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婚礼应该反映出合理的态度
“我从少女时代便一直怀着这个愿望,”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位准新娘谈及她的婚礼说。
她非常兴奋地计划一个豪华的婚礼,包括名贵的白纱镶珠、曳着三十尺下裙的礼服在内。传统的婚乐会由十人的乐队在她进入礼堂时奏起。她的进场会多么堂皇!她出现时会在一阵由隐蔽装置射出的人工“云彩”中经过二十一级楼梯。她会从两旁排着镀金鸽笼的楼梯上下来与等候着的新郎相会。
在婚礼之后的招待会有香槟酒和八尺高的婚饼。新娘开始切饼时会有一对爱情鸟放出来在气球之间飞翔。准新郎对这一切计划有何反应呢?他被这项25,000美元的豪华计划吓坏了,在婚礼前九小时竟一去无踪!a
可能你从未见过这般奢华的婚礼。但是你无疑留意到婚礼及一切有关的仪文是可丰可简,可简可繁,从荣耀上帝以至无神都行的。
那末,一个爱戴上帝及希望受圣经原则所指引的基督徒可以怎么决定为自己的婚礼作什么安排呢?他怎样才能适可而止呢?使问题更复杂的是,一位作家评论说:“没有一种社会习惯比婚礼在传统上更为根深蒂固和相袭成风。”基督徒应该跟从所有的传统,还是仅跟从一点,抑或完全不予理会呢?什么才算是一个合理的基督徒婚礼呢?b
基督徒的合理态度
真正的基督徒深知在结婚时婚礼必须符合世俗法律的需求,无论在宗教场所、法院抑或婚姻注册处举行都莫不皆然。(路加福音20:25)普世耶和华见证人都承认此点而遵守当地的法律。可是许多人对于在婚礼仪式中是否应该跟从某些习俗尚有存疑。基督徒应该怎样行呢?
若要对这问题获得正确的看法,我们必须有一种不可少的品质,那便是合理。基督徒必须将这种品质表现在一切活动上,特别以牵涉到许多人及传统的社会习俗的活动为然。在上帝感示之下,使徒保罗曾向他当日的基督徒提出良好的劝告;请记得,他们在当日也有结婚和举行婚礼。他劝谕说:“当叫众人知道你们的合理态度。”(腓立比书4:5,《新世》)使徒雅各也强调此点而指出来自耶和华的智慧是“合理”的。——雅各书3:17,《新世》。
灵性成熟及体会到履行圣经原则的重要性的基督徒会以表现合理的态度来证实此点。他们并不需要许多详细的律例去指引他们,而且会留意在婚礼时不让属灵的意义被繁文缛节所掩盖。
然而,不久之前在巴西举行的一次婚礼,由于结婚者经济的充裕而特别铺张,以致对婚礼在其中举行的朴素的王国聚会所说来实在是过于奢华了。在许多人看来这次婚礼安排的隆重,礼服的豪华,傧相及招待员的众多及其他铺张使这些事情所受到的注意多过讲者从圣经提出的良好劝告。的确,若失去合理的态度,其他的事情也会连带被许多人,包括新郎新娘在内,所忽略。
婚礼的习俗
既然传统的习俗这么多,基督徒是否应该避免当地的一切婚礼习俗呢?未必尽然。他可以有所选择。有时婚礼的习俗具有切合实际的根据,例如选择在大多数人不需上班之日举行或在一日稍凉的时候,例如在“午憩”之后,举行等。一项传统可能带有当地的色彩,例如我们自然无法期望在韩国的乡镇中人们穿着像黎巴嫩,芬兰或斐济岛的居民一样。
