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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86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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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见证人对于吸烟一事采取基于圣经的立场。同样地,他们接受圣经对贪食一事所作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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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86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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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贪食又如何?圣经很坦率地谴责暴食,意即饮食过度或在这方面表现贪婪。以色列人若有儿子顽梗不化地“贪食好酒”,这儿子就会被处死。(申命记21:18-21)箴言警告人不要“与贪食人作伴”。(箴言28:7;23:20,21)既然圣经告诉我们“贪婪的”人不会承受上帝的国,贪食显然是不对的。(哥林多前书6:9,10;可参阅彼得前书4:3;腓立比书3:18,19。)基督徒监督要表现“自制”而非“好吃懒做”。(提多书1:8,12,《新译》)贪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有些监督曾由于没有在饮食上表现节制而被革职。
可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是,要判断怎样才算是贪食并不容易。进食(与吸烟不同)是一件自然和正当的事。肥胖也不是制定贪食的唯一标准。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可以是个贪食者。圣经所谴责的并非身体超重而是饮食过度——这可以导致肥胖,但也未必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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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86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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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耶和华见证人基于圣经的理由不赞成贪食。不论体重如何,他们都力求“在一切事上有节制”,包括饮食在内。他们这样行,主要来说并非由于一时的风尚而是由于他们渴望按照圣经的原则而生活,同时保持活跃作上帝所嘉许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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