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的错”
“对不起,我错了。我只能责怪自己!”今天,你多常听到别人这样说呢?这么坦诚的实话很难再听到了。事实屡屡表明,人即使承认自己错了,也会想尽办法,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又或者声称自己是不得已才犯错的,实在情有可原。
有些人竟然认为,犯过的责任在于自己的遗传因子!他们真的可以用这个借口为自己辩护吗?《破解基因之谜》一书对基因研究的若干领域提出异议,同时质疑这些研究工作的目的和效益。澳洲新闻工作者比尔·迪恩替这书撰写评论文章,他作了以下发人深省的结论:“近来,社会决定论者似乎越来越相信,他们已找到近乎绝对可靠的证据支持他们的理念,就是人不该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法官阁下,被告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就割断了她的咽喉——这种行为是与生俱来的,他根本无从抗拒。’”
其实不是新趋势
正如一位作家所说,这个世代快要成为“不能怪我”的世代了,委过于人的倾向看来日益流行。不过,历史记载表明,人类从起头就一直遇事推委,“实在不能怪我”这个借口至今仍然大派用场。亚当夏娃因为没有听从上帝的吩咐,擅自吃了禁果而犯罪。他们都是推卸责任的能手,各自归罪于另一个受造物。创世记把当时的对话记录下来,上帝首先说:“‘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上帝对女人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世记3:11-13。
此后,人类就新创了各种不同的信仰,又不断寻找奇异的借口,以求推脱责任,不用对自己的行动承担后果。在这些虚构的信仰当中,值得注意的就是源远流长的宿命论。一个对业深信不疑的女佛教徒说:“我觉得人要为一些自己毫不知情,生下来就要承受的事而受苦实在很无稽。但我不得不接受这是命中注定的。”由于深受加尔文的得救预定论所影响,基督教国的成员普遍相信命运。教士往往告诉哀伤的亲属,死者意外身亡原是天意。另一方面,有些本意良好的基督徒每遇到挫折,就断定这是撒但的鬼把戏。
今天,不负责任的行为日趋流行,而且深得法律界和社会人士的支持,这是有目共睹的。我们正生活在一个“权利多、责任少”的时代。
研究人类行为的专家找到了一些假设的科学证据。有些人觉得,罪犯往往会利用这些所谓的证据作为借口,随意通奸杀人、为非作歹。这个趋势正好把现代社会的心态反映出来:不肯罪己,务求卸责。
我们必需为以下的问题找出答案:科学到底有什么发现?人类的行为光是由遗传因子决定的吗?还是受内外因素支配呢?证据其实表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