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园外的婚姻
1.在伊甸乐园外,婚姻的延续产生了什么结果?渡过洪水的人是亚当那一个儿子的后代?
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旬之后,他们在乐园外仍然维持他们的婚细关系。但我们可以确定地说,从这时起他们的婚姻已不再能保持和平了。在乐园外受了咒诅的土地上,他们开始产生受罪所污染的儿女,从出生之日起便注定遭受死亡的命运。亚当“生儿养女。”(创世记4:1;5:4)过了相当时间之后,有新的婚姻睦续缔结。亚当成年的儿子开始和他成年的女儿结合起来。因此圣经的记载说他的长子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在该隐迁到“伊甸东边挪得之地”以后,圣经将他的子孙记录到第六代。(创世记4:16-24)该隐有一个弟弟称为塞特。今日的人类都来自塞特而非来自该隐,因为该隐的后代完全被洪水所淹毙。塞特的后代包括先知以诺和建造方舟使八个人得以渡过洪水灾劫的挪亚。——彼得前书3:20;彼得后书2:5。
2.谁创始多妻制度?上帝手下一些忤逆不忠的儿子怎样和人类缔结婚姻?
2 关于洪水以前挪亚的日子,耶稣基督曾亲自告诉我们当时的人“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马太福音24:38)圣经的记载并没有提及这些婚姻是怎样缔结的。多妻制度首先由拉麦,邪恶的该隐的后代之一,所采纳,因为拉麦娶了两个妻子。(创世记4:19-24)在洪水之前的挪亚时代有些来自天上的“上帝的儿子们”在地上化身为人以便和美貌的“人的女子们”结婚。圣经的记载说上帝这些忤逆的儿子们在地上的女子中间“随意挑选娶来为妻”以满足他们的情欲,并且由此产生了一族称为“尼弗凌”(Nephilim)的混血儿;他们“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至于这些“上帝的儿子们”到底每人娶多少个女子为妻以及他们有没有因为女子美貌就将她们从合法的丈夫手中抢夺过来,圣经并没有说明。——创世记6:1-4。
3.多妻者在洪水中遭遇什么命运?借着紧守怎样的婚姻制度,人类会继续生存进入重建的乐园里?
3 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所有的多妻主义者都被洪水所淹灭,因为挪亚和他的三个儿子都个别只有一个妻子。既然耶稣基督说在现今这个邪恶的世界的末期中情形会和挪亚的日子一样,我们知道上帝绝不会容许任何多妻主义者渡过这个邪恶的世界的末日而生活在上帝王国治下的乐园里。人类是由一个只有一位妻子的人开始的;后来在洪水时期人类亦由于一个只有一位妻子的人和他的几个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儿子才得以保存下来;同样地,当现今这个邪恶的事物制度遭遇末日时,人类会由一群紧守一夫一妻制的敬虔男女和他们的儿女使其毫无间断地延续下去。
4.上帝怎样表明他授权给渡过洪水的人的后代彼此嫁娶?什么使今日所有希望渡过哈米吉多顿的人将他们的关系检讨一下?
4 紧接着洪水消退之后,耶和华上帝祝福挪亚和挪亚的三个儿子,并且正如他在伊甸乐园中祝福亚当夏娃时一样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由此他授权给他们的后代彼此嫁娶,他并且说:“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创世记9:1-7)今日,在过了四千三百多年之后,世人以为地上已经充满了人而发生了所谓的“人口爆炸。”但是当现今这个邪恶的事物制度在哈米吉多顿的宇宙大战中遭受毁灭时,地上的人口会像洪水时一样突然锐减。因此所有献了身给上帝和仰望将来在上帝王国治下的地上乐园里享受婚姻生活的人现在都应该仔细而衷诚地将他们的各种关系检讨一下。他们决心要使这些关系在道德,婚姻和离婚等问题上都符合上帝的道所订的律则和标准。
5.(甲)关于婚姻的习俗和标准,我们这些生活在“末世”时期的人所面对的大问题是什么?(乙)我们可以将上帝在以往所容许的某些婚姻习俗视为今日的标准吗?
5 今日世界各地的婚姻习俗和标准颇为不同。在这些地方人订的法律可能赞成和准许这些习俗。但在现今这个危急的“末世”时期中,最大的问题是,耶和华上帝在今日的律法赞成这些习俗吗?在基督之前的许多世纪中,上帝曾在他所拣选的仆人中间容许和制订了若干婚姻的习俗,但是今日我们都不能把这些习俗看作想取悦上帝的已婚者必须采纳的标准。现在且让我们将这些习俗检讨一下。
6.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怎样试图补救她多年的不育?上帝在今日会赞成这种办法吗?
