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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害人不浅警醒!1999年 |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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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害人不浅
“我走了。”这是比蒂a家中的电话留言。比蒂的丈夫大抵没有说过更令她肝肠寸断的话。比蒂说:“这简直是晴天霹雳!我一生最怕的就是丈夫见异思迁,现在却偏偏噩梦成真。”
比蒂33岁,一心一意想婚姻愉快;她的丈夫也曾承诺永不会舍她而去。比蒂清楚记得:“我们信誓旦旦的说过要生死与共,不离不弃。我以为他是真心真意的。想不到……他竟撇下我走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连属于我的一只猫,一条鱼也没有了,我是真正的一无所有!”
宏永不会忘记妈妈的婚外情被揭发那天的情景。他忆述说:“那年,我只得11岁。一天,妈妈气冲冲的走进屋来,爸爸紧随在后喊着说:‘等一等,我们得好好的谈谈。’当时,我心知不妙。那天,爸爸的心碎了,从此一蹶不振。更糟的是,他心中的郁结无从倾吐。就这样,我充当了爸爸的倾诉对象。试想想,一个四十出头的男子竟要向11岁的孩子寻求安慰和同情!”
婚外情确实害人不浅——哪怕是摇撼皇室、政界、娱乐界以至教廷的性丑闻,还是只是平常百姓家中无尽的眼泪与悲愤。据《新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看来,婚外情已越来越普遍,普遍程度甚至跟婚礼一样,无日无之。”据一些研究员估计,已婚人士中,有百分之50到百分之75曾对配偶不忠。婚姻辅导员塞尔达·韦斯特-米德斯认为虽然不少婚外情没有被揭发,“证据显示夫妇用情不专的事确实有上升趋势”。
晴天霹雳
婚外情与离婚数字固然高得惊人,却未能完全反映当事人因而承受的冲击有多大。除了经济状况改变之外,请也想想这些数据背后所隐含的伤痛——多少流不干的眼泪、没完没了的内心挣扎与矛盾、挥之不去的悲痛、焦虑与困扰,和数不尽无眠的晚上。即使当事人终于熬过难关,他们的感情伤口往往久久不愈,心灵创伤恐怕亦难以抚平。
《熬过离婚的关口》评论:“婚姻破裂令人百感交集、黯然神伤。有时,百般的感触如山洪暴发,令人方寸大乱。我应怎么办呢?我应如何自处呢?我怎样摆脱窘局呢?你的心境也许游移于两极之间,时而坚定、时而踌躇;时而悲愤、时而自责;时而信任、时而猜疑。”
佩德罗知道妻子对他不忠时,心中苦涩难言。他说:“你就是悲愤莫名,不知所措。”那种五内如焚的感受连当事人也难以理解,更遑论要局外人明白。比蒂说:“没有人真正了解我的感受。我一想到丈夫跟那个女人在一起,就浑身疼痛,苦不堪言。”她又说:“有时,我以为自己快要疯了。一天我心境平静,改天又无法自控。一天我想念夫妻恩情,改天又恨他虚情假意,害我忍辱蒙羞。”
愤恨与焦虑
一个受害人承认说:“有时,莫名的愤怒会突然来袭。”一个女记者说出自己的心声,烦恼的不仅是被至爱辜负,自己受累,而是“想到大好家庭就此给糟蹋掉,心中感到愤慨”。
此外,不少受害人因配偶另觅新欢而自觉一无是处和不称职。佩德罗说:“你不禁怀疑自己:‘我是否吸引力不够呢?我有什么不妥吗?’然后你拼命自我剖析,吹毛求疵。”英国国家婚姻指导所的塞尔达·韦斯特-米德斯在《爱你、疼你、辜负你》一书中指出:“令人最难受的,莫过于自尊尽失。”
自怨自艾、意志消沉
除了自尊受损,清白一方也时常自怨自艾。一个泄气的妻子说:“女性最难应付自责之心。你老是怨恨自己,责问自己:‘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一个丈夫承认自己情绪起伏如坐“过山车”(环滑车),说:“郁闷就像阴云密布的下雨天,不请自来。”另一个妻子忆述,自丈夫离家后,她天天以泪洗面。她说:“我还清楚记得,事发后数星期,我才首次有一整天没有哭过,整周不掉一滴眼泪更是数月后的事了。这些不掉泪的日子是我踏上复原之路的重要里程碑。”
双重打击
很多人也许不知道,配偶不忠对人构成双重打击。为什么呢?比蒂道出原委说:“我难受极了。他不仅是我丈夫,也是我多年来最知心的密友。”不错,女性遇上不如意事,总是向丈夫求助的。现在,丈夫不但为你添苦恼,再也不是你心灵的归宿了。一下子,他令你心如刀割,也 令你失掉一个知己良朋。
结果,一种被欺弄、受辜负的强烈感觉把当事人完完全全的吞没了。一位婚姻顾问解释何以配偶不忠对人打击至为沉重。“我们把自己、把自己一生的希望、梦想与企盼全都寄予婚姻。……我们在茫茫人海中寻寻觅觅,为了找着一个值得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现在,一旦他背信弃义,你霎时间就像风中的纸牌屋一样,完完全全塌下来。”
正如《熬过离婚的关口》一书评论,受害人显然“需要获得协助,理清起伏无定的思绪。……他们要决定去向,知道有什么选择,应从何处着手等”。那末,他们实在有什么选择呢?
