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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说“不可杀人”的真意何在?警醒!1979年 |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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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因此亚哈王是个“谋杀者”,他是当死的。——列王纪上21:1-10;列王纪下6:32;利未记24:17。
那末战争又如何?以色列人的战争违反了上帝吩咐“不可杀人”的诫命的原意吗?
不,绝不然。实际上圣经从来没有把“拉吒”(谋杀)一词用在与任何与此有关的事上。当以色列人奉上帝之命作战时,这绝不是非法的行动。他们是奉至高立法者的命令和指挥而行的。(以赛亚书33:22;诗篇19:7)这些战争并不是无限的领土征服,像近代许多国家的战争一般。他们不是为经济贪婪的动机而战。他们的战争也不是违反合法安排的和平条约或互不侵犯条约,像现代历史的许多战争一般。
今日地上绝没有一个国家是全部由耶和华的崇拜者所构成,由他通过先知奇迹地指挥以及由上帝特许拥有地上某个指定地方的。但古代的以色列国却是如此。耶和华已留意到迦南居民沉湎于邪恶行为,道德堕落和当受处决。(创世记15:13-21;利未记18:24,25)上帝既是全地的拥有者,他决定把这地赐给以色列国。同时,在上帝特选的领袖指挥之下,上帝利用以色列去执行他对迦南人的判决。——申命记9:4,5;12:31;约书亚记10:40。
因此,在执行耶和华的合法和道德正直的判决,或保卫上帝赐给他们的土地时,以色列人没有犯破坏“不可杀人”的诫命之罪。
基督徒又如何?既然第六诫仅是重申上帝在较早时候通过挪亚对整个人类家庭的吩咐,我们仍然有义务要避免谋杀。事实上,圣经的最后几章警告我们说,怙恶不悛的谋杀者会在“第二种的死”中遭受永远毁灭。(启示录21:8;22:15)避免在未经上帝特别明言授权时夺取人命是多么重要的事。与此一致地,以赛亚书2:3,4预言性地描述上帝的纯真崇拜者,说:“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将他的道教训我们,……’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
此外,基督徒警觉到事实上谋杀是出自坏心肠的。(马太福音5:21-26;15:19)人若容许对基督徒同工的憎恨在自己心里发展,就与凶杀者或谋杀者无异,这是我们所必需避免的。——约翰一书3:15。
因此“不可杀人”这项译法并不能真正传达第六诫的原意。较正确的译法是“不可谋杀”。明白这点帮助我们看出以色列的公义战争并没有违犯这条诫命。这使我们对于在夺取人命一事上,我们的行为和态度应当如何也获得较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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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闲话警醒!1979年 |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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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闲话
当下次被诱去听人讲及别人的闲话时,要记得这人若喜欢在你面前讲论别人的弱点,可能也在别人面前讲论你的弱点。所罗门的话说得不错:“遮掩人过的,寻求人爱,屡次挑错的,离间密友。”——箴言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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