6 洪水之后四百年,耶和华的朋友族长亚伯拉罕只有一个妻子——撒拉。当他八十五岁而撒拉七十五岁时,他们仍然因为撒拉缺乏生育能力而没有儿女。撒拉于是决定收养一个小孩。为了这缘故她让她的埃及婢女夏甲和亚伯拉罕同房以便生一个儿子。夏甲果然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以实马利,于是撒拉将这个婴孩收养为自己的儿子。圣经的记载并没有亚伯拉罕在以后的十五年中将夏甲看作姨太太而和她再发生任何关系。可是在今日以这种方法补救妻子的不育,或甚至用现代的人工生殖法以求获得子嗣,已不再受上帝嘉许了。虽然上帝应许祝福以实马利和使他的后裔繁多,他却没有将这个收养的儿子立为亚伯拉罕的后嗣。撒拉自己必须成为这个后嗣的母亲。
7.(甲)上帝怎样表明亚伯拉罕其实并不需要娶妾才能将上帝所作关于他的后裔的祝福传给一个儿子?(乙)虽然许多地方有娶妾的习俗,今日上帝的仆人可以采纳这种习俗吗?
7 过了十多年之后,全能的上帝恢复了亚伯拉罕和撒拉的生殖能力;他在亚伯拉罕一百岁和撒拉九十岁的时候神奇地使撒拉为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所以亚伯拉罕其实并不需要娶妻才能获得一个后嗣以便将上帝凭合约对他所作的应许,即他会有一个使地上万民得福的后裔的应许,传给他的后代。过了若干年之后,撒拉急切地要求亚伯拉罕将夏甲和她的儿子以实马利从他家中驱述出去。上帝对这项请求表示赞同,于是亚伯拉罕便服从上帝的旨意将夏甲和以实马利差走而不再让他们回来。(创世记16:1至21:21;加拉太书4:22-31)今日耶和华并不赞成他的仆人娶妻,虽然在许多国家中习俗都容许男人在合法的妻子之外拥有若干个姨太太。
8.(甲)在婚姻方面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跟从谁的榜样?(乙)由此以撒可以预表什么重大的事实?
8 撒拉的独子以撒也终生只有一个妻子。他跟从上帝在伊甸乐园里为人规定的模式以及渡过洪水的挪亚和他的三个儿子所立下的榜样。虽然以撒的妻子利百加在生下雅各和以扫这对孪生子之前一直不育了二十年,他仍然紧守着一夫一妻制。(创世记25:19-26)在这件事上以撒忠心地成就了上帝的旨意,因为他预表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会只有一个属灵的新妇,那便是说,由144,000个蒙上帝立为属灵的儿女的基督徒共同构成的真正教会。(加拉太书4:28-31)当使徒保罗写信给上帝的这些儿女时,他对哥林多地方许多从他听到真理的基督徒说:“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上帝那样的愤恨,因为我会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哥林多后书11:2。
在一个时候有一个以上的妻子
9.(甲)雅各怎样作安排从他的舅父拉班获得一个妻子?(乙)雅各对拉结所怀的挚爱保护他不致犯什么罪?
9 在以撒的两个儿子中,上帝选择雅各去承受他对亚伯拉罕所作的应许,即地上万族都会因上帝的“女人”所产生的后裔而得福。雅各本想和他的父亲以撒一样只有一个妻子;他的意中人是他的舅父拉班的女儿拉结。雅各虽然是拉班的亲戚,他仍然需要为拉结付出相当代价。因此雅各对拉班说:“我愿为你小女儿拉结服事你七年。”获得拉班同意之后,雅各便为拉结工作了七年。“他因为深爱拉结,就看这七年如同几天。”由于深爱拉结,雅各不但觉得时间过得很快而完全不察觉这段等待时期的悠长,他并且认为为了赢得如此可贵的一个女子为妻而作七年苦工实在可算是很低廉的代价。雅各对拉结所怀的挚爱是保护他不致犯不道德的罪的一道藩篱。在他和拉结订婚之后的七年期间,他一直保持贞洁,而她亦一样,以求能够在结婚时是个道德纯洁的人。
10.在这方面雅各怎样是今日基督徒的一个榜样?
10 在这方面雅各为今日的基督徒立下了一个榜样。在今日一般自认献了身给上帝的基督徒当中,有多少顾意为自己的意中人作七年牧羊的工作或其他苦工而仍然认为这是一项低廉的代价呢?有多少能够在长达七年的订婚时期中具有足够的道德力量保持贞洁以便将自己身心纯洁地献给他们的配偶呢?即使订婚的时期远不及七年之久,所有献了身的基督徒都应该像雅各一样尊重他们的订婚而保持良好的道德。
11.(甲)当雅各在工作七年之后向他的叔父拉班请求娶拉结为妻时,他怀着什么愿望?(乙)在婚姻方面雅各的孪生兄弟以扫怎样表明他对父母以及对上帝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都毫不尊重?
