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抑或兀鹰?
征象
“尸首在那里,鹰也必聚在那里。”(马太福音24:28)有些人不但没有留意这个比喻的教训,反而挑剔其中的字眼。他们说鹰是独行猎者,只吃活的猎物而不吃死尸。所以有些圣经译本使用“兀鹰”一词。但圣经所用的希腊词语a·e·tos’的正确译法该是“鹰”。
在以色列可以见到的一种鹰是草原雕。辛克莱(John Sinclair)和门德尔松(John Mendelsohn)说:“像许多肉食鸟一样,草原雕也喜欢吃腐肉,而且不时是第一批去到刚被杀的尸体处的雀鸟。”另一位观察家报道,有一次在非洲的卡拉哈里沙漠有60只短尾雕和草原雕聚集。他更补充说:“遇见腐肉时,草原雕是支配者。曾有若干次有人看见一对鸟,大概是一雌一雄,在分享尸体。”
海鹰在地中海一带也很常见。多个世纪以来,海上、陆上的鹰都吃战死马匹的尸体。麦克凌托(McClintock)和史特朗(Strong)的《百科全书》说:“正如人所熟知,……它们为了这个缘故跟着军队。”
由于鹰目光锐利,视程甚远,所以它们往往是最先飞到新鲜尸体旁的雀鸟。为了使约伯谦卑自抑,耶和华上帝向他提出一个问题。耶稣无疑十分熟悉问题里所作的描写。上帝问道:“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岂是听你的吩咐吗?它……以山峰和坚固之所为家。从那里窥看食物,眼睛远远观望。……被杀的人在那里,它也在那里。”——约伯记39:27-30。
因此,耶稣的这个比喻用得很好,他指出惟独那些具有比喻性的鹰眼的人才能从征象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