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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洞悉圣经(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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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律法规定,如果妻子做了“丑事”,丈夫就可以跟她离婚。不过,这“丑事”显然不是指通奸,因为通奸的人要被处死。丑事可能是指妻子蔑视丈夫或夫家,又或是污辱了夫家的名声。丈夫要写离婚文书给妻子,向公众表明自己有充分理由跟妻子离婚。离婚文书是法律文件,表明丈夫已跟城中的长老或官员交代过。他的妻子可以再婚,如果将来有人控告她曾通奸,这份文书就可以保护她。如果一个男人勾引未婚少女后与她结了婚,又或者男人在婚后诬告妻子,说她结婚时讹称自己是处女,在这两种情况下男人都终生不可与妻子离婚。(申22:13-19,28,29)
如果一个妇人在离婚后再嫁,第二任丈夫又与她离婚或是死了,她的前夫不可再娶她做妻子。这是要防止妇人图谋跟第二任丈夫离婚或甚至害死他,以求跟前夫复合。(申24:1-4)
耶和华憎恨人以不正当的理由离婚,特别是忠于上帝的妇女被人用诡诈的手段抛弃。她们的丈夫为了跟信奉异教的外邦女子结婚,就跟她们离婚。(玛2:14-16;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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