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够摆脱有罪的情况吗?
知佐子有四个十多岁的儿女。她以前的工作是在距家600公里的一个城市里清洁公厕。她通常一面工作,一面念佛经,但她对经文的意思却全不明白。这不过是一个宗教团体的惯行仪式,这个团体力求寻得所有宗教的精华。
知佐子回忆说:“我虽然不断刻苦自律,却依旧无法改变自己的品格。在心底里,我既无法宽恕别人的过犯,又无法对人表现真挚的爱。”
在东方各地,虽然大多数人并没有圣经所主张的罪的观念,许多人仍然像知佐子一般对自己的犯罪倾向感到良心不安。(罗马书2:14,15)看见别人处境可怜,自己却没有表现仁慈,有谁不曾为此忐忑不安?不该说的话却冲口而出,有什么人未曾试过为此感到遗憾?(雅各书4:17)不论老幼,人人岂不都有个丑陋的嫉妒恶魔在心里作祟吗?
人为什么会这样心绪不宁?因为无论人是否意识到,人人都有一种内在的罪咎感或犯罪感。的确,无论人有没有留意圣经论及罪的主张,人人都受犯罪的倾向所影响。一位研究这问题的专家有一次作了以下的结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
人能够把罪除去吗?
今日有许多人,特别是基督教国的分子,正忙于抹去他们良心上的罪咎感。卡尔·门宁格医生在《罪变成怎样了?》一书中说:“‘罪’这个字……已差不多消失了。”可是,避免提及“罪”这个字却于事无补,就如一个年事已高的人想避免提及“老”这个字,也改变不了他日渐衰老的事实。我们应当面对现实:我们人人都有犯罪的倾向,都需要有人将我们从这种可悲的情况拯救出来。但是谁有这能力呢?
基督的使徒保罗发觉自己想行善的时候反倒行恶,因此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犯罪的倾向。他提出以下的问题:“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接着保罗回答说:“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什么呢?因为上帝作了安排,通过耶稣的赎价祭物赦免我们的罪。——罗马书7:14-25。
即使如此,在世上35亿非基督徒(数目相当于自谓的基督徒的两倍)当中,有许多人觉得赎价的观念玄妙难明。且举个例。在日本,一名回教徒曾研究圣经一段时间,但赎价的观念却成了他最大的绊脚石。对许多东方人来说,一个人能够替众人死的观念实在异乎寻常。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甚至在基督教国里,有些人也发觉圣经的这个基本教义难以明白。《新天主教百科全书》承认说:“救赎的神学在若干方面尚未能达到圆满的地步,以致在神学上继续造成难题。”
宗教作家N.H.巴伯以下一段话足以说明人们对这个教义所感到的困惑:“基督的死根本无法抵偿人的罪,犹之乎作父母的不能用针刺透一只苍蝇的身体,使它受苦死去,然后认为此举乃是抵消孩子过犯的公平方法。”当时与巴伯密切交往的查尔斯·T.罗素看出他亟需为赎价的道理辩护。罗素毅然与巴伯分手,并且在1879年出版一本新的杂志,就是你现在阅读的《守望台》杂志。《守望台》自始便大力倡导耶稣基督为人作赎价的道理。
但是,没有“基督教”背景的人能够接受这个道理吗?为了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们进一步查看这个‘一人替众人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