悬而未决的问题也许是:“我们夫妇能重修旧好吗?还是我应该离婚?”既然夫妻恩情已严重受损,也许你会匆匆认定离婚就是出路。你也许这样想:“毕竟,圣经容许人因为配偶不忠而要求离婚。”(马太福音19:9)另一方面,你也许看出圣经也没有表示离婚是惟一选择。你也许因此认为跟配偶和解,重建和巩固婚姻才是上策。
无论你选择离婚与否,这是你个人的决定。然而,你怎知道应该如何抉择呢?现在,请先考虑下文列举的因素,以确定你能否挽回濒临破裂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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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挽回婚姻吗?警醒!1999年 |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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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挽回婚姻吗?
《婚姻危机》一书评论说:“因一时意气而离婚固然简单;可是,不少婚姻其实不至于无药可救。只要夫妻同心解决分歧,他们依然可以有美满的婚姻。”
上述看法跟耶稣在多个世纪前,就离婚提出的劝勉不谋而合。虽然耶稣表明配偶不忠是清白一方要求离婚的合法理由,他却没有表示这是当事人必然的选择。(马太福音19:3-9)基于种种理由,有些人也许情愿挽回婚姻。例如,犯过一方也许仍然深爱妻子a,关心家人,是个尽责的父亲。清白一方仔细衡量过自己和孩子的需要后,也许决定跟丈夫维持夫妻关系。若然,她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她可以怎样安然应付重建婚姻关系的重重困难呢?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和解也好,离婚也好,当事人都需要克服不少困难。另一方面,仅是宽恕犯过配偶往往不能解决婚姻潜在的问题。要挽回一段婚姻,需要双方作出漫长而艰苦的奋斗,忠实的自我检讨、彼此坦诚的对话。很多夫妇时常低估了重建受损婚姻关系所需的时间和心力。然而,许多夫妻由于锲而不舍,终能重建稳定快乐的家庭。
需要解答的疑问
如果要作知情的抉择,清白一方首先要理清凌乱的心绪,知道可作的选择。她也许可以考虑以下的问题:我的丈夫打算回到我身边来吗?他已完全断绝不道德的关系吗?还是他还在借故拖延?他有在口头上表示歉意吗?若然,他有改过自新,及为自己的愚行表示深切痛悔吗?还是他企图把罪咎推到我身上来?他有为自己造成的伤害深感遗憾吗?还是他感到不安,只是因为丑行败露,不能再为所欲为呢?
