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往知来看宗教
第7部分:约公元前1500年以降——印度教——你的名字是宽容
“人人都应该跟从自己的宗教。”——拉玛利殊拿,十九世纪印度教的改革者
宽容通常被人认为是一种美德。无论如何,这个字用来描述那称为印度教的巨大世界宗教的确颇为适当。1985年,据报世上大约有6亿5000万人自称信奉印度教,占世界人口百分之13.5左右。
有人将印度教称为“一种复杂的国教,其中含有许多不同的派系,”它只是“印度所有宗教的通称”而已。《新大英百科全书》对事情并没有加以明确解释;它承认,“人试为印度教所下的定义,每项尝试都在某方面证明令人不满,特别是鉴于最优秀的印度教学者,包括印度教徒本身,都各自强调整体中的不同方面。”
无论如何,印度教是一种古老的宗教。它起源于现在巴基斯坦部分的印度河流域。一群称为亚利安人的印欧语民族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移居该地。由于他们认为某些著作含有神圣知识(《吠陀》),他们的宗教于是称为吠陀教。吠陀教所含的若干成分采自今日伊朗人祖先的宗教。可是,正如《宗教与伦理百科全书》解释,“巴比伦文化与早期印度教文化之间有许多共同之点”,由此表明可能有巴比伦的影响存在。原来居民的宗教以这些外来道理为基础,经过多年受到其他宗教所影响之后,在信条和仪式方面加以增添或减少。继续从多个来源吸收了许多成分之后,结果便产生了印度教。
主张和习俗
亚利安人为印度教的阶级制度奠定基础。最初的四个阶级逐渐发展,后来竟分为数千个附属的阶层。这四个阶级据称出自原人(puruṣa, 普鲁沙)身体的不同部分。普鲁沙这个梵文词语的意思是“人”或“男人”,亦即人类的始祖。
据称从原人之口而生的婆罗门阶级是宗教领袖;从他两臂而生的刹帝利是军事和政治领袖;从两腿而生的吠舍是农人、工人、商人;从他两脚而生的首陀罗则是奴隶阶级。“不可触贱民”乃是最低阶层的人,他们的职责或生活方式包括从事宗教上不洁的活动。虽然印度和巴基斯坦在40年前已把印度教阶级制度最苛刻的形式定为非法,但这种制度的若干成分仍然存在。
有一个时期,以动物作祭牲曾是崇拜的重要部分,需要由祭司主持必需的仪式。婆罗门祭司的势力日益强大,后来甚至成立一个支派,称为婆罗门教。奥根(T. W. Organ)说:“祭司们受人畏惧和尊崇比诸神更甚,因为祭司只要把仪式变更一下,就可以消灭敌人。”由于献祭仪式越来越复杂,遂产生了一种趋向,强调苦行主义或肉体上的禁欲。
轮回是基本的信条。这个信条最迟在《优婆尼沙昙》(《奥义书》)中宣布。《优婆尼沙昙》是印度教的一套经书,最可能是在公元前第一千年的上半期写成。书中主张人死后在天堂或地狱暂住,然后按照业律转世为人或动物,比生前所享的地位较高或较低。人生的目标是要获得解脱,摆脱无情的再生循环,被那称为梵天的一切秩序的终极来源所吸纳。
吠陀教信奉许多的神。不过,据《印度哲学概念》一书所载,它的信徒对此感到不满,因此“逐渐趋向一神的概念,……把以前的诸神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概念化的神。”因此,称为梵天的神是不具人格、没有任何属性和特质的,但却化身为各个不同的神祇。
渴望解脱的观念是基于历史家杜兰特(Will Durant)所谓的“对生命的厌恶……,这是印度教一切思想的暗流。”这种黯淡、悲观的态度建于《弥勒优婆尼沙昙经》,它问道:“此身既为诸般欲念所苦,例如愤怒、贪婪、妄想、恐惧、沮丧、羡妒、与可悦的事物分离、摆脱不了可厌的事物、饥饿、干渴、衰老、死亡、疾病、忧伤等,在这些欲望中享乐又有什么好处呢?”
