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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75年
《守》75 11/1 670-672页

读者来函

● 我的丈夫有时殴打我。我应当与他分居或离婚吗?

丈夫或妻子虐待自己的配偶显然是不对的;上帝的道谴责这样的行为。但是圣经也劝夫妇长相厮守。至于你家里的情形是否看来严重到需要你与配偶分居,这是只有你才可以决定的问题。

耶和华创立婚姻使人可以繁殖及互相作伴。(创世记2:18-24)第一对夫妇弃绝造物主的指引而选择自行其事之后,他们的婚姻便产生不和及苦恼了。上帝预见到不完美的女子会不服丈夫的领导,不完美的男子则会滥用首领的权柄,因此他对女人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记3:16)很可悲地,这种辖制时常牵涉到残忍、暴烈的行为。

由于在婚姻中时常发生残忍的暴行,政府制定了若干处理这个难题的法律。例如《民法全集》(第19卷47,48页)说:“差不多所有国家都承认,造成身体痛苦或伤害,以及使人恐惧未来危险的持续暴行乃是离婚的充分理由。这并不是指每一项细微的暴烈行为而言。构成离婚理由的实际暴行必须威胁到对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才行。”

可是,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因为夫妻双方都可能有错而有分造成难题。有时妻子说丈夫虐待她,丈夫却声称他仅是自卫或试图警戒妻子而已。《美国法理学》(第26卷641页)评论说:“按照规定,除了在管理家庭方面例如控制其暴烈脾气或使其循规蹈矩,为了控制妻子所需用的强制之外,其他一切暴力都算是胁迫及殴打”。

你的丈夫若是个基督徒,你可以向当地小组司法委员会的长老求助。借着根据上帝的律法与他推理,他们也许可以帮助他看出他需要改弦易辙。圣经说不和、暴怒和争执都是“属肉体的行为”。(加拉太书5:19-21,《新世》;马太福音5:22)因此,一个以基督徒自居的人若执迷不悟地屡次大发雷霆,他便可能受到开除的处分。

但是看来你的丈夫是不信者,因此他也许对上帝的看法并不十分关心。但你仍然可以向长老们求助。当然,他们并不想干预你的婚姻。但是你的丈夫,若为了改善家庭的情形和增进自己的幸福起见,同意与他们谈话,长老们也许能够对你们两人均有帮助。

他们可以运用理智和圣经机巧地论及镇静和忍耐的益处,以及为什么愤怒会为一切有关方面带来这么多痛苦。(箴言14:17,29;22:24,25)他们可以描述基督为丈夫们所立的榜样;丈夫应该对妻子表现仁爱的关怀,因此显然不应当恼怒虐待妻子。(以弗所书5:25-33)效法基督的丈夫会使自己和妻子的生活都更愉快。除此之外,长老们也许可以帮助你们两人作一番自我检讨,看看有什么可以改善之处。你丈夫的暴烈行为是由喝酒所引起的吗?(箴言23:29,30)他是否将他在工作上所受的挫折带回家里呢?你身为妻子是否要负若干责任呢?你是否呶呶不休而激怒他呢?“大雨之日连连滴漏,和争吵的妇人一样。”(箴言27:15;19:13;21:9;25:24)你在与丈夫意见不合时是否进一步激怒他而非保持镇静呢?“爱…………不轻易发怒。”——诗篇139:23,24;哥林多前书13:4,5;可参阅以弗所书4:26。

但是在获得这种帮助之后,你的丈夫仍然以暴烈的方式虐待你,那又如何呢?圣经有没有说妻子必须与丈夫同住,即使丈夫殴打虐待她,以致危害她的健康和生命呢?我们读到:“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哥林多前书7:13)有时一个基督徒妻子可能在最后认为她那以暴烈的方式虐待她的丈夫其实并不“情愿和她同住”。她可能,觉得为了保护她自己起见,她不得不与丈夫分居或离婚。在这件事上,请留意圣经的劝告:“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不然就]仍同丈夫和好。”——哥林多前书7:10,11。

既然在最后的分析中,面对这种棘手的婚姻难题的妻子必须自行决定怎样行,以下是需要严肃地考虑一下几个重要问题:你若与丈夫继续同住过了相当时间之后你有可能帮助他成为基督徒吗?(彼得前书3:1,2)离婚或分居会使你与儿女的交往大受限制,或阻碍你教导他们认识上帝吗?你自己在性方面的需要又如何呢?你的离婚理由若不是性的不道德,这并不会给你再婚的自由,这样情欲会成为一个难题吗?(马太福音19:9)你会被迫找一份世俗工作,以致需要应付各种新的压力和难题吗?这样的一份工作会占去你现在用于属灵活动上的时间吗?不错,分居也许可以解决若干难题,但也通常带来其他难题。

美国威斯康辛州一个妇人的事例便牵涉到上述各项问题当中的好几个。她结了婚几年之后,她的丈夫,一个伐木工人,开始在不用工作的周末酗酒。在酒精的影响之下,他时常变成十分暴烈。大约在这时候,她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她尽力作一个好妻子,从不与丈夫争辩或提出诸多要求。即使如此,在许多个星期五晚上,当她与儿女参加完基督徒的聚会回家时,她的丈夫对她拳打脚踢,以致她被迫逃出房外。有许多晚上她与儿女睡在牛房的禾草堆上,并用禾捆顶住房门,直至她丈夫清醒过来为止。

她的儿女问她:“为什么你要继续与他同住呢?”她说这是因为她深爱他们而不愿离开他们的缘故,同时也因为他们的父亲有能力维持家人的生活,她却不能。她从没有告诉儿女她不爱他们的父亲,反正她解释由于她认识圣经的真理,这使她能够忍受虐待而保持喜乐。这种虐待延续了二十多年之久。现在她很快乐地见到她的十一个儿女中有十个事奉耶和华,她的丈夫已不再喝酒,脾气比以前好得多,并且陪她一同参加基督徒的聚会。诚然,未必所有的事例都有这样的结果。但是这个经验可以供你在考虑自己的处境时参考。

因此,圣经的劝告的主旨是,夫妻双方即使由于属人的不完美而发生婚姻难题,他们仍应该尽力继续同住。可是,你的环境若看来如此危险或严重,以致你不得不设法应付,你就必须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以谋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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