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滋病与错误的安全感
《纽约时报》1990年6月16日刊引述一名女子(曾接受爱滋病病毒检验,证实有阳性反应)的自白:“我现年36岁,是个快乐的已婚白种女性。我从未患过梅毒、淋病或衣原体属疾病,从未服用过‘霹雳’,从未在静脉注射过任何药物,也从未接受过输血。”
她补充说:“自从我与外子结婚以来,我从没有跟别的男子发生性关系。这意味到我感染了这种病毒至少五年而毫无症状。”这个女子的病例是独一无二的吗?绝不然,正如她说:“我认识至少有十多名来自与我类似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妇女有同样的遭遇。”
那末,这些人是怎会染上爱滋病的呢?该女子解释说:“显然,我是在[婚前]通过与异性的性爱接触感染到后天免疫力缺乏症病毒的。……同样明显的是,该名男子在今日会被视为危险的性伴侣,可是当时我并不察觉。”
爱滋病时常被人视为只有男同性恋者和一些把毒品注射进静脉里的人才会有的疾病。但根据上述女子的亲身经历和第一手资料,她认为这种见解“徒给中产阶级的白种社会一种错误的安全感而已”。
她在结论中说:“我们若继续认为爱滋病仅属于某些危险的群体,只有别人才会染上,我绝不会有事的话,它就会在大众当中传播开去了。我们人人都有染上的危险。如果我接受爱滋病检验的结果是阳性,任何其他女子(或男子)也会有同样的可能。”
换句话说,她的意思是任何在婚前发生性行为的人——意即行淫乱的人——都可能受到感染。因此,听从以下的圣经命令无疑明智得多:“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书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