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
f 引自这本书的第四册第76页和第三册第231,265页。这本书分为五册,作者James Bruce是苏格兰爱丁堡的皇家学会会员。出版者为G. G. J. and J. Robinson,Paternoster Row,London,England(1790)。
在对布鲁斯所著的以上一书作了部分的引证之后,Calmet所编的Dictionary of The Holy Bible接着说:
“关于这个官员的用处,布鲁斯先生给了我们几个出色的例证:其中特别以审讯叛徒的例最为特出,当其时国王通过他的卡尔海西向叛徒提出一个问题而有力地证实了后者的罪状。看来亚比西尼亚的国王通过一个代表或一个称为‘他的道’(his WORD)的中间人施行审讯,发表意见和宣布他的决定。让我们暂且假设这是一个犹太的习俗,我们便可以看出古代犹太的释义者采用‘耶和华的道’而非耶和华一词时所指的是什么;这个观念是他们和他们的读者均熟悉的;这和他们自己的记忆一样必需……所以我们岂不应该自此不再指责福音的作者采纳柏拉图的神话观念吗?相反地,柏拉图岂没有采用东方的文字吗?这种习俗岂不是在东方仍旧保留吗?请看看外国使节进谒土耳其皇帝的一切记载;他从来不亲自作答,反之总是吩咐他的大臣代他发言。在欧洲也一样,法国的国王授权给掌玺大臣奉他的名发言;英国的贵族院议长在议会闭会时也奉国王的名表达国王的意旨,即使国王在座亦然。”——引自Calmet所编之Dictionary of The Holy Bible,第935页,由已故之Charles Taylor发行之美国版。修订版含有Edward Robinson所附加之资料,由纽约之Crocker and Brewster公司出版。
在Charles T. Russell于1897年所着之The Atonement Between God and Man一书中,第85,86页以一个与上述阿比西尼亚卡尔海西类似的皇家官员作为说明的例子。在“创世影剧”的说明书中(1914年版)第54页第三段亦有一个类似的例子被用来解释约翰福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