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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监护权——平衡的看法
    警醒!1997年 | 12月8日
    • 共同监护子女

      有些法官认为,孩子同双亲保持联系很重要。他们的观点是有根据的,因为不少研究报告都指出,离婚父母共同照管子女,有助缓和孩子的紧张情绪,减轻幼小心灵所受的痛苦。这样,孩子就不会觉得被父母一方抛弃,反而感受到双亲的爱护、关怀,对父母双方的家庭都有归属感。一个精通家庭法的律师说:“共同监护子女的好处在于:父母双方都作出贡献。”

  • 子女监护权——平衡的看法
    警醒!1997年 | 12月8日
    • 单方监护子女

      法官可能按自己的意见,认为谁能尽力照顾孩子的需要,就把子女判给谁单独照管。关于孩子的切身福利等重要问题,法官可能裁定,负责照管的家长有全部决策权。法官作出这样的判决以前,都会先听评审顾问的意见。评审顾问通常包括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和社会服务人员。

      评审顾问提议孩子由父母一方监护,是因为他们觉得孩子跟单亲同住,生活会较为安定。目睹离婚父母针锋相对、无法沟通,不少主审法官都情愿把子女判给单亲照管。这并不是说,没有监护权的家长从此跟子女隔绝。他们通常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父母双方仍可继续爱护孩子,关心孩子的福利,为孩子提供所需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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