他对于未来有什么打算?他看出问题在于自己的态度行为,并着手加以纠正吗?他是否决心不再重蹈覆辙?还是他依然故我,喜欢跟异性调情,到处留情呢?(马太福音5:27,28)他决意要重建婚姻关系吗?他正采取任何实质行动,以显示他的决心吗?对于上述问题,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你也许可以视之为值得挽回婚姻的理据。
沟通不可少
圣经执笔者说:“不先商议,所谋无效。”(箴言15:22)如果清白一方要求配偶交待事情始末,这段经文的原则尤为适用。诚然,事情经过也许无须巨细无遗地一一细表,可是,坦诚热切的对话却有助讲明真相,消弭误解。这样,夫妇才不致因为猜测误会,心中积怨,令彼此关系继续疏离。诚然,这种毫无掩饰的沟通也许令双方感到痛苦难堪;可是不少夫妇发觉这是重建信任的重要一步。
要恢复彼此的信任,另一个重要步骤是找出婚姻危机的真正成因——说不定双方各自有需要克服的缺点。塞尔达·韦斯特-米德斯建议说:“透过开心见诚的沟通,痛定思痛后,你如果认定事情已告一段落,希望挽回婚姻,你就必须找出问题症结,致力巩固夫妻的关系。”
问题出在哪里呢——是大家不自觉地把对方视作当然吗?是家庭成员没有谨守神治常规吗?是夫妻相处时间不足吗?还是配偶忘记更经常地表达心中的爱念、关怀、赞赏和赏识吗?借着重新订定共同目标和价值观,夫妇关系就能日趋亲密,令不忠行为不至重演。
力行宽恕之道
即使当事人多番内心挣扎,也许仍发觉难以宽恕丈夫,更遑论宽恕跟丈夫有染的第三者。(以弗所书4:32)然而,只要我们循序渐进,放下心中愤恨和怨怼,始终是可以宽恕对方的。一本参考书忠告说:“清白一方必须明白,你总得放下过去,为未来而活;切记不要每逢发生争吵,就把配偶的陈年旧帐翻起来,以资惩戒。”
许多夫妇发觉逐步让心中的愤恨消减,最终他们就不再对配偶怀恨在心。若要重建你的婚姻,这是不可或缺的。
重建信任
一个深受打击的妻子问道:“我们夫妇间真的能重建信任吗?”她的疑虑不无理由:婚外情确实严重破坏,甚至彻底扼杀了夫妇间的信任。就像贵重的花瓶一般,碎时容易,修补艰难。况且,婚姻关系如果不只求维系,而是要不断增长的话,双方就必须互信互重才行。
这就是说,夫妻要重新学会 互相信任。犯过一方要重获配偶信任,就得努力赢取,而不是强行要求。方法之一是把自己的行踪如实告知配偶。圣经劝勉基督徒要“除掉……虚假的事”,“说真实的事”。(以弗所书4:25)为赢取配偶的信任,塞尔达·韦斯特-米德斯建议:“要把你的活动详情如实披露,包括到什么地方去,什么时候回家等,并要按之而行。”如果计划有所改动,就应告知配偶。
重拾自尊是需要时间和毅力的。犯过一方要助配偶一臂之力,就不要吝惜你的爱意和赞赏——要向妻子表达深情和赏识,并宣之于口。一位深受尊重的婚姻问题专家曾说:“她应当公开受赞扬。”(箴言31:31,《现译》)另一方面,妻子可以多做自己擅长的事,以重建自信。
不要操之过急
配偶不忠对清白一方来说无疑是创巨痛深的经历。因此,当事人如果多年后对不快往事仍记忆犹新,令她不堪回首,也不足为奇。然而,随着创伤逐步复原,加上夫妇继续以谦卑、忍耐和耐心相待,彼此间的信任和尊重是可以重新建立起来的。——罗马书5:3,4;彼得前书3:8,9。
《爱你、疼你、辜负你》一书提出安慰说:“起初数月最难熬,不过这些日子不会永远延续下去。强烈的愤慨会逐渐消退。……最后你也许连续数天、数周、数月、甚至数年也不再想起旧事来。”你若努力在婚姻生活上应用圣经的原则,恳求上帝祝福和指引,就必定能够体验“上帝那超越一切意念的和平”怎样予人舒解。——腓立比书4:4-7,9。
佩德罗说:“回想起来,那段往事改变了我们一生的取向。虽然我们仍然不时要为婚姻做点修修补补的工夫,可是我们总算熬过了难关。我们仍然是夫妻,而且恩爱如昔。”
可是,如果清白一方认为没有宽恕对方的理由,那又如何呢?或者,她虽然已原谅犯过的配偶(意即放下心中的怨恨),却选择离婚b,那又怎样呢?她有权向对方提出什么要求吗?我们请你考虑一下离婚所涉及的问题,同时也听听一些过来人的亲身体验。
[脚注]
a 为方便起见,我们在下文把妻子称为清白一方。然而,如果清白一方是丈夫,同样原则也适用。
b 请参看《儆醒!》1995年8月8日刊文章,题名为“圣经的观点:通奸——宽恕还是不宽恕?”
