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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一致地追求永生的目标守望台1986年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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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另外的羊’与“小群”的关系如何?(乙)我们可以怎样将约翰一书2:1-6应用在这两群人的每一群之上?
12 可是,在过去50年间有数百万其他与绵羊相若的人已与世俗的“山羊”分开,这些人又如何呢?(马太福音25:31-40)这些人并不是耶稣手下蒙上帝赐予王国的“小群”,反之,身为‘另外的羊’,他们加入“小群”的阵营,共同组成与天父和子团结合作的较大一群。(路加福音12:32;约翰福音10:16)使徒约翰指出,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意即属于“小群”的人]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因此,从人类世界中召集出来的‘另外的羊’也可以与上帝和基督享有一种宝贵的团结关系。情形与约翰接着所说的话类似:“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与他合而为一”,《新世》]。”“小群”首先有义务要跟从耶稣而行,然后‘另外的羊’也有同样的义务。——约翰一书2:1-6。
13.(甲)在约翰福音17:20,21耶稣为什么事而祈求?(乙)什么表明这项祈求并非仅限于对与基督同作后嗣的人适用?
13 因此今日两群人,属天的和属地的阶级,均‘与父和子合而为一’——与他们齐心一意地执行上帝的工作。耶稣祷告说:“好使他们[团结一致],正如你,父啊,与我合而为一,我与你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可以与我们合而为一。”这种合一的意思并非仅限于一同承受天国,因为显然耶稣的门徒并非成为‘耶和华的肢体’或‘与耶和华同作后嗣’。他们“合而为一”的意思是他们齐心一意,通力合作,与耶和华和基督同心同德,合力对人类世界作见证。——约翰福音17:20,21,《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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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一致地追求永生的目标守望台1986年 |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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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甲)“小群”和‘另外的羊’在什么事上表明他们是“合而为一”的?(乙)但是为什么约翰福音3:3-5仅对“小群”适用?
16 以个别而言,属于“小群”阶级的人和大群‘另外的羊’在上帝的工作上均表现同样欢乐的热心精神。(路加福音12:32;约翰福音10:16;提多书2:13,14)受膏阶级余下的分子当中大部分均年长得多,在基督徒的经验上也较为丰富,但两群人均表现同一的基督徒品格和圣灵的果子。(以弗所书4:24;加拉太书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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