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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 28:30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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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了足足两年。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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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28章注释圣经新世界译本(精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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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在……住了整整两年 在这两年里,保罗写了好几封书信,包括以弗所书(弗4:1;6:20)、腓立比书(腓1:7,12-14)、歌罗西书(西4:18)、腓利门书(门9),可能也写了希伯来书。保罗被软禁的时期看来结束于公元61年左右,当时他也许已经受审并被判无罪,而审判他的人可能是罗马皇帝尼禄或尼禄委派的官员。保罗获释后,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他可能在这段时期完成了去西班牙的心愿。(罗15:28)罗马的克雷芒于公元95年也在著作里提到,保罗的足迹远至罗马帝国的“最西端”。获释后,保罗写了三封书信(即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和提多书),从中可以看出他很可能去了克里特、以弗所、马其顿、米利都、尼哥波立、特洛阿斯。(提前1:3;提后4:13,20;多1:5;3:12)有些人认为,保罗可能是在希腊的尼哥波立再次被捕的,并于公元65年左右再次在罗马被囚。这次,尼禄看来没有放过保罗。一年前有一场大火使罗马城受到重创,而根据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的记述,尼禄声称这场火灾的罪魁祸首是基督徒。随后,尼禄掀起了一股残酷迫害基督徒的浪潮。保罗在给提摩太写第二封信(即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不久就会被处决,因此请提摩太和马可尽快到他那里去。在这期间,路加和奥尼色弗显出极大的勇气,不惜冒生命危险去看望并安慰保罗。(提后1:16,17;4:6-9,11)保罗很可能在公元65年左右被处决。无论是生是死,保罗都为“耶稣做过和教导过的一切”作了有力的见证。(徒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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