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约翰一书5:18说:“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无法害他。”从那方面说来是如此?——美国N.B.君问。
为了明白这节经文,我们首先必须体会到使徒约翰在他的信中屡次强调的一点,即犯过与故意习以为常地犯罪是不同的。他在这里不是说一个从上帝而生的基督徒不会犯罪。他在较早的时候清楚指出这种基督徒也会犯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翰一书2:1。
但是真正的基督徒不会习以为常地犯罪。正如约翰继续指出:“凡[习以为常地]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习以为常地];凡[习以为常地]犯罪;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正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继续犯罪]的是属魔鬼。”——约翰一书3:4-8。
所以约翰在约翰一书5:18所强调的是:从上帝生的人不会习以为常地犯罪。但是请留意他不是说从上帝生的人不可以习以为常地犯罪。事实上有些从上帝生的人惯常犯罪。哥林多小组就有一个这样的人。使徒保罗吩咐小组把这人开除,小组遂遵嘱而行。小组无法将任何惯常犯罪的人视为基督徒。——哥林多前书5:1-13;哥林多后书2:5-11。
在考虑这件事时,我们最好记得圣经执笔者像今日的作家一样时常将某些事视为不言而喻。例如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1:16说天上和地上的万物都是借耶稣基督而造的。但是由于我们从启示录3:14获悉耶稣本身也是被造的,《新世界译本》在这节经文中加上“其他”一词——这显然是使徒所想到的意思。但是甚至在这里,我们可以说若不是由于声称耶稣并非受造的三位一体道理流行,这里就无需加上“其他”一词了。
类似地,使徒彼得在五旬节引用约珥书2:28说:“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并将这节经文应用在当时所发生的事上。可是我们知道上帝的灵并没有实际倾浇在当时凡有血气的人身上。它只是倾浇在‘各种有血气的人’身上,那便是说,并非像以往一般只倾浇在蒙拣选的几个人身上而是倾浇在许多少男少女和男女仆婢身上。所以《新世界译本》说这是倾浇在“各种有血气的人”身上,这显然便是这节经文的意思。——使徒行传2:17,18。
约翰一书5:18所说的也一样,约翰在那里说从上帝生的人不会习以为常地犯罪。正如我们在以上所见。他不是说从上帝生的人不可以习以为常地犯罪。从他上文说得更明确的话我们可看出他的意思:“凡住在他[耶稣基督]里面的,就不[习以为常地]犯罪。”(约翰一书3:6)是的,任何属上帝的人,任何真正的基督徒,都不会惯常地犯罪。他不应该如此行,也不想如此行。使徒保罗在吩咐哥林多的基督徒小组将一个习以为常地犯罪的人开除之后,他对他们所说的以下的话表示他的想法正好与此一致:“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其实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话实际和约翰在约翰一书5:18所写的话一样意思,那便是‘你们现在是基督徒,你们不再惯常地犯罪了。’——哥林多前书6:9-11。
使徒约翰继续说,‘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无法害他。”“从上帝生的”那位就是耶稣基督。他复活升天之后成为一个大能的灵体,因此他能够保守那些从上帝生的人,使魔鬼撒但“无法害他[们]。”耶稣在返回天父那里之前对门徒所说的话表示他会保守他的门徒;他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他为门徒所做的事之一是在父那里作‘中保’,为门徒所犯的罪说项。他不但为他们的罪,还为所有属于“另外的羊”阶级而怀有属地希望的人的罪作“挽回祭”。这些人也必须不再习以为常地犯罪。——马太福音28:20;约翰一书2:1,2;约翰福音10:16。
所以我们体会到凡是“从上帝生”而与耶稣基督合为一体的人与他们那些属于“另外的羊”阶级的同伴都不会习以为常地犯罪;可是这并不是说他们当中没有人犯罪。帮助他们避免落入魔鬼撒但掌中的就是“从上帝而生的”那位——耶稣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