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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圣经的第49本书——以弗所书
    “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 执笔者:保罗

  • 圣经的第49本书——以弗所书
    “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 1.保罗在什么时候和什么环境之下写信给以弗所人?

      试想想你正系身囹圄。你之所以下狱是因为你是个基督徒海外传道员;由于你热心传道,你正受到逼迫。如今你再不能周游探访各会众去鼓励他们了,你打算怎样做呢?你岂不可以写信给那些借你的传道工作而成为基督徒的人吗?可能他们正纳罕你的情况如何,同时需要鼓励吗?当然是这样!故此你开始写信。你现在所做的正是使徒保罗坐牢时所做的事。当时保罗正首次被囚于罗马,时间大约是公元59-61年。他已向凯撒上诉,现正在士兵看守之下等候审讯。虽然如此,他仍有自由从事某些活动。大概公元60或61年,保罗在罗马写成了这封“致以弗所人书”(《新世》),由阿尼西母陪同推基古一起送给以弗所人。——弗6:21;西4:7-9。

      2,3.有什么决定性的证据证明保罗是执笔者,并且证明以弗所书是圣经的正典?

      2 保罗在信的起首即已表明自己是执笔者,并且四次直接或间接提及自己“为主被囚”。(弗1:1;3:1,13;4:1;6:20)否认保罗是执笔者的论据均不能成立。一般学者认为写成于公元200年的切斯特·贝蒂纸莎草纸抄本第2号(P46)共有86页来自含有保罗书信的册式抄本,其中包括致以弗所人书,由此可见当时以弗所书已被收入保罗的书信之中。

      3 早期的教会作家证实这封信是保罗写给以弗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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