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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圣经的真正主张如何?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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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并不是这样”
以上所引耶稣的声明,其实是他给法利赛人的答案的一部分。当时他们问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马太福音19:3-6)由于不满耶稣的答复,法利赛人继续问道:“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于是耶稣答道:“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接着,他补充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19:7-9。
我们必须留意耶稣的声明——“起初并不是这样”——是针对“给妻子休书”这种离婚而言的。换言之,最初上帝替亚当、夏娃设立第一宗婚姻时,他并不容许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既是完美的夫妻,他们有最大的理由要使婚姻成功。倘若他们继续跟从上帝的律法和吩咐而生活,他们的婚姻就必定美满幸福。
人一堕落犯罪,变得不完美,婚姻制度亦同时出现问题。(罗马书5:12)由于人不再完美,人际关系遂受到自私、贪婪、自利之心所污染而变得紧张。这便是耶稣所谓的“心硬”。为此,摩西律法容许人有离婚的余地。然而耶稣提醒法利赛人,说:“起初并不是这样。”现在,既然情形不再完美,夫妇双方就该作出所需的努力去解决各种困难和难题。他们不该以此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托词或借口。但耶稣却指出有一个例外,那便是淫乱。夫妻间的不忠可以成为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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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圣经的真正主张如何?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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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辩称,由于耶稣用“淫乱”(希腊文por·neiʹa 波尼亚)而非“通奸”(希腊文moi·kheiʹa 慕依基亚)一词,他所指的必定是在结婚之前某些使婚姻成为无效的淫亵行为。这种说法其实对波尼亚一词的意思加以不必要的限制。许多权威承认波尼亚的意思是“不贞、卖淫、卖笑、淫乱”,在马太福音19:9则“指通奸,或包括这个意思”。也有人辩称,耶稣不过在众多离婚理由中引用奸淫作为一个例子而已。显然,这样做其实是把一己之见强加于经文之上。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圣经并没有说所有婚姻关系都必须永久维持而不容许人为了任何缘故离婚。另一方面,圣经规定只有一个认可的离婚理由,就是“为淫乱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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