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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圣经的真正主张如何?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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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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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圣经的真正主张如何?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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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既然情形不再完美,夫妇双方就该作出所需的努力去解决各种困难和难题。他们不该以此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托词或借口。但耶稣却指出有一个例外,那便是淫乱。夫妻间的不忠可以成为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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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圣经的真正主张如何?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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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圣经并没有说所有婚姻关系都必须永久维持而不容许人为了任何缘故离婚。另一方面,圣经规定只有一个认可的离婚理由,就是“为淫乱的缘故”。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虽然圣经容许人以一个理由离婚,但圣经有鼓励人这样做吗?婚姻有因此而变得浅薄或失去尊严吗?抑或由于圣经只容许一个离婚理由,以致把不合理的重担加诸结婚的人身上?
其实刚相反。圣经说婚姻是人所享有的最亲密关系之一。创世记记载第一宗婚姻,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夫妻该好好保持这种“一体”的关系,如同保护珍贵的宝物一样才对。圣经劝告道:“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希伯来书13:4。
常常有人说,恒久而快乐的婚姻是基于不自私的爱而非浪漫恋情。这个说法刚好跟圣经不谋而合。圣经说:“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以弗所书5:28-33)圣经也给人率直的劝告,说:“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哥林多前书7:3-5。
假若夫妇二人都愿意遵守这些明智的劝告,婚姻就绝少会恶化到发生婚外情的程度,以致破坏了“一体”的关系。纵使夫妇中的一方并不接纳这些圣经的原则,信主的配偶仍可以充满信心,相信上帝的方法是最好的,许多婚姻问题均能借此得以解决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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