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根据约翰福音11:26的记载,耶稣怎可以应许那些信他的人永远不死呢,既然基督徒是会死的?——美国M.F.君问。
在约翰福音11:25,26,耶稣其实是向人提出永生的应许。他对已死的拉撒路的姐姐马大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段话的意思与他在前些时所说的相仿:“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当时听耶稣说话的人若忠心事奉上帝,他们便可以有希望在天上与基督一同作王统治。(提摩太后书4:18;启示录20:4,6)耶稣死去和复活之后,他开始选召天国阶级的分子。当然,耶稣无法告诉这些人他们的身体永不会死亡。如果他们要和他一同在天上统治,他们的身体便必须像耶稣的一样死去。(马太福音16:21;罗马书6:5;哥林多前书15:42-50)他们必须忠心至死才能获得不死性。(启示录2:10)当时那些在场聆听的人可能不完全体会到这点。但是持有‘复活和生命’之权的耶稣至低限度保证他们会“得到生命”或复活得永生。
那么,他们会“永远不死”的是哪种死亡呢?他们永远不会“见”到或遇到“第二次的死。”他们不会像有些人一样永远死去。(路加福音12:4,5;启示录21:8)正如启示录20:6论及那些会和基督一同在天上的人说:“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在哀悼拉撒路时,基督没有详细论及他的受膏跟从者所遭遇的来自亚当的死亡与第二次的永远死亡之间的差别。但是他那简略的声明却向一些对他怀具信心的人提出永生的应许。
虽然耶稣没有特别想到些在这事物制度的末了活着渡过哈米吉多顿的人,现在有些人却的确会永远不需遭遇身体的死亡。但是,甚至那些怀着属地希望渡过哈米吉多顿的人也必须在千禧年中证明他们的忠心,而通过最后的试验,然后他们才能真正获得“生命”或承受到永生的赏赐。——启示录20:5。
永生的应许,例如耶稣在约翰福音8:51和11:25,26所提出的,可以给予基督徒勇气去面对暂时的死亡。(提摩太后书4:6-8;腓立比书3:8-11)他们知道他们不会永远死去,反之,这只使他们向永生踏进一步而已。
● 描写耶稣死亡的宗教画常常在耶稣头上画着一个写有几个不同字母的牌子。这些字母代表什么意思呢?——美国A.D.君问。
在这些画上所写的字母通常是I.N.R.I.它是拉丁文Iesus Nazarenus,Rex Iudoeorum的缩写,意思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另一种不同的写法是I.N.R.J.拉丁文是Iesus Nazarenus,Rex Judoeoeum(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这种缩写是根据约翰所说的话而作的,因为他说在受苦柱的牌子上写着,“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等字。——约翰福音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