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汲汲于富贵
斐济群岛有个年轻的姊妹写道:“为了做特别先驱,我克服了重重障碍。在接受真理前,我给十来岁的朋辈影响,要追求财富和‘好生活’。我遇到一个澳洲籍的白人,他要跟我结婚,带我到澳洲定居。但此刻真理在我的生活上开始发挥了影响。那个男人回来斐济时,塞了600元进我的手里,说是用来帮助我预备婚礼的。斐济的少女甚少有这么多钱的。但我把钱还给他,向他解释我只可嫁给‘主里面的人’。(哥林多前书7:39)我这样做惹怒了贪慕虚荣的父母。他们跟其他斐济家庭一样,总想跟白人结为姻亲,把这关系视作靠山。由于这件事,他们就与我断绝关系。”
“我逐渐在真理里进步,后来有资格参加先驱服务。我一申请作先驱,那澳大利亚男子便又再出现了。他来看看我会不会改变主意。我告诉他我比从前更决心要事奉耶和华。这个服务年度社方委任我为特别先驱。能够为耶和华所用实在是件乐事,因为这样我可以‘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书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