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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所赐的福使我富足守望台1990年 |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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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淫辱。许多母亲甚至不让女儿独自出外到街口购物。
有一天,黑社会的头子喝醉了酒闯进王国聚会所,试想想我们有什么感觉。当时环务监督正在演讲,他顿时转了脸色。黑社会头子高声嚷道:“我相信!”他重击椅背,竟将椅背击破了。然后他揪住环务监督。但他忽然平静下来。当时与会者当中有一个人是他的旧同学,他帮助我们将这歹徒带走。
最后,一位将军向这名黑社会头子提出挑战。将军将一只死狗挂在广场上,其上有个牌子写着:“赶快滚出城,否则你也会遭遇同一命运。”结果黑社会的歹徒撤离巴耶格兰德,市内的情形遂大为改善。
有时我们会骑马达12小时前往郊外的村庄传道。有一个住在村庄里的教师慷慨接待我们,后来成为耶和华见证人。有一次,我借了一只骡子前往他那里,但每当骡子路过它以前一个主人的家时,它总是走回老家去,以致他们要把我们再次牵回路上。
挑战——但却仍然富足
正如其他许多海外传道员的情形一样,我发觉最大的挑战并不是炎热或昆虫、寒冷或高地,甚至不是疾病或穷困,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性格冲突。我不禁纳罕:‘何以在耶和华的组织里竟然会有这样的不和产生?’我甚至开始怀疑耶和华所赐的福是否真的使我富足。但我随后想起箴言10:22论及耶和华所赐的福的经文。经文的后半部说:“并不加上忧虑”。因此我们不应将这些困难归咎于耶和华。我看出这些困难其实是亚当遗传下来的罪性的一部分,正如保罗在罗马书8:22所说的情形一样:“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
我一直跟一位在加拿大伯特利之家服务的弟兄沃尔特·梅恩伯通信。1966年,当我在加拿大度假时,我们结为夫妇。其后获派往波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服务。能够看见当地会众的数目从我起初抵达波利维亚时的一群增加至24群,实在是莫大的福分。现在会众遍布市内各处,国内其他城市的情形也类似。事实上,我在1955年抵达波利维亚时,当地只有大约160个传道员在宣扬好消息,但如今已增至大约7000人。
母亲在许久之前所立的坚定榜样使我的直系亲属中有超过十位成员从事全时服务。我很高兴告诉你们,我的父亲现已成为献了身的见证人,在我有权利与之研读圣经的人当中,有超过30人受了浸。这岂不是富足吗?不错,毫无疑问,‘耶和华所赐的福使我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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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90年 |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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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 基督徒可以打猎或捕鱼吗?
人们对打猎的不同反应时常牵涉到强烈的感情。因此基督徒最好设法了解耶和华上帝在圣经里对这事的看法,并且切实遵行。
上帝授权给人管辖地上的“野兽”和‘家畜’。人类在起初并没有蒙创造者允准去宰杀动物作为食物,也许在身体上亦根本没有这样的需要。(创世记1:24,29,30)惟独在洪水之后,上帝才容许人吃经过适当放“血”(动物的生命)的动物的肉。(创世记9:3,4)这包括家畜和野兽的肉在内。
以色列人饲养牛羊一类的动物,可以供他们屠宰作为食物以满足他们对肉类的渴求。他们也借打猎及捕鱼获得食物。(申命记12:20-24;14:4-20)这件事使上帝所说的一些比喻性的话——例如‘他要召许多打鱼的把他的百姓打上来,并召许多打猎的猎取他们’——深具意义。(耶利米书16:16)后来,耶稣曾选召一些渔夫作使徒,并曾实际指挥过捕鱼的工作。——马太福音4:18-22;17:27;路加福音5:2-6;约翰福音21:4-7。
年迈的以撒曾吩咐儿子为他烹制一碟美味的肉食。他的儿子雅各乐于为他宰了两只山羊羔,烹成美味给他吃。然而,以扫却猎杀了一只野兽,以野味奉给父亲。请留意,尽管以撒本可以获得家畜的肉,他却要吃野兽的肉。请也留意,两个儿子宰杀动物的目的都是用来烹制食物,而且不是给自己享用,而是给别人享用。——创世记27:1-19。
人宰杀动物,除了为吃肉的缘故,也可能有其他原因。动物的皮可以用来缝制衣服。(列王纪下1:8;马可福音1:6;希伯来书11:37)它们的皮,甚至包括以色列人所禁吃的若干不洁动物的皮在内,也可以用来制造具有保护作用的帐幕及其他用品。——出埃及记39:33,34;民数记24:7;士师记4:19;诗篇56:8。
上帝规定猎人宰杀动物时必须将血倒出,借此提醒他们动物的生命是来自上帝的,所以人应当尊重生命而非滥杀动物。(利未记17:13)宁录看来不但残杀动物,更为自己的打猎技术、猎物的大小或数量,或从打猎得来的战利品而自吹自擂。他是个“与耶和华作对的强悍猎者”。——创世记10:9,《新世》。
基督徒可能对猎杀动物或捕获鱼类形成刺激的快感。许多猎人或渔夫仔细查验一下自己的内心感觉之后,发觉自己正受到‘猎杀之乐’所影响。这种刺激的快感是与人对动物生命的蓄意蔑视相辅并行的。因此,虽然打猎及捕鱼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若用来烹制食物或充作其他适当用途的话),基督徒若怀着与古代宁录相若的精神去打猎或捕鱼,就绝不适当了。然而,追捕及猎杀动物除了使人产生一种刺激的快感之外,也会造成若干危险——在实际上或口头上。
1984年1月15日刊的《守望台》杂志曾讨论过何以真正的基督徒不会为了攻击别人或自卫而携带、持有枪械的问题。(第23-6页)沉思一下这些训示使有些见证人对甚至持有猎枪一事重新作出考虑。不少基督徒宁愿将自己拥有的一切枪械弃掉,或避免将其放在当眼或容易取得的地方。这样,他们可以避免使人觉得他们以自己所拥有的武器自豪或信赖这些武器。再者,没有猎枪或不将其放在容易取得的地方更可以防止悲剧发生。因为这样行可以避免这些杀人武器落在孩子或处于极度恐惧、沮丧的人手里,以致意外地伤害或杀死别人。——可参看箴言22:3。
有些基督徒可能喜爱野味或鲜鱼;若要获得这些食物,最切合实际的方法便是打猎或捕鱼。另一些人则喜欢在林中打猎时呼吸到新鲜空气及作点运动;喜爱钓鱼的人也许觉得这样行令他们感到身心舒畅。无疑,圣经并没有禁止人这样行。所以我们无须因别人是否喜爱这些活动而加以批判。以撒和他两个儿子的事例足以表明,我们也无须因为别人吃野味或鲜鱼而论断他们。——马太福音7:1-5;罗马书14:4。
使徒彼得显然很喜欢打鱼。因此复活了的耶稣遂利用结集在他们四周的鱼去帮助彼得分析一下他对打鱼或打鱼这门行业有什么感觉。耶稣问道:“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约翰福音21:1-3,9-15;请参看《守望台》1989年4月1日刊第30-1页。
照样,良心清白的基督徒若喜爱打猎或钓鱼,也应当辨明各事在重要性上的先后。例如,如果开放供人打猎或钓鱼的日子适逢是会众举行聚会的时间,他们怎样行呢?或者他的言谈是否总是夸耀自己在打猎或钓鱼方面的杰出本领?如果一个成熟的基督徒虽然偶尔打猎或钓鱼,但却仍然能够充满自信地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过于爱这些事],”就无疑是好的。——约翰福音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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