当然,有些习俗是违反圣经而为基督徒所反对的。在许多地方新郎、新娘或宾客都要遵守某些古怪的习俗以求“吉利”或“幸运”。耶和华见证人并不崇拜幸运之神。(以赛亚书65:11)他们也不跟从使旁观者认为他们未能免俗的传统。另有些习俗则显然是异教崇拜的行动。因此计划婚礼的人最好考查一下当地的习俗以及分析当地人士对此事的看法如何。倘若某种习俗与伪宗教或“幸运”有关的话,基督徒就应该避免。——哥林多后书6:14-18。
另有些传统则是不合理或不仁爱的。在许多地方观礼者通常把米撒在新娘和新郎身上。此种风俗有什么意思呢?“有人相信米是粮食,可以用来引开恶鬼远离新郎新妇。也有人说这种习俗是要保证子孙昌盛。”(《科学新闻通讯》,1963年六月八日刊,357页)这件事可以说明关于若干习俗的起源有时是意见纷纭的。可是无论背境若何,基督徒把食物撒在朋友身上而弄污了所经的街道可说是正常吗?同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爱人如己一事。基督徒会喜欢“戏弄”新娘新郎使其难看吗?耶稣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加福音6:31;10:27。
此外还有结婚戒指的传统。结婚戒指的起源和意义很可能使你无所适从;传说既多,事实便模糊了。即使圣经没有直接谈论过婚戒,耶和华的仆人却显然是可以戴戒指的。(约伯记42:11,12;路加福音15:22)可是如果当地人士相信婚戒象征夫妇间不变的忠实,爱情和忠贞又如何呢?基督徒对于婚戒并不寄予任何象征的意思,虽然他们在婚姻生活中努力培养这些品质,而世上许多人则只作虚伪的声称而已。婚戒并不能保证什么。它只是向人表示戴者已经结婚罢了。基督徒以戴婚戒为证据表明自己的已婚身份并无不对的地方,无论戴在右手,如德国一般,抑或戴在左手。然而这并不是必需的,如果法律没有这样规定的话。因此一对夫妇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和个人喜好而自行决定。
因此,关于婚礼的习俗每个人可以加以选择;最好自问一下;当地现行的习俗含有什么意义呢?它会开罪别人吗?它是否仁爱和合理?
结婚礼服
一对新人在婚礼之前必须决定穿什么。婚礼是特别的场合,留意使自己看起来喜气洋洋及富于吸引力乃是人之常情,可是这并不是说新人必须穿着某种款式的长袍或套装。当事人最好考虑一下当地的款式,价钱和个人的审美观念。
在圣经里许多时提及新郎新妇穿着漂亮的袍服。(诗篇45:13,14;耶利米书2:32)甚至圣城新耶路撒冷也被形容为“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因此华贵的结婚礼服并非违背圣经的。可是,它们却不是快乐婚礼的必需品。属灵的服装其实远较重要——彼得前书3:3,4。
例如,订了婚的男女若喜欢置备特别的袍服,假如环境许可的话,他们自然可以自行决定。可是,若为了购买昂贵的服装而成为自己或别人的经济负担是否合理呢?为了购置华贵的礼服,北欧有一位基督徒竟舍弃了特别先驱传道员的权利以从事俗世工作。你认为那一样对她具有更长久的价值呢?如果新娘有女傧相的话,后者会感觉如何?她们会因为新娘的盛妆而觉得有义务购买华贵的服装吗?
