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我们应该如何解释提摩太前书2:9,10和彼得前书3:3,4所说关于妇女服饰的话?——美国J.H.君问。
这两节经文如下:“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外]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
圣经的评释家如克拉克(Adam Clarke)等告诉我们在使徒的日子,华丽的头饰或以金饰辫入头发内乃是当日流行于异教妇女中的时尚。这样一种炫耀而夸张的打扮对基督徒说来当然是极不相宜的,固此保罗和彼得都不赞成这种妆饰。
可是基督教国内某些趋向极端的教派却根据使徒的这项忠告禁止妇女佩带任何饰物;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我们无法断言女子凡辫头发和佩带饰物都不对,因为彼得亦将“穿[外]衣”包括在内,而妇女当然必须穿这样的衣服。这项圣经忠告的要义并不是要规定女性的基督徒可以或不可以穿戴某些服饰而是她们应该着重什么:不要重外表而要重内在的妆饰,因为唯有内心温良的品性才能使她们真正可爱动人。但很不幸地,穿戴华美的妆饰比培养内心的美容易得多!
基督徒妇女在服饰方面应当适中,朴实而大方,务要避免俗丽和暴露性感。正如她不应该穿戴俗气或耀眼的饰物而惹人注目,她亦应该小心不要浓妆艳抹得让人看了不顺眼。圣经并不反对适度的装饰打扮,这点可以从古代耶和华的仆人普遍戴用饰物的事实看出来。——创世记24:53;出埃及记3:22;撒母耳记下1:24;耶利米书2:32;路加福音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