[第6页的附栏]
支持得法
由于当事人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他们向富于经验及观点平衡的人请教是好的。例如,在耶和华见证人当中就有一些仁慈体贴的长老可以提出援助。——雅各书5:13-15。
不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其他提出劝告的人,切勿把个人意见强加在当事人身上。当事人选择按圣经理由离婚也好,选择和解也好,局外人绝不应该极力怂恿或加以谴责。一个曾经历婚变的基督徒女子说:“请多给我们支持,然后让我们自己作主好了。”
要确保你提出的劝告完全基于圣经。一个过来人说:“不要告诉我们应该这样想,不应该那样想。让我们尽情倾诉就行了。”要让体恤之心、弟兄温情来抚平受害人心中的创伤。(彼得前书3:8)一个经验丰富的导师说:“说话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头却为医人的良药。”——箴言12:18。
一个丈夫说:“我最需要别人了解,哪怕只是一声安慰,半点鼓励,我也于愿已足了。我的妻子求之若渴的是明确的指引,以及别人对她作出的努力一点点的称赞,这是帮助她改过自新的最佳方法。”
如果当事人经过三思以及恳切祷告,决定跟配偶离婚或分居,别人不应在有意无意间令他心中自责。我们反而应该尽力协助他摆脱并无根据的内疚之感。
一个当事人说:“对受害人提出安慰时,不要忘记他们正尝尽刻骨铭心的伤痛。”
[第7页的附栏]
他们何以没有离婚
在许多社区中,丈夫即使有外遇,妻子们也只得继续跟并无悔意的丈夫同住。例如,在战乱频仍或者收入微薄的地区里,一些不是信徒的丈夫虽然对他们的基督徒妻子不忠,但总算是个尽责的家主。他使家庭有稳定收入,令家人衣食无缺,生活受保障,同时对儿女的平稳成长也发挥一定作用。一些基督徒妻子经过深思熟虑后,知道跟随不忠丈夫即使并不好过,也不是最理想的选择,但相对于要家人自己挣扎求存,总要好一点。
在保持坚忍多年后,一些妻子看见自己的丈夫改弦易辙,最后更成为忠贞仁爱的基督徒丈夫,可说是苦尽甘来。——请参阅哥林多前书7:12-16。
因此,任何人若决定跟不肯悔改的丈夫继续同住,外人不应妄加批评。当事人要作的抉择绝不令人羡慕,她们需要别人全力的支持和协助。
[第8页的附栏]
谁之过?
诚然,清白一方的某些缺点也许是夫妻关系恶化的成因;可是,圣经说:“其实各人受考验,是被自己的欲望 勾引诱发的。然后欲望怀了胎,就生下罪来。”(雅各书1:14,15)无论诱人犯罪的成因有多少,归根究底,使人失足的是他“自己的欲望”。况且,即使配偶的弱点造成婚姻难题,通奸也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希伯来书13:4。
其实,婚姻问题要能迎刃而解,最佳方法莫过于夫妇共同实践圣经原则;其中包括:“彼此包容,彼此甘心宽恕”;他们也应该不断培养“怜恤的温情、仁慈、谦卑的思想、温和、恒忍”。最重要的是,他们应该“穿上爱,因为爱是促进团结的完美系索”。——歌罗西书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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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抉择警醒!1999年 |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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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抉择
“你的配偶若不幸身故,即使你未必最贤良淑德,别人也总对你寄予一份同情。可是,你的丈夫一旦另结新欢,他们反过来指责你未尽妻子的本分。我苦透了,请救救我!”——以上是南非一个《儆醒!》读者的不平鸣。
配偶不忠,夫妻离异是创巨痛深的经历。诚然,有人愿意跟配偶和解,挽回婚姻;也有人基于确实需要,根据圣经允准的理由跟配偶离婚。(马太福音5:32;19:9)举例说,犯过一方也许对配偶,以至儿女,的人身安全、灵性健康和整体福利构成威胁。清白的妻子也许担心因丈夫而染上性病。另有一些妻子虽然愿意宽恕对方,却认为彼此间的绝对信任再难重现,夫妻恩情已断。
一个心力交瘁的妻子承认说:“这是我毕生最为难的抉择。”这个抉择确实令人为难,因为配偶不忠固然令人心碎,离婚也同样对人影响深远。因此,离婚与否始终是清白一方的个人决定。别人则应该尊重圣经授予当事人作抉择的权利。
说来可悲,不少婚姻不愉快的人没计算清楚代价,就草草离婚。(参看路加福音14:28。)人要是考虑离婚,必须先想清楚哪几个因素?
