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们——要将部分职责转授别人!
他是个富于耐心,谦虚和蔼的人;他具有丰富的人生经验,能够缓和他敏锐的公平感。因此,三百多万男女和孩童都放心向他求教。他尽量满足他们。从早到晚,他仔细聆听他们的难题,孜孜不倦地帮助他们看出,怎样把上帝的律法应用在他们的处境之上。不错,大约3500年前,有一段短暂时期,以色列的12支派当中的诉讼案件都由他一人独力处理——他就是摩西。
然而,摩西的岳父叶忒罗却为此很担心。摩西怎能够长期维持这样忙碌的步调呢?于是叶忒罗对他说:“你这做的不好。你和这些百姓必都疲惫;因为这事太重,你独自一人办理不了。”(出埃及记18:17,18)有什么解决办法呢?叶忒罗建议摩西将自己的部分职责转授别人。(出埃及记18:19-23)这的确是高见!
今日在基督徒会众里,有不少长老也像摩西一样,试图照料过于自己所能独力应付的事务。他们既要编排聚会,又要准备资料,然后在聚会中以富于条理和实效的方式担任节目。(哥林多前书14:26,33,40;提摩太前书4:13)长老也要照料会众个别分子的需要。(加拉太书6:1;帖撒罗尼迦前书5:14;雅各书5:14)他们在传讲王国好消息这件至为重要的工作上带头。(马太福音24:14;希伯来书13:7)此外,他们也负责使会众获得所需的书刊以便分发给地区内的人。
除此之外,有些长老奉派在环务大会和区务大会中担任节目。他们参与策划大会,并在医院联络委员会中服务。有些长老协助执行王国聚会所的建筑工程。此外,他们还要照顾家庭,以及吸收自己所需的灵粮。(请参阅约书亚记1:8;诗篇110:3;提摩太前书3:4,5;4:15,16。)这些基督徒男子怎可能兼顾这一切的事呢?像摩西一样,必须有人帮助他们才行。他们必须学会将自己的部分职权转授别人。事实上,人若不晓得将部分职责转交给别人照料,就可说是缺乏组织能力了。
训练别人大有价值
长老还有进一步理由要将部分责任转授别人。在耶稣那有关银子的比喻中,主人往远方去之前召了仆人来,将不同程度的责任委派给他们。(马太福音25:14,15)主人这样行能够达成好几个目标。首先,在他离去以后,仆人能够代他办事;这样,必须执行的工作便不致由于他离去而耽搁下来。其次,既然事实胜于雄辩,主人可以借此察看仆人的办事能力和对他的忠贞。第三,主人也给仆人机会去获得他们所极需的经验。
今日,这个比喻对我们深具意义。耶稣离开地上时将责任委派给手下的受膏门徒。这批人当中的余民现在仍负责在普世照顾王国的事务。(路加福音12:42)在这段由现代的受膏基督徒负责管理的期间,耶和华显然大大祝福他的组织。由于这缘故,组织有令人惊讶的增长。仅在过去五年便有百多万新人以水浸礼象征他们的献身!结果产生了数以千计的新会众,以及数以百计的新环。
正如耶稣将职责委派给“忠信审慎的奴隶”阶级,照样,后者也将照料会众的责任转授‘另外的羊’当中的长老和服事仆人。(马太福音24:45-47,《新世》;约翰福音10:16)尽管如此,会众需要有更多献了身的男子去照料庞大的增长。这些人会从何而来?长老必须将他们训练出来。长老若不将适当的责任委派给会众中有良好表现的男子,这些人怎能获得所需的训练呢?长老又怎会有机会观察这些年轻男子的能力和他们的忠贞呢?
将职责转授别人是什么意思?
在有些人看来,“转授”的意思是解除负担,逃避责任,敷衍塞责,或放弃责任。可是,若以适当的方式去运用,“转授”其实是完成责任的一个方法。英文“转授”一词的定义是,“委托别人;委派(某人)为代表;授予责任或权威。”尽管如此,授权人最终仍要为所成就的事负责。
有些人也许由于害怕自己失去控制权而不愿将职权转授他人。可是,委托别人办事并不等于自己失去控制权。基督耶稣虽然从天上以隐形的方式施行统治,基督徒会众却完全受他所控制。他则将照料基督徒会众的职责托付给经验丰富的基督徒男子。——以弗所书5:23-27;歌罗西书1:13。
有些人不想将职责转授别人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可以较快将工作做妥。可是耶稣却看出,训练别人有很大价值。地上没有任何人比耶稣更有教导能力。(约翰福音7:46)可是他给70个门徒适当的训示之后,便打发他们出去执行传道工作。虽然他们在教导能力方面无法与耶稣比较,他们回来时却由于工作的成功而大喜过望。耶稣也跟他们一起欢喜快乐,并且称赞他们,因为他清楚知道,在他离去之后,他们要继续执行这件工作一段很长的时间;最后,他们所成就的事会比他独自一人所能成就的更多。——路加福音10:1-24;约翰福音14:12。
将职责转授别人也意味到请别人协助照料各项必需的细节。耶稣死前的一天,他派彼得和约翰去为他所举行的最后一次逾越节晚餐作出各项必需的安排。(路加福音22:7-13)这样,耶稣就无须顾虑到要买羊、葡萄酒、无酵饼和苦菜,也不用操心收拾用具、柴薪和其他类似的物品。这些琐碎事项已由彼得和约翰办妥了。
今日基督徒长老若效法耶稣的榜样,便可以享有同样的裨益。举个例,长老可以请照料书籍的弟兄为将临的分发运动向社方订购所需的书刊。弟兄受到嘱咐要分析现存的记录,看看过去类似运动中的分发量如何。在填写定单之前,他要考虑一下会众地区的特点。然后他把填妥的定单交给会众的秘书查核。但书籍仆人一旦熟识自己的工作之后,只要定单各项目的总数尚属合理,秘书便无须查核以往的记录了。很明显,对一切有关方面来说,这项简单的授权行动使填写书籍定单的手续更容易,更简便。
鉴于这些潜在的裨益,长老可以怎样有效地将职责转授别人呢?
