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箱
● 向小组提出决议时应当跟从什么程序?
小组的长老团负责决定许多影响到小组的事项。在作决定时,这些负责的弟兄受到圣经原则以及社方所提供的建议或训示所指引。可是,有些决定是由小组参与作的,因此需要通过一个决议。这些事项包括物色一个较佳的聚会地方,购置物业,装修或建造王国聚会所,捐款给社方以推广王国事务等。通常的一般开销无须通过决议,但是一切重大或异乎寻常的开销则应当由小组以决议的形式表示赞同。
决议应当怎样准备和提出呢?长老团先将事情彻底讨论过,考虑到什么行动对小组和王国工作最为有利。获得协议之后,一位长老,也许是小组服务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会撰写一项决议,清楚说明小组所作的推荐。在一个工作检讨会上小组会讨论有关的事项和提出的决议。处理事项的长老会让小组的成员有机会提出问题,如果他们对某点不清楚的话。若牵涉到一个重大决定,长老可以让小组在未投票之前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将事情考虑清楚,小组若愿意接受长老提出的决议而决定不作进一步的讨论,主席便会请赞成的人举手。然后请不赞成的人也举手。若大部分献了身、受了浸的传道员均对提议表示赞成,长老便可以执行小组所认可的决议。
除非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小组应当容许所有献了身、受了浸的传道员有分表决提出的决议。
当考虑与法团有关的事项,王国聚会所的贷款等问题时,小组也许必须采用议会式的程序以便符合法团条例的规定。例如有时必须录下提出动议的弟兄以及附和动议的弟兄的名字以及有多少人赞成和多少人反对。若法律没有规定采用这种议会式的程序,则只需在小组考虑过事项之后请他们表决便行了。无论如何,通过的决议应当记录下来,由负责的长老签署及注明日期,然后存入小组的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