如果家有孩子
《婚姻危机》一书说:“由于夫妇大都把时间精神花在离婚事务上,往往忘记或者忽略了孩子的需要。”因此,在考虑离婚问题时,当事人也应为孩子的灵性和福利着想。研究员发现,准备离婚的夫妇少一点对抗,孩子就少吃一点苦头。即使面对恼人的情势,表现温和态度可以使人“不……争斗”,“对所有人温柔”,“在逆境下保持克制”。——提摩太后书2:24,25。a
决定分手的夫妇要记住,闹离婚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儿女。儿女仍然需要父爱母爱兼备。当然,在儿童受父母一方虐待或侵犯的极端情况下,则可作别论。然而,夫妻宗教信仰不同或者性格不合却不应该成为剥夺孩子受父母双方照顾的理由。
另一方面,不要忘记孩子心灵幼小、感情脆弱。他们亟须感受到父母的关怀和疼惜。一本书曾评论说:“父母对子女不渝的爱念是帮助孩子应付家变的要素和基础。”此外,留意他们日常在灵性上的需要也有助儿女继续平稳地成长。——申命记6:6,7;马太福音4:4。
经济状况与法律问题
无论就入息、业权、舒适的生活以及温馨的家来说,离婚难免令夫妇均蒙受损失。既然要面对收入减少、开支增加的情况,按缓急次序制定一套现实的财务预算是明智之举。要避免为了发泄空虚和失意而挥金如土,致令自己债台高筑。
此外,一旦离婚意向已决,夫妇就应着手处理联名银行户口的问题。举例说,为免一方擅自提取巨款,明智做法也许是,在双方各有自己名下户口前,通知银行必须取得双方签名,才能动用联名户口内的款项。
精明的做法是把收支的准确记录妥为保存,作为日后申请生活费的根据。此外,许多国家规定,国民必须向税务部填报最新的经济状况。
另一方面,大部分人喜欢聘用熟悉离婚问题的律师为他们代办离婚手续。有些国家容许人先通过调解人员拟定双方同意的条款,然后交由法院作最后批核。离婚诉讼若牵涉子女,很多人尤其喜欢聘用专业人士,因为他们不会偏袒某一方。与其不惜代价争处上风,夫妇不如尽量减少冲突和伤害。为了物质利益,而要在感情和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实在不值得。
身份转变
一位研究员说:“我们不应低估离异夫妇碰头时所感到的难堪和矛盾。”即使清白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完全依据法律、道义以及圣经授予的权利,也许仍然有人认为她没有尽力挽回婚姻,是导致家庭破裂的祸首。于是,也许他们对当事人态度冷漠,或者刻意回避。更糟的是,公然敌视你的,可能是昔日的密友良朋。
许多人并不了解,经历婚变的人是多么的需要别人支持;一般人以为一条便笺、一张慰问卡已足表心意。《离婚与分居》一书指出,幸好总会有些“善解人意的朋友,他们来电探知要不要陪你到什么地方去,代你办点什么事情,或者只是跟你谈谈心事”。不错,正如圣经说,在人生的这些时刻:“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箴言18:24。
踏上复原之路
一个离婚已16年的母亲说:“有时,即使身边挤满了人,你依然感到莫名的孤寂。”她怎样克服寂寞呢?“我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排解寂寞:全情投入工作,悉心照顾儿子,好好料理家务。我也开始参加耶和华见证人的聚会,跟邻居谈论自己的信仰,也替别人做点事情。这些方法的确见效。”
