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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复活享有未来生命守望台1979年 |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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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因为我们读到:“耶稣心里知道门徒为了这事议论纷纷,就对他们说:‘这话使你们动摇么?’”(约翰福音6:61,《新译》)甚至在今日,我们有些读者也可能觉得耶稣的话颇难明白。可是耶稣却深知他当时所说的话是至理名言,因为他自己并不相信人类灵魂不死的道理。他所说的话充分证明这件事实。
5.耶稣的什么话表明他不相信人有个不死的灵魂?
5 有一次耶稣对门徒说:“唯有能把身体和生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28,《新旧》)后来他在未于客西马尼园被捕之前对门徒说:“我的生魂极其忧伤,甚至要死。”(马太福音26:38;马可福音14:34,《新旧》)耶稣时常引用以赛亚的预言,他无疑同意预言论及他的一段话:“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他将命[“魂”]倾倒,以致于死。”——以赛亚书53:9,12。
6.据约翰福音6:53,54说,在“末日”之前有些人会对耶稣所献的属人祭物怎样行?在“末日”这些人会有什么遭遇?
6 由于这缘故,耶稣在约翰福音6:53,54表示他会成为一个属人的祭物,而且在“末日”之前会有人吃他的肉喝他的血。过了相当时间之后,这些人会死去,但是耶稣论及其中的每一个说:“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从伯大尼的马大在约翰福音11:24所说的话看来,当时的人认为复活死者的时候会在“末日”。马大住在耶路撒冷附近。公元31年的逾越节之后不久,耶稣在该处谈及上帝授予他的使命,要他将死者复活过来。由于他在安息日医好一个男子,吩咐后者拿起褥子回家,他受到宗教人士的非难。耶稣答复这些批评说:
7,8.(甲)耶稣基督使谁从死里复活?他像谁一样配受尊敬?为什么?(乙)现在谁已出死入生?(丙)人子会召唤坟墓里所有的人,使他们经历怎样的复活?
7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8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稀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得到一次生命的复活,《新世》],作恶的复活定罪[得到一次审判的复活,《新世》]。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翰福音5:21-30。
9.在以上所引耶稣的话中,他特别强调什么事?
9 从以上一段话,我们留意到耶稣所强调的是审判的问题,“审判”一词一共出现过七次。再者,惯行恶事的人会获得一次“审判的复活”。
10.在基督的千年统治期间,上帝将审判人类的工作托付给谁?为什么这项审判没有上诉的余地?
10 由此可见复活一事与审判有密切关系。因为上帝在天上的儿子来到地上成为“人子”,上帝授权给他对全人类施行审判。由此父上帝将他的忠心儿子立为他的助理法官。在耶稣基督的千年统治期间,上帝会将审判全人类的工作交托给他的儿子,因为他已将耶稣立为他的助理法官。上帝爱子所作的判决是没有上诉余地的,因为他所作的乃是完美无疵的判决。耶和华上帝会在千年的审判日结束之后施行审判,但却不会是由于恢复完美的人类向至高的审判者耶和华提出上诉的缘故。——哥林多前书15:24-28。
现在便出死入生
11.在约翰福音5:24,25,耶稣怎样解释相信他的人何以已经“出死入生”了?
11 耶稣基督在地上时是上帝对人类的代言者,因此听者若相信上帝的儿子耶稣所说的话,便等于相信天父上帝所说的话。耶稣曾向犹太人指出,他们这样行会为他们带来莫大的裨益,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件事会怎样成就呢?耶稣接着解释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4,25)当然,在耶稣所谈及的“时候”,在坟墓里实际死去的人并不能听见耶稣所说的话。那末,当时耶稣所谈及的是什么“死人”呢?
12,13.(甲)当耶稣谈及“死人”听见他的话而活过来时,他是指什么“死人”而言?(乙)由于上帝的这项安排,保罗能够在以弗所书2:4-7对“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怎样说?
12 既然耶稣说这件事发生的“时候”“现在就是了”,他所说的“死人”只可能指当时在地上行走往来,但却由于从亚当承受到缺陷、罪性而处于死亡惩罚之下的人。从上帝的观点看来,全人类都是“死的”;他们无权享有生命,罪给予他们的“工价”乃是死亡。(罗马书6:23)但是借着听从耶稣的“话”,他们得以脱离上帝判处他们的死罪,从而在比喻上说来“出死入生”。
13 由于上帝所作的这项安排,使徒保罗能够对以弗所地方“在基督耶稣里”的“圣徒”写道:“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上帝]叫你们活过来。……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当时业已成就]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以弗所书1:1;2:1,4-7。
14.在灵性上活过来的人坐在什么地方?组成怎样的群体?并且必须与谁保持团结一致?
14 得以摆脱死亡的惩罚,在灵性上活过来而与基督耶稣“一同坐在天上”的人均被立为基督教会(他的身体)的成员。他们也共同构成一个“圣殿”阶级,上帝能借他的圣灵居于其中,仿佛居于一间“圣殿”中一般。(以弗所书1:22,23;2:20-22)既然他们属于基督的“身体”,他们特别可说是“在基督耶稣里”。他们必须与他保持团结一致。——约翰福音15:4。
15.关于父“在自己有生命”一事,有些什么问题发生?