服装问题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处理。虽然有许多人购置或租赁“结婚”礼服,有些新娘宁愿借用好友或亲戚的礼服。还有人喜欢亲手制作结婚礼服,很可能因为这样她们所缝制的服装在将来其他场合也可以穿着。——箴言31:13,22。
一对新人若穿着他们最佳的平时服装结婚,那是绝对可以的。只要整齐清洁而适应这个场合便行了。有些人曾经如此行,以省下金钱帮助他们参加先驱传道工作或者继续如此行。还有些人则本有能力负担盛大的婚礼,可是却鉴于时势紧急,和“切切仰望耶和华的日子来到”而宁愿“一切从简”。——彼得后书3:12,《新世》。
虽然好意的亲戚朋友对于如何安排婚礼提出意见,而有些意见是根据经验而很有帮助的,可是打算结婚的新人却应该在婚礼上反映出他们自己的喜好及将来的计划。若有不同的意见,则新郎新妇可以凭着爱心加以解决。在婚后处理事情也一样,双方都应该了解上帝在家庭中规定谁属于领导地位。这使他们有机会彼此表现爱心和一同按照上帝的原则而行事。——以弗所书5:22-33。
“那末穿着白色的礼服和披上头纱又如何呢?”有人提出询问。和其他传统一样,对于这件事的意思意见也有很大的出入。德国有人认为白袍象征处女的贞洁,也有人相信这可以阻止恶鬼认出新娘。日本人则视白袍为悲哀的象征;这表示新娘在父母跟前已经“死去”而与丈夫厮守至死。然而,对世上许多人来说,白袍只不过是一个有趣的传统而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的。基督徒新娘不必以为白袍是必须的,也不必特别禁止。
头纱也可以作相同的看法。圣经没有反对妇女在未来的丈夫面前蒙着头。(创世记24:63-67)因此披上新娘的头纱作为服饰的一部分亦未为不可。然而,倘若当地习俗将头纱视为伪宗教或迷信有关时,新人就应该加以考虑了。
关于结婚礼服这里不必再详细举例讨论了。要记得的是,在结婚礼服方面,无论豪华或简单,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我们不应让这件事成为使人跌倒或引起不乐的原因。(哥林多前书8:13)它很快便会从记忆中消失,可是丈夫和妻子若能履行他们从圣经所获的训示。则合理的基督徒婚姻便会带来历久不渝的快乐。
仪式问题
婚礼应该强调的是报酬丰富的属灵裨益,此种谆谆告诫特别适用于仪式本身方面。除了当地法律所规定的之外,婚礼并没有一定的特别仪式。因此一切细节可以根据个人意见而行。这包括许多问题,例如新人是否以某一种方式进入礼堂,是否有人作新娘的监护人,要不要女傧相或男傧相,或有另外的人参加仪式等,这些其实只是枝节问题而已。(诗篇45:14;约翰福音3:29)如果其中任何一项若加上便会损及婚礼的喜乐,那又何必要加上呢?
在婚礼于耶和华见证人的王国聚会所举行之前,基督徒新人所作的婚礼安排必须获得聚会所的负责人认可。这些成熟的基督徒并不想使婚礼的安排符合他们个人的喜好。但他们必须考虑到不可让任何事件阻碍王国聚会所的聚会举行,同时也要避免使小组中的人跌倒或感觉不安。他们记得以下的训示:“留意那更重要的事,你便可以无过,也不会使别人跌倒。”——腓立比书1:10;诗篇133:1。
但这件事并不该造成困难,因为打算结婚的基督徒也同样地按照这项圣经训示行事。例如,新郎新妇可以对参观婚礼的人表现基于原则的爱和体贴之心,使婚礼在所定的时间准时举行。耶稣在关于十个童女的比喻中曾称赞这种守时。(马太福音25:10-12)这种守时也使基督徒的婚礼与许多俗世的婚礼不同;后者时常对客人毫不体贴,因为新娘喜欢为了表示女性的骄矜而故意迟到。
倘若新人的世俗亲戚首次到王国聚会所参观婚礼的话,他们可能对这种分别留下印象。他们会留意到若有音乐的话,则所奏的总是耶和华见证人的歌书中根据圣经所作的乐曲而不是传统的婚礼音乐。特别应该使他们获得良好印象的是根据上帝所感示之道而作的婚礼演讲。
不错,耶和华见证人在生活的许多方面都乐于与世不同,因此他们不必研究一些结婚“必”读书籍。他们知道世俗的婚礼往往过分铺张,其中的繁文缛节常使当事者疲倦、失望和负债。此种婚礼使人将大部分时间和注意力集中于物质东西和仪式之上,以致失去了深刻的属灵意义。与此相反地,成熟的基督徒均表现平衡和合理的态度,因为他们从研读上帝的道学到了适度、体贴和仁爱。因此,他们“使众人知道他们的合理态度。”——腓立比书4:5,《新世》
[脚注]
a 《星期六晚邮报》,1966年八月十三日刊第29页。
b 与婚姻有关的社会风俗,例如婚宴,将在以后另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