《普拉拿》提出一个逃避这种不幸情况的方法。《普拉拿》(意即古事)是一系列的文献,很可能在公元第一世纪辑成。这些经流传得相当广泛,是一般平民的经典。《伽路达普拉拿》声称:“真正快乐有赖于灭绝一切感情。……有爱就有烦恼。……舍弃了爱就得到快乐。”不幸的是,这种解脱方法看来与它所要减缓的苦况一样可悲。
在此之前,有时被人称为“印度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书”《薄伽梵歌》(亦即主之歌)建议三种获致解脱的方法。“责任之道”强调要履行宗教仪式和社会义务,“知识之道”包括实行静思和瑜伽,“敬虔之道”包括虔信一位人格化的神。有人把《薄伽梵歌》比作基督教国的“新约”。大多数印度人都能背诵某些章节,许多人甚至天天加以诵念。
《薄伽梵歌》其实只是印度教史诗的一小部分而已。这篇著名史诗称为《摩诃婆罗多》,含有10万诗节,算作世界最长的诗并不为过。随着把《薄伽梵歌》归并入《摩诃婆罗多》之内(可能在公元前第三世纪),印度教终于成为吠陀教和婆罗门教以外的一个独立宗教。
不断改革
印度教从开始就不断经历改革。最先的改革者是公元前第六世纪的悉达多瞿昙(释迦牟尼的称号)和瓦尔大马拿摩诃维拉,他们是佛教和耆那教的创始者。
摩诃维拉自命为耆那(征服者)家系的第24世,他根据这些人的一生创立了耆那教。该教与印度教不同之处是,它声称世界一向均存在而拒绝相信有一位创造者。它特别强调非暴力和戒杀生的教理。在二十世纪,印度领袖甘地争取印度独立时所采用的非暴力主义其实便是以政治方式实践这个宗教主张。
耆那教声称,正当的信仰、正当的知识、正当的行为,以及实践瑜伽术,就可以导致解脱。同时,它力辩凡事在基本上只是观点问题,因此认为根本没有绝对的善恶标准。这点正好与耆那教从之而出的印度教的态度一致。
大约2000年之后,在十五世纪兴起了另一个改革者,名叫那拿克。他试图编纂一套宗教法规,是印度教和回教都能接纳的。结果成立了锡克教。锡克(Sikh)一词是梵文“弟子”的意思。那拿克是十尊者之中的第一尊者,第十个尊者在1699年创立一个称为“纯真派”(Khalsa)的友爱团体。为了消除阶级的差别和强调要作信仰的精兵,所有成员都锡以“狮子”(Singh)的名号。他们要遵奉以“K”字为首的五项教条:留长头发和胡须(kesh)不剃;用梳子(kangha)把头发固定,用头巾包裹;穿着短裤(kachs), 也许在长裤之下;携带军刀(kirpan); 佩带手镯(kara)。尊者的系谱以十世为止,其后有锡克教的圣典(Guru Granth Sahib)取而代之。这本书在1604年辑成,后来在100年后加以修订。a
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加尔各答的祭司喇马克立什拿试图把印度教和他认为是最好的西方宗教思想混合起来。他辩称,正如水在不同的语言里有不同的名称,同样,“永久的智慧和至福之源,有人称之为上帝,有人称之为阿拉,有人称之为耶和华,有人称之为哈里,也有人称之为梵王。”正如“人可以凭梯子、竹枝、楼梯和绳子之助登上屋顶,接近神的方法也可以殊途同归。……不同的信仰只是通往全能者那里的殊途而已。”
这样的宽容态度使印度教的崇拜兼收并蓄。它容许有些教派带领人崇拜梵王(婆罗门教),其他的崇拜毗湿奴(毗湿奴派),还有些则崇拜湿婆(湿婆派)。它容许民间的印度教、萨克谛教、坦特拉教各以自己的方式去宣扬印度教的教义。例如,坦特拉派包括各种部落和民间的崇拜方式,强调女神崇拜。它出现于印度教的历史初期。印度人称他们的祖国为“母印度”,由一个名叫薄列妈的女神所代表。
宽容——好或坏?
英国神学家兼比较宗教学讲师帕连德(Geoffrey Parrinder)写道:“印度教不断证明本身能够吸收新的教理。”他补充说:“这种把许多教派融合或混和起来的现象也许是今日印度教最流行的主张。”显然,不少人同意印度教的宽容哲学,仿佛说,‘以你自己认为对的方式事奉神就行了。’
但帕连德却指出,“对所有信仰一视同仁”便会有“未能分别善恶的危险存在。”情形岂非变得越来越显明,宗教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吗?把恶的宗教兼收并蓄会有什么好处吗?
今日,许多人对自己的宗教表示失望。大约2500年前,属于刹帝利统治阶级的一个印度教徒也有同感。印度教无法解答他的问题。他极力寻求启迪。在下一期,题名为“妙悟——指望带来解脱”一文对此加以详细报道。
[脚注]
a 时至1985年,有330万另300名耆那教徒散居在5个不同的国家,大约有1600万锡克教徒散居于19个国家。
[第28页的附栏]
你也许想知道
印度教怎样解释轮回?《薄伽梵歌》说:“正如人脱下破旧的衣服,穿上新的,照样,居于体内的魂也要抛弃旧的身体,进入其他新的身体。”《伽路达普拉拿》解释:“生物以前生的业去决定来生的特征。……人的命运已经注定,甚至神也不能更改。”为了说明这点,《玛根杜耶普拉拿》引述一个人的话说:“我前生曾经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但投生为走兽、虫、鹿、鸟。”
印度教认为牛是神圣的吗?《黎俱吠陀经》和《阿吠陀经》两者均说牛是“不可杀的”。但此说看来基于杀生之诫而非再生的信仰。可是,《玛根杜耶普拉拿》指出违背这条律法的严重性,说,“人杀一牛,就要罚进地狱三世。”
印度教对恒河有什么看法?“圣人从河水沐浴而受到净化,他们的心意专注于毗湿奴神之上,遂获得最终的解脱。这条神圣的河流受人听到、想到、看到、触到、浸在其中或加以歌颂,它日复一日地使万物为之净化。甚至住在900哩外的人若高呼‘恒加,恒加’,三世以前所犯的罪也得以消除。”——《毗湿奴普拉拿》。
克拉什拿教徒(Hare Krishnas)是什么人?他们是国际克拉什拿意识协会的成员,这是个献身于印度教的传教团体,创立者为已故的巴提维但达(Bhaktivedanta)。他在1965年把信息传到美国。这个宗教含有印度教苦行主义的若干成分,崇拜集中于克拉什拿神之上,并且强调要念克拉什拿经。巴提维但达认为甚至仅是诵念神的名字也足以使人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