们说B太太的腹部隆起仅是‘“啤酒肚”而已。可是B太太妊娠期间根本没有喝过啤酒或任何酒精类饮品。
从以后的发展看来,这项诊断简直错误到极点。
生命的征象
到五月,第三位医生开始承认婴儿可能仍然活着。他说B太太既然怀着胎儿已这么久,现在也许会有顺利生产的可能。由于他不是产科医生,遂将她的病例移交给希隆克基斯的另一位医生。
医生作了检查之后,首次给B太太一项确实的保证,胎儿实在是活着的。他开始为她预备在曼克顿的犹太纪念医院分娩。
九月四日B太太在医院再受X光被验。医生告诉她胎儿长得太小,并说胎儿有畸形或不正常的可能。这也是其他医生在以前提及过的。
由于认为孩子应该有多点时间作自然发育,医生没有实行催生。可是医生说她若不在九月下旬分挽,他们便会施行剖腹手术。那时胎儿己越过产期数周之久了。
一个男孩
1970年九月十九日,B太太再度入院。这次她顺利地产下一个六磅十五安士的活泼男婴,各方面都十分正常!医生无须施行剖腹手术。现在B先生和太太在三个女儿之外更添了一个男孩子。
婴儿生下之后,B太太同意住院施行割除疡肿手术。可是,护士们对她大施压力,想迫她接受输血。她们认为她若拒绝便会有‘生命危险’。当她因为这件事违反上帝的律法而断然拒绝时,她们说她的行动太“可怕”了。但这批护士当中有些却曾为别的妇人堕胎。B太太指出她们的矛盾,一方面迫她‘保存生命’,同时却参与杀害其他生命。——使徒行传15:20,29。
B太太认为最好回家休养,在医生照料下逐渐培养体力和血液,以便有较佳的健康在后来接受手术。
这项经验充分表明服从上帝律法而不鲁莽地采取未成熟的行动乃是明智之举。最初两位医生的劝告也许是诚恳的,可是他们的建议却会牺牲一条生命。由于将上帝的律法置于首位,‘服从上帝为统治者过于服从人,’结果得以保存一个生命。——使徒行传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