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决定
一个人必须到多大年纪才能择善固执呢?你认为十一岁太年幼吗?
在耶和华见证人于德国司徒加举行的一个大会中,有一位见证人传道员讲述他在1966年十二月初所得到的一个经验。有一日,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来敲他的门,这孩子拿着一本圣经辅助读物,《从乐园的失落到乐园的复得》,站在门前。传道员询问孩子的来意,他请求传道员用这本书与他研究圣经。以前他姐姐曾研究过这本书,现在他得到这本书,他决定要学习圣经的真理。
他的确如此行。在以后的三年多里,他经常与该见证人传道员研究圣经。后来到他快满十四岁时,他作了另一个决定。德国的法律规定,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可以不用父母同意而脱离教会。这青年人决定他应该如此行,因为他可以看出他家人所信的宗教并非以圣经真理为根据。
孩子的父亲和祖母对他的决定大为惊异和感觉不悦。他们经营一间花店,生意大部分与宗教节日的花卉装饰有关。虽然家里各人警告他,并向他大施压力,他却坚守所作的决定,运用他的合法权脱离教会。
在大会讲述经验的传道员指出这个青年人继续热心敬拜上帝说:“虽然年纪很轻,他却为‘信仰打了一场美好的仗’,并决心借造物主的帮助继续如此行,使荣耀归于上帝。”这孩子一日留在父母的管辖之下,他就必须在不直接违反上帝的道的各事上顺服父母。但是他了解到当人的命令与上帝的命令有所抵触时,人有义务先服从上帝。他的确是个聪慧的儿子。——以弗所书6:1;使徒行传5:29;传道书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