11 在七年的订婚时期满了之后,雅各对他年老的叔父拉班说:“日期已经满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给我,我好与她同房。”(创世记29:18-21)这时雅各有权要求娶拉结为妻了;他不但可以与她同房,并且可以建立自己的家庭而生儿养女,因为他已经八十四岁,而且是上帝对亚伯拉罕所作的应许的承继者。这时雅各的孪生兄弟以扫已经结了婚四十四年。以扫是个狂野而好冒险的猎人,性情非常暴躁易怒。虽然他的父母都是敬畏耶和华和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怀有适当尊重的人,他却故意违背他们的愿望娶了当地两个不信上帝的赫族女子为妻。“她们常使[以扫的父母]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不错,以扫自愿而蓄意地成为一个多妻的人。当他七十七岁时,他娶了第三个妻子,那是他的一个表妹,一个以实马利人。(创世记26:34,35;28:8,9)这正是他的孪生兄弟雅各开始为了娶拉结,一个对亚伯拉罕和以撒所信的耶和华上帝怀具信心的女子,为妻而工作的时候。
12,13.雅各怎样非自愿地变成多妻者?
12 雅各并没有故意仿效他的长兄以扫成为一个多妻的人。雅各原本并没有计划娶一个以上的妻子。他所要的女子只有一个,那便是拉结。可是在他的新婚之夜拉班却将拉结的姐姐利亚用厚巾盖住面孔交给雅各。次日早晨雅各方才发现和他同房的乃是利亚而非拉结。
13 为什么拉班要欺骗他的女婿呢?因为利亚比拉结年长,而拉班辩称当地的风俗是不容许较幼的女儿比长姊先出嫁的。除了利亚之外拉班又将婢女悉帕送给利亚作使女,并且在有需要时可以成为雅各的妾。但雅各只有一个真正的意中人:他仍然要娶拉结,因此拉班提议雅各再为他工作七年作为娶拉结的代价。雅各同意了。
14.雅各在什么时候娶得拉结为妻?耶和华上帝怎样表明他在这种情况下对雅各的多妻赞成抑或不赞成?
14 在为雅各和利亚的婚礼庆祝了七日之后,拉班将拉结也许配给雅各为妻,于是雅各遂开始付出劳力作代价。由于爱拉结,他履行了他在合约中的义务。他付出了全部代价,而且仍然认为和他心爱的拉结比较起来这只是一个微小的代价。拉班也将一个婢女赐给拉结。(创世记29:9-30)由此可见雅各其实是被骗而成为多妻的。可是他所娶的乃是一对敬畏耶和华的姊妹;而耶和华亦没有对此表示不悦。事实上他祝福雅各而使他从这两姊妹反他们的婢女获得十二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15.(甲)关于一个男子同时娶两姊妹为妻,上帝在以色列国中作了一项什么规定?(乙)所罗门王怎样跟从以扫的坏榜样?但是关于未来的国王上帝曾下了一个什么明智的命令?
15 后来当耶和华上帝将雅各的这十二个儿子和他们的家人组织成以色列国,并且将这个国家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时,他仍然容许他们实行多妻制度。但是他禁止多妻者在他们的妻子仍然活着时娶其姊妹为妻。他下令说:“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利未记18:18)在以色列国(但并非全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多妻者是耶路撒冷的所罗门王。“所罗门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这些妃嫔诱惑他的心”而使他不再将耶和华奉为独一永生的真神。这乃是因为所罗门跟从以扫的坏榜样娶外邦女子,包括埃及法老王的女儿在内,为妻的缘故。(列王纪上11:1-3)关于以色列国未来的国王,耶和华上帝曾很明智地下令说:“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上帝。”——申命记17:17-19。
16.虽然上帝容许多妻制度在以色列国中流行,他却同时作了什么规定?
16 因此上帝在古代的以色列国中确曾容许人实行多妻制度,但他同时在法律上作了规定以便保护多妻者的原配以及其他的妻子和她们的儿女。(申命记21:15-17)多妻制度无疑使以色列国的人口大为增加。
17.在耶稣的日子以色列国中多妻制度的情形如何?关于婚姻他说规定门徒必须跟从什么标准?