年中的某些日子往往勾起痛苦的回忆,令人黯然神伤:婚外情被揭发那天,丈夫离家那天,或者夫妇对簿公堂那天等。夫妇共度的欢乐时光,如某次愉快的假期,结婚周年等,也容易令人触景生情。比蒂说:“在那些特别日子,我刻意安排跟明白自己处境的家人或知己共享天伦。我们一起做事,编织美好的生活片段,好抵消痛苦的回忆。然而,助我复原的最大帮助莫过于跟耶和华有亲密的关系,深知他明白我的感受。”
不要绝望
清白一方既然按圣经原则行事,根据上帝允准的理由跟犯奸淫的配偶离婚,他们就无需引咎自责,或自觉被上帝舍弃。上帝憎恶的是人对配偶的不忠行为,是令你“叹息哭泣”的诡诈行径。(玛拉基书2:13-16)事实上,“温柔”“怜恤”的上帝耶和华深知人被配偶背弃是什么滋味。(路加福音1:78;耶利米书3:1;31:31,32)因此,你可以绝对放心,因为“耶和华喜爱公平,不撇弃他的圣民”。——诗篇37:28。
当然,能够防患于未然,夫妻彼此专一,不离不弃要好得多!《家庭幸福的秘诀》b是有实效的家庭生活指南,在全球正帮助不少家庭建立幸福的婚姻,避免婚外情的悲剧。书中内容包括如何建立幸福的家庭、教养儿女以及应付婚姻种种问题的方法等。在你社区中的耶和华见证人以及本刊的传道员十分乐意向你提供这方面的进一步资料。
[脚注]
a 详细资料请参看《儆醒!》1997年12月8日刊及1991年4月22日刊(英语版),分别题名为“子女监护权怎样的看法才是平衡的?”及“帮助受离婚所累的孩子”的文章。
b 由纽约守望台圣经书社出版。
[第10页的附栏]
父母仳离、孩子受累
1988年,据已故的威尔士王妃戴安娜说,单在英国,每天 约有420个儿童因父母离异而受累。其中三分之一的儿童不及5岁。百分之40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后跟其中一方从此失去连系。
据一位颇受尊重的医药与健康专栏作家指出,跟一般人的印象不同,“其实儿女大都不愿看见父母仳离。即使家无宁日,父母关系紧张,他们也不希望父母离婚”。因此,夫妻纵使因婚外情而常常争执吵闹,他们也不应贸然断定离婚对儿女最为有利。如果他们真的为家人福利设想,也许他们要调整自己的态度行为,设法维系婚姻的关系。
作家帕梅拉·温菲尔德说:“到处拈花惹草的丈夫不要忘记:因你一念之差破坏大好家庭之时,孩子眼里流露的刻骨伤痛。”
[第11页的附栏]
大凡离婚都是上帝恨恶的吗?
比蒂承认:“一直令我感到困扰的,就是想到‘耶和华恨恶离婚’。常常萦绕脑际的问题是:‘我的选择是否令耶和华不悦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看看玛拉基书2:16的上文。在玛拉基的日子,以色列男子为了娶年轻的外族女子为妻而抛弃糟糠之妻,以致上帝强烈谴责他们诡诈可耻的行为。(玛拉基书2:13-16)因此,上帝憎恶人见异思迁,随便抛弃配偶。一个人若处心积虑,企图借通奸行为取得离婚,或向配偶施压迫她提出离婚要求,这个人就是犯了行事诡诈的大罪。
可是,这段经文没有一概谴责离婚。耶稣的话正好证实这点,他说:“谁跟妻子离婚,要不是 因为淫乱的理由,另外再跟别人结婚,就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耶稣的话显示,配偶通奸是离婚的合法理由,也是再婚的惟一理由。清白一方固然有权决定宽恕犯过的配偶。可是,如果他选择根据耶稣容许的理由要求离婚,他并没有行事令耶和华不悦。上帝憎恶的只是不忠配偶的欺诈行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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