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的悲惨代价
每年有5000至6000万名未出生的婴儿因堕胎而丧生。你能够想象这是个多么庞大的数字吗?这相当于每周把夏威夷群岛的所有居民完全消灭!
由于大多数政府都没有小心保存堕胎的纪录,因此很难搜集到准确的数字。再者,在堕胎受到限制或被视为非法的地方,专家们只能试作揣测。不过,环球各地的堕胎情况从以下的报道可见一斑:
在美国,堕胎是第二项最常施行的外科手术,仅次于切除扁桃腺。该国每年施行逾150万宗堕胎手术。大部分接受手术的女性都是未婚的——每5个女子便有4个是未婚妈妈。单身女子终止怀孕的次数比产子高出一倍。可是,以平均而言,已婚妇女产子的次数则相当于堕胎的十倍。
在大多数居民是天主教徒的中美洲和南美洲,堕胎的法例是世上最严格的。不过,非法堕胎仍然极为普遍,以致严重危害妇女的健康。以巴西妇女为例,她们去年总共进行了四百万次堕胎。超过40万名妇女由于手术后引起并发症而不得不寻求药物治疗。在拉丁美洲,大约有两成半的孕妇终止怀孕。
跨越大西洋来到非洲大陆,当地的法例也非常严格。堕胎导致伤亡是司空见惯的事,尤以那些向非法医生求助的贫苦妇女为然。
在中东各地,许多国家均有明文规定,严厉禁止人堕胎,可是,一些有能力负担昂贵手术费的妇女仍然可以找到许多堕胎门路。
大部分西欧国家容许人在某些情况下堕胎,其中以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最为开放。英国的国民保健服务自1967年堕胎合法化以来,一直保存堕胎个案的纪录。该组织留意到,堕胎合法化后,堕胎个案增加了一倍,私生子、性传染病、卖淫以及各种生殖机能失调的个案也随之大增。
东欧目前正经历巨变,当地的堕胎法例亦不例外。据估计前苏联每年约有1100万宗堕胎个案,位列堕胎数目最高的国家之一。由于避孕工具缺乏,经济条件不佳,该国妇女平均一生中可能进行六至九次堕胎。
在东欧各地,堕胎的趋势越来越普遍。一个惹人注目的例子是罗马尼亚,该国前政权为了鼓励人民多生育,遂严格禁止堕胎,也不许人采用避孕方法。妇女被迫最少要生四个儿女。结果,到1988年,罗马尼亚孤儿院由于被遗弃的儿童大增而有人满之患。自从革命政府于1989年废除堕胎的限制以来,每4个婴儿便有3个被人工流产,其堕胎比率为欧洲之冠。
亚洲的堕胎数目是全世界最高的。中国大陆实行一子政策,推行强迫堕胎。据报该国每年进行1400万宗堕胎,为亚洲各国之首。在日本,妇女以小型雕像,伴以婴儿的围嘴和玩具,来悼念被人工流产的婴孩。公众人士不放心服用避孕丸,因此堕胎遂成为实行家庭计划的主要方法。
在亚洲各地,尤其是印度,医学技术的发展使争取女权的积极分子处境相当尴尬。羊膜穿刺术及超声波等技术能在孕妇怀孕的初期便探知胎儿的性别。长久以来,东方文化一向重男轻女。因此,在测试性别和堕胎手术可以容易进行的地方,大量女性胎儿被人以堕胎杀害,结果造成男女出生比率不均衡的现象。女权运动现在处于进退两难的困境,因为它在实际上要求妇女有权把自己所怀的女性胚胎打掉。
在亚洲,由于一般人重男轻女,医生把数以千计的女性胚胎打掉
母亲的感觉
像进行其他手术一样,堕胎也有若干程度的危险和痛楚。在怀孕期间,子宫颈口紧闭以保护胎儿。强行把子宫颈扩大以及用仪器插入内部可以引致痛楚和损伤。用真空吸引术堕胎只需30分钟左右便可以完成人工流产,当其时有些孕妇也许会感到中度至极度的疼痛和痉挛。把盐水注入子宫里也能使孕妇提早发生产痛。有时医生会用前列腺素来引发产痛。阵痛可能持续十多小时或甚至几天,结果令孕妇心力交瘁。
堕胎后随即引起的并发症包括大量出血、子宫颈受损或破裂、子宫被刺穿、血块凝结、麻痹、情绪激动、发热、发冷和呕吐。如果胎儿或胎盘仍有一部分残留在子宫内,便很容易引致感染。堕胎手术做得不彻底是常见的事,因此病人可能要再次接受手术以便把残余的组织清除,有时甚至连子宫也要割掉。英美和前捷克的官方研究显示,堕胎会使不育、输卵管妊娠、流产、早产和婴儿有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大为增加。
