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
c 证据之一是:文本含有希伯来语“神名”的全写或简写共19次。霍华德教授写道:“在犹太辩论家所引的基督教文献里出现上帝的名字确实异乎寻常。如果这是希腊语或拉丁语基督教文献的希伯来语译本,译文里本该出现阿多奈[主]才对,而不是那不许宣读的神名YHWH。……他把这个不许宣读的名字加进文献里确实难以解释。证据充分表明,谢姆-托比手上的马太福音文本含有上帝的名字,看来谢姆-托比宁可保留这个名字也不愿冒险把名字删去而负起罪责来。”《圣经新世界译本——附参考资料》举出谢姆-托比的马太福音(J2),证明在《基督教希腊语圣经》中采用上帝的名字是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