17 当以色列人在基督生前第一世纪开始受当时的世界霸权罗马人所统治时,多妻制度在他们中间已不再流行了。《犹太百科全书》(第八册336页)说:“以普遍而论,罗马时代的犹太人都采纳一夫一妻制度,但有时亦有显著的例外。”根据耶和华通过他的先知摩西赐给他们的律法,自称仍然处于这律法之下的犹太人觉得他们有自由可以像他们的远亲,信奉回教的亚拉伯人,一样实行多妻制度。但截然不同地,耶稣基督宣布上帝对他的门徒所定的旨意是要他们在婚姻方面仿效他在婚姻中所立下的模式。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是完美无罪的。因此在人类的婚姻这件事上他所紧守的乃是完美的人类在乐园中所采纳的标准,即一夫一妻制。(马太福音19:1-9)在那行将于上帝王国治下恢复的乐园中,这乃是上帝所容许的唯一标准。
18.为什么敬拜耶和华的人应该乐意为妻子付出代价?怎样的妻子可以被视为“耶和华所赐的”?
18 在结婚多次的所罗门王离弃对上帝所作的纯真崇拜之前,他写了以下的箴言:“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言18:22)“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言19:14)因此敬拜耶和华的人应该乐意为妻子付出相当代价,不论在婚前抑或婚后;他的妻子若是一个能够为他带来耶和华的恩惠的贤慧女子,并且是献了身而专一效忠于上帝的,因此他可以将她视为“耶和华所赐的”一般,他便更有理由甘愿为她付出代价。
19.圣经含有什么关于聘金的例证?
19 在圣经时代上帝的选民中间,风俗规定男子必须付出一笔聘金作为娶妻的初步代价。击杀巨人的大卫曾为他的妻子米甲,扫罗王的女儿,付出两百个非利士兵的包皮作代价。(撒母耳记上18:20-27)何西阿先知曾为他的妻子付出十五块银子和一贺梅耳半的大麦作聘金。(何西阿书3:1-3)耶稣基督则为他那属灵的新妇牺牲自己的生命。(以弗所书5:25,26)同时要记得夏娃也曾使亚当付出一根肋骨的代价。——创世记2:21,22。
20,21.在有些地方仍然存有对新娘的父亲说来相当昂贵的什么婚姻习俗?我们有什么圣经例证?
20 今日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中这种古代的习俗仍然非常流行。再者,在有些地方习俗规定父亲必须给女儿若干嫁妆,这包括金钱,财物或产业,由女子在结婚时带到夫家。对女子的父亲说来这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但是甚至在古代的以色列国也有这种习俗。且以和约书亚一同侦察迦南的迦勒为例。他虽然年纪已相当老迈,上帝仍然容许他渡过约但河而和摩西的承继入约书亚一起进入巴勒斯坦的应许之地。迦勒需要征服他所承受的地段。他答应将女儿押撒赐给能够从敌人手中将基列西弗夺取过来的人。他的侄儿俄陀聂攻下了这个城。当他将押撒赐给俄陀聂为妻时,她请求她的父亲迦勒在她原有的嫁妆之外再额外给她一点东西。因此迦勒除了把南边的一块土地送给她之外还将这地所需的两条泉也一并送给她。——约书亚记15:13-19。
21 埃及的法老王将他的女儿许配给所罗门王。他并且将基色城赐给他的女儿作“妆奁”,于是所罗门将这城建造起来。(列王纪上9:16,17)作父亲的付出嫁妆的目的并不是想收买一个男人和自己的女儿结婚,但适当的嫁妆的确可以对娶她的人在经济上有相当帮助。这使女子不致完全成为丈夫的一项经济负担。
22.(甲)在公元33年的五旬节上帝是否已将聘金和嫁妆在基督教中废除?证据表明如何?(乙)按照上帝的新约,今日的基督徒必须跟从什么婚姻标准?
22 当基督的教会在公元33年的五旬节建立时,原本的份子都是犹太人和受过割礼而归化犹太的外邦人。有三年半的时期基督的教会只包括这两种人。在若干方面这些犹太信徒将他们的婚姻习俗带进基督教之中。甚至他们的领袖耶稣基督也曾以犹太的婚姻习俗作比喻娘说明的他演讲。(马太福音22:1-14;25:1-13;路加福音12:35-40)犹太人的婚姻习俗中有一部份无疑已被耶和华和基督教会所立的新约废除了,虽然他曾在他通过摩西赐给犹太人的律法中作过这些规定和批准这些习俗。但今日并没有任何记录表明聘金和嫁妆已在基督徒中间被废除或禁止,婚礼的庆祝也一样。可是耶和华的新约却的确已经在基督的教会里恢复了上帝在伊甸园里为完美的人类所制定的完美婚姻标准。这便是今日我们基督徒必须跟从的标准。
(关于婚姻问题的其他文章将陆续在下期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