美国前任卫生局长C·埃弗里特·库普指出,“有些妇女曾堕过胎,现在极渴望生儿育女,但却不能再生育了。对于这些妇女的情绪反应和内疚感觉,”从没有人作过研究。
研究所拣选的对象应把一些洁身自爱的青年基督徒包括在内。这些青年人尊重生命和上帝的律法,在婚前保持贞洁。研究无疑会发现,这些人享有较健康的人际关系、较大的自信心,以及恒久的内心安宁。
未出生婴孩的感觉
本来安躺在母亲腹中的胎儿,突然遭一股粗暴无情的力量所袭击,他会有什么感觉呢?我们只能够凭空想象,因为真相永不会由当事人亲口说出来。
大多数堕胎都在胎儿开始形成的头12个星期内施行。在这个阶段,细小的胚胎开始呼吸和吞咽,心脏也会跳动。他能卷曲细小的脚趾、把手握成拳头、在他那多水的世界里转动——而且有疼痛的感觉。
许多胚胎从子宫里被猛然扯出,然后被一条管口锋利的真空管吸进一个瓶子里。这种手术称为真空吸引术。强大的吸力(相当于家庭用的吸尘机吸力的29倍)把细小的胎儿撕成碎片。其他胎儿则以扩张及刮宫法使之人工流产,用一把环形的利刀把子宫内膜刮出来。这样,胎儿便被切成碎片。
16个星期以上的胚胎则可能以盐水注射法使其流产。医生先用一根长针刺穿羊水囊,吸出一些羊水,然后注入浓缩的盐水。当胎儿吞咽和呼吸时,他那幼嫩的肺部便会吸入有毒的溶液,于是胎儿拼命挣扎和发生痉挛。毒液所产生的腐蚀影响把胎儿的表层皮肤灼坏,以致绽开皱缩。胎儿的脑部可能开始出血。痛苦的死亡可能在数小时之后发生。偶尔阵痛会持续一天或更长的时间,然后孕妇把一个奄奄一息的垂死婴儿生下来。
如果胎儿已太大而不能以上述较简单的手术打掉,那就只剩下一个方法——使用子宫切开术,意即剖腹把胎儿取出来,但却不是要保全他的生命,而是加以终止。医生施手术把母亲的腹部剖开,然后把一个活生生的婴儿取出来。婴孩甚至可能啼哭。但无论如何,他会被置诸死地。有些婴儿被人蓄意用窒息、没入水中或其他方法杀死。
医生的感觉
多个世纪以来,医生一直服膺备受尊崇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所倡导的崇高准则,誓言的一部分这样说:“即使别人向我提出恳求,我也决不会把致死的药物给人服用,亦不会提议别人服食这样的药物;我决不会把有害的[堕胎]栓剂给妇女使用。我要本着高尚的道德,问心无愧地执行神圣的救生工作。”
医生若终止母腹中的生命,他们要面对什么道德上的挣扎呢?乔治·弗舒医生作了以下的描述:“我初次施行堕胎手术时是个驻院的实习医生。当时我并没有为此感到苦恼。……直至我施行了几百宗堕胎手术之后,我才开始感觉不安。……我为什么有此改变?在我行医的早期,一对夫妇来找我,要求我做堕胎手术。由于病人的子宫颈很紧,我未能把它张大以进行手术。我请她一个星期后再来,那时子宫颈可能会松弛一点。后来这对夫妇回来找我,告诉我他们已改变初衷。七个月后,我为他们接生了一个宁馨儿。
“几年后,我和小杰夫在一个网球会的泳池里戏水(他父母和我都隶属于这个网球会)。小杰夫是个快乐可爱的孩子。我想起仅由于技术上的障碍,我才不致夺去小杰夫的生命,我不禁为之汗颜。……我认为单是由于母亲的请求,便把她体内已成形的胚胎强行撕成片片,实在是一项伤风败俗的堕落行为,是社会不应当宽容的。”
在美国,每5个寻求堕胎的女性便有4个是未婚妈妈
一位不再协助医生施行堕胎手术的护士描述她在一间专为堕胎而设的诊所里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之一是数点流产胎儿的身体部分。……如果孕妇回家后仍有一些胎儿的残骸留在子宫里,就会引起严重难题了。我会逐一数点胎儿的各部分,仔细检查,确保有一对手臂、一双脚、一个躯体、一个头。……我自己有四个儿女。……我的职业跟我的私人生活存有很深的矛盾,我实在不能无愧于心。……堕胎是一门很艰难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