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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2003耶和华见证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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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报道有关消息后,一个人权组织对这些孩子被剥夺接受教育的权利表示关注。舆论界对拒绝向国旗敬礼的看法看来有所改变,情形已不像1959年那样了。现在就是耶和华定意把事情诉诸公堂的时候吗?当时,莫拉莱斯弟兄是宿务的一位长老,他忆述:“编辑、新闻记者、教育界人士都鼓励我们采取法律行动。”弟兄咨询过总部和分部的法律部后,决定向法院提出申诉。
可是,地区法院、上诉法院不愿推翻最高法院1959年对赫罗纳案件的判决,于是先后作出对耶和华见证人不利的裁决。现在惟一的解决办法,是把案件交回最高法院审理。最高法院会受理吗?最高法院愿意对案件进行审理。加纳尔弟兄是代表律师。几天后,最高法院下令,法庭作出裁决之前,所有学校必须让被开除的儿童回学校上课。
最高法院仔细考虑双方的陈词和答辩之后,撤销了1959年的判决,裁定耶和华见证人的儿童有权拒绝向国旗敬礼、背诵效忠国家的誓辞和唱国歌。法官宣布这个成为日后判例的裁决:“权利法案保证,国民享有言论、传教以及崇拜自由。因此,‘学生要向国旗敬礼,违者被学校开除’这个主张,跟这一代国民的良心背道而驰。”法院也裁定,“据1987年宪法”开除耶和华见证人的学童,“侵犯了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马尼拉编年史》说:“耶和华见证人含冤35年,最高法院终于给他们讨回公道。”
有人再次提出诉讼,却被最高法院在1995年12月29日驳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耶和华的子民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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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2003耶和华见证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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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页的图片]
报章报道耶和华见证人打赢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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