如何转授职责
为工作定下明确界说。首先,向对方清楚说明你期望获得什么结果。在耶稣的银子比喻中,“贵胄”对手下十个仆人说,“你们去做生意,直等我回来。”(路加福音19:12,13)主人期望这些仆人都运用所得的银子经营生利,然后在他回来时向他报告赚了多少。他们知道自己必须做些什么事。我们可以怎样将这项原则应用在现代一项王国聚会所建筑计划之上呢?举个例,奉派修理屋顶的弟兄通常会获得通知他应当采用什么材料,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这些材料,什么时候开工(如果天气容许的话)。这样明确具体的指示可以使工作以井井有条的方式进行。
很重要的是,不但要界定工作的范围,同时要说明办事的人可以作些什么决定,有哪些事情是要向别人请示的。摩西告诉他所指派的人,小案件由他们聆讯,重大的案件则由他亲自处理。——出埃及记18:22。
在转授职责时,要留意避免出现工作重叠的情况。若有一个以上的人接获同样的委派,混乱便会产生了。倘若在耶和华见证人的大会中,清洁部门和膳食部门同时接获委派去清洁食物售卖台,或者招待部门和浸礼部门同时被派在浸礼进行期间维持观礼者的秩序,试想想可能会有什么情形发生。
拣选有才能的人。叶忒罗向摩西建议:“你要从人民中间选出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上帝、忠实可信、恨恶不义之财的人,设立他们……去管理人民。”(出埃及记18:21,《新译》)显然,这个人必须首先具备所需的属灵资格。若要决定一个人是否“有才能”胜任所委派的工作,他的性情、经验、受过什么训练、有些什么才干,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因此,一个基督徒的性情若特别和蔼可亲,态度友善而乐于助人,他很可能会适合在杂志部门服务或担任招待的工作。照样,在拣选人协助会众秘书时,按理长老会考虑到这个人是否做事有条理。他留意细节吗?他是否可靠?他能保守秘密吗?(路加福音16:10)除了所需的属灵资格以外,考虑这些因素有助于找到适当人选去担任这些工作。
发给足够的资源。做工的人必须有可供他使用的资源,然后才能完成委派的工作。也许他需要工具,金钱,或有人帮忙。要给他足够的资源。例如,一个弟兄也许获邀在王国聚会所做些必需的维修工作。显然,会有人告诉他要做些什么工作,可是他也许同时需要一点现款,用来购买临时应急的材料。可能他需要有人帮忙。因此,长老可以请别人协助他,或在会众中作出宣布,大意说,‘某弟兄会在聚会所做某件工作,他可能会请你们当中一些人帮他的忙。’长老预先想及这些事,就不致将工作委派出去,但却没有提供所需的资源。正如一位管理学顾问说:“不要只是局部转授职权。”
你若将职责委派给某个人,要让其他人知道这人正代表你执行职务。代替你办事的权柄也是一项资源。上帝在以色列“全会众”面前将约书亚立为他们的新领袖。耶和华嘱咐摩西“将[他]的尊荣给他几分”。(民数记27:18-23)在会众里,将获授职责的人的名单贴在布告牌上也可以有异曲同工之效。
支持他们的决定。现在,接获委派的人可以着手执行他们的职务了。要记住,你若支持他们所作的优良决定,就会对他们有很大鼓励。例如,身为长老,你也许对聚会所讲台上的麦克风或桌椅应该如何放置有自己的喜好,或者你的喜好跟受委派的弟兄所放置的方式有点不同。然而,负责讲台的弟兄若获准在这方面有若干自由,他便更能够养成自信和经验。不但如此,他甚至可能使情形有所改善。一位商业顾问说:“要指派工作而非指定执行工作的方式。……许多时,别人的创作天分便得以发挥出来。”
此外,实际执行工作的弟兄通常对情况较为清楚,因此对于工作所涉及的种种难题也较为了解。很可能他能够就难题提出有实效的建议。他也许会处理一些并非旁观者所能见的因素。因此,一位基督徒监督谈及一位经验丰富的助手说:“如果他说事情有点不对劲,我总是相信他。”
不错,献了身的男女——那些不论接获什么指示,都乐于帮忙的人——是基督徒长老能加以运用的宝贵资源。长老们,要善用这些极佳的资产!转授部分职权给别人乃是谦逊的表现,同时能将紧张和挫折感大大减低。你若这样行,就不但能成就更多的事,同时也可以让别人有机会获得所需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