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箱
◼ 住户若坚持耶和华见证人以后不可上门探访,我们应当怎样处理?
如果我们见到住户门口有告示,标明严禁宗教性质的探访,或者明令严禁耶和华见证人上门探访,我们就最好尊重住户的意愿,避免敲他的门。
有时我们见到标明禁止兜售或募捐的告示。既然我们的传道工作属于慈善性质,告示对我们并不适用。上前敲门是适当的。如果住户反对,我们可以机巧地解释,我们觉得这些告示对我们不适用的理由。如果住户清楚表明禁令包括耶和华见证人在内,我们便会尊重他的意愿。
在少数事例上,我们探访住户时,对方怒容满面,再三强调不要我们上门探访。我们应当顺从这样的要求。我们可以记下住户的要求,并写上日期,将资料与地区的地图放在一起,好使传道员日后在地区传道时避免探访这个住户。
然而,我们应当紧记,我们不应永远避免探访这些住宅。目前的住户可能会搬迁。我们可能会接触到另一位有良好反应的家庭成员。上次与我们交谈的住户也可能改变心意而愿意接受我们的探访。因此,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应当机巧地向住户查询,以求确定他们最新的想法。
地区档案应当每年审核一次,把通知我们不要探访的住户名单列出。在服务监督指导下,一些机巧得体、经验丰富的传道员可以被派去探访这些住宅。我们可以向住户解释,探访是为了查询同一的住户是否仍然在那里居住。传道员应当熟悉《推理》15-24页,“你可以怎样应付可能中断谈话的各种异议”标题下的资料。如果住户的反应合理,也许日后可以照常探访。如果住户继续表现敌视的态度,则无需再探访,直至下一年为止。当地的长老团可以决定,个别的事例是否宜于用不同的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