15 耶稣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这段话适用于他的教会成员身上。(约翰福音5:21)这意味到子也有能力将生命赐给别人。耶稣解释这件事的原因说:“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父“在自己有生命”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换句话说,是指具有不死性而言吗?《美国译本》便怀有这种见解,因为它将约翰福音5:26译成如此:“因为正如父是自存的,他也将自存赐给子。”与此类似地,法拉·芬顿所译的《现代英文圣经》认为耶和华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永远长存”,因此将以赛亚书42:8译作:“我是永存的;——这便是我的名字。”耶和华曾被称为“自存者”。
16.如果上帝使他的儿子“在自己有生命”仅是指赐给耶稣完美的生命而言,为什么上帝的儿子在这方面便不会有什么独特之处了?
16 可是,从上下文所采用的论据看来,“在自己有生命”这句话比自存含有更深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天父本身具有生命的源头,因此他能够像父亲一般把生命赐给别人。鉴于这件事实,他能够将如此丰富的生命赐给他的爱子,使后者也能够将生命赐给别人。父使子有能力“在自己有生命”,这若仅是指赐给子完美的生命而言,子就不会有什么独特之处了。为什么不会呢?因为上帝也将完美的生命赐给天上的天使。不但如此,他也在伊甸园里将完美的生命赐给亚当和夏娃。但是为什么上帝的儿子却得以“在自己有生命”呢?
17.上帝为什么使子“在自己有生命”?耶稣在约翰福音17:1,2所作的祷告怎样与此一致?
17 因为上帝的儿子牺牲了自己那完美属人的生命作为救赎全人类的祭物。(马太福音20:28;提摩太前书2:5,6)借此他能够将人类从他们由于承受到不完美而遭受的死亡惩罚之下拯救出来。有鉴于此,耶稣能够在逾越节晚上所作的祷告中以这段话作为开始:“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约翰福音17:1,2。
18.诺士所译的约翰福音5:26怎样将这项真理清楚表达出来?上帝在什么时候授权给基督将生命赐给人?
18 朗奴·诺士所译的《救主耶稣基督的新约》在约翰福音5:26将这段话的真意清楚表达出来,说:“正如父在自己里面有生命的恩赐,他将其赐给子,使他也在自己里面有生命的恩赐。”a耶稣基督牺牲生命,从死里复活,并将他那完美属人的生命的价值呈献给天父之后,上帝便可以授权给他将赎价的裨益赐给一切需要这项帮助的人——所有被定罪而垂死的人类。因此我们在罗马书6:23读到:“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19.为什么耶稣基督是上帝任用来审判人类的适当人选?
19 作为一个具有血肉之躯的人,“人子”耶稣能够将一项与亚当在伊甸园里由于蓄意犯罪而为一切后代失去的东西完全相等的赎价献给上帝。(希伯来书2:9,14,15;约翰福音1:14)既然耶和华上帝任用他的爱子将生命赐给被定罪而垂死的人类,顺理成章地,耶和华也任用“人子”耶稣基督去审判得赎的人类。
20.在约翰福音5:26,27,耶稣怎样论及审判的权柄?保罗在战神山上所作的演讲怎样证实这点?
20 与这件事实一致地,耶稣接着说:“[父]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翰福音5:26,27)既然现在得了荣耀的耶稣基督曾一度在这个腐败的世界事物制度里作过人,他能够对那些蒙他从死里救赎出来的人作一位慈悲、公义的审判者。当使徒保罗站在雅典战神山上的众法官面前作证时,他向古代希腊的最高法庭清楚指出这件事实,说:“他[他们所不认识的上帝]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17: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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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复活与审判的复活守望台1979年 |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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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复活与审判的复活
1,2.耶稣宣告上帝已将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为什么这件令人振奋的事并非令人无法置信?
在上帝所“定”的日子,他的爱子会使用“生命的恩赐”。(约翰福音5:26,《诺士译本》)他会将一切能够从他的赎价祭物得益的死人复活过来。那“日子”会有一段审判的时期,但并非廿四小时。反之这个“日子”会是基督作王统治的一千年。(启示录20:4-6)审判的过程会使有些人获得生命,其他的人则会被定罪而遭受毁灭。在世上充满不平,而且宗教人士对上帝的审判日大为误解的今日,关于审判日的圣经真理岂不是令我们大感振奋吗?这些真理也令耶稣日子守安息日的犹太人大为振奋。
2 因此耶稣对他们说:“不要对此惊奇,因为时候将到,凡在纪念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出来,行善事的得到一次生命的复活,惯行恶事的得到一次审判的复活。我凭自己一件事也不能作,我[从至高的审判者天父]怎样听见,就怎样审判;我所作的判决是公义的,因为我所求的不是我自己的意思而是那差我来者的旨意。”——约翰福音5:28-30,《新世》。
3.出死入生而不致蒙受不利判决的人怎样与耶稣在约翰福音5:28,29所谈及的人不同?他们必然是属于什么阶级的人?
3 耶稣说以上所引的一段话之前,他在约翰福音5:24,25谈及其他的‘死者’,而这些‘死者’活过来的“时候”业已来到了。这些人虽被称为“死人”,他们却不是在“坟墓”里。他们甚至在当时已听见上帝儿子所说的“话”而相信差他来的天父。因此他们正“出死入生”而不会招致不利的判决。由于这些听从上帝儿子声音的人已经出死入生,耶稣说他们已活过来而有永生的希望。这些必然是与耶稣基督一同承受天国的人,亦即144,000个复活进入灵界,与他一同在王国里共事的基督徒。
4.与基督同作后嗣的144,000个门徒会接获什么工作委派而非受审?
4 这144,000个与耶稣基督同作后嗣的门徒会与他一同坐在宝座上施行审判而非受审判。启示录20:4说,“有审判的权柄赐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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