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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怎样解释上帝容许苦难存在警醒!1988年 |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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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一份报章(The Evangelical Quarterly)说:“相信有一位全能、全爱的上帝存在的最大障碍之一是,世上有许多看来不应发生的苦难存在。”
因此有些人咎责上帝容忍——若非实际促成的话——苦难发生。神学家罗思(John Roth)写道:“历史本身便是上帝的起诉状……不要把上帝承担的责任一笑置之。”
可是,自奥古斯丁以来,不少宗教思想家却为上帝的无辜作了有力的辩护。十七世纪的哲学家莱布尼兹(Leibniz)为这项努力创制了一个词语:神义论,意即“证明上帝为义之说。”——参看第6页。
现代神学出庭作证
为上帝消除罪咎的努力一直延续至现代。基督徒科学教会的创立者埃迪(Mary Baker Eddy)竟企图以否认罪恶存在来解决难题!她在《科学、卫生与圣经解释》一书中写道:“上帝从未使人有能力犯罪。……因此,罪恶只是幻想而已,它是没有真正根据的。”——楷书另排。
其他的人为上帝辩护的根据是声称苦难有其价值。一位犹太律法师有一次写道:“苦难使人高贵,可以洗涤思想中的骄傲和浅薄。”与此类似的是,有些神学家提出理论,声称地上的苦难是“必需的,可以在道德人格方面装备我们未来在天上的王国里生活。”
可是,认为上帝带来或容许灾难发生去洁净和惩罚人类是合理的想法吗?在圣拉蒙生葬罹难的人并没有什么机会去改善自己的德性。上帝是否牺牲他们去使生还者学得教训呢?若然,教训是什么?
所以,库什纳所著的《当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一书能投合大众是可以了解的。因为作者亲自尝过苦难的痛苦,他企图安慰读者,向读者保证上帝是善良的。可是,一解释到何以上帝容许无辜者受苦,库什纳的理论就有点奇怪了。他解释说:“上帝希望义人过着和平、快乐的生活,但有时甚至他也无能为力。”
因此库什纳认为上帝不是邪恶而是软弱,这位上帝并不是全能的。令人希奇的是,库什纳仍然鼓励读者祈求上帝的帮助。至于这位被假定为能力有限的上帝怎样能对人有真正的帮助,库什纳就含糊其词了。
古代的一场辩论
世界的思想家并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去为上帝辩正,也未能为受苦者带来真正的安慰。也许应该受审的不是上帝而是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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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奥古斯丁到加尔文对苦难的解释警醒!1988年 |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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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奥古斯丁到加尔文对苦难的解释
第五世纪的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在他所著的《上帝之城》一书中辩称,要为现存的苦难负责的其实是人而非上帝。他写道:“上帝是大自然而非罪恶的创造者,他创造的人本是正直的;但是人故意作恶而受到公平的处分,以致儿女生来就在腐败和定罪的情况之下。……这样,由于人误用了自由意志,于是引起了罪恶的连环。”
误用了自由意志也许可以解释为患人类的很多或大部分苦难的原因。但是,一场灾祸,例如在圣拉蒙所发生的,可以归咎于人的自由意志吗?许多灾祸岂不是由无法控制的环境所引致的?即使人若故意作恶,仁爱的上帝何以让罪恶和苦难继续下去?
十六世纪的法国基督新教神学家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像奥古斯丁一样相信有些人“[受上帝]注定成为儿女和天国的后嗣。”可是,加尔文却进一步辩称上帝同时注定某些人要“感受他的震怒”——永远受罚!
加尔文的教义含有可怕的暗示。人若受到某种不幸所打击,这岂不表示他置身于被定罪的人之列?此外,上帝岂不是要为受他所注定的人的行动负责?这样,加尔文遂不自觉地使上帝成为罪的始创者!加尔文说,“人犯罪是受偏差的意向所认可的。”——《信仰方面的教训》,加尔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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