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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加福音 18:12
    圣经新世界译本
    • 12 我一周禁食两次,所得的全都交纳十分之一+。’

  • 路加福音 18:12
    圣经新世界译本
    • 12 我一周禁食两次,所得的全都交纳十分之一+。’

  • 路加福音 18:12
    和合本
    • 12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 路加福音
    守望台出版物索引1986-2025
    • 18:12 《道路》 220-221;《洞悉上》 130-131, 801;《人物》 94;《守》89 10/1 31;《守》89 11/15 22

  • 路加福音
    经文索引1956-1985
    • 18:12 w80 11/1 5-7; w79 3/1 28; w77 12/15 759; w73 12/1 727; w72 3/1 153; w67 4/1 199

  • 路加福音
    耶和华见证人出版物检索手册——2019
    • 18:12

      《洞悉圣经》(上册)130-131,801页

      《耶稣是道路》220-221页

      《守望台》

      1989/11/15刊22页

      1989/10/1刊30-31页

  • 路加福音第18章注释
    圣经新世界译本(精读本)
    • 18:12

      一周禁食两次 “禁食”一词并没有出现在摩西法典中,但法典要求人在一年一次的赎罪日“克己自律”,一般认为这条诫命就包括禁食。(利16:29及脚注;民29:7及脚注;诗35:13)后来,另外几个日子也逐步被定为每年必须禁食的日子,为的是纪念以色列民族经历的灾难。但法利赛派的惯例却是“一周禁食两次”,也就是在每周的第二和第五天禁食。他们这样做是要让人看出他们多么虔诚。(太6:16)根据一些参考资料,他们选择禁食的那些日子正好是有集市的日子,当天城镇里会有许多人。他们也会在会堂举行特别活动或地方法庭开会的时候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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