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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聘金——基督徒对此应有什么看法?守望台1989年 |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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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父亲有什么影响
在这些非洲人当中,聘金是一种象征,表示男子具有养家能力。男家的成员会拜访女家的父母,商讨新娘聘金问题。但在许多地方,此举已没有必要,因为父亲们如今已实际开出最高价格。价格从尼日利亚法律规定的起码12美元至1,400美元不等。在求婚者的父母作初次探访时,甚至期望他们先送上金钱或礼物。然后,正如萨伊的习俗,还要奉上更多金钱去‘开那父亲的口’,那便是,吸引他为自己的女儿去商讨价格。即使交付了预定的数日之后,还可以要求多点金钱和礼物。
这样的行径可能助长贪财之心。然而,圣经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提摩太前书6:10)许多人会由于贪婪而变成勒索者,以致招惹上帝的不悦。圣经告诉我们说:“有贪心的——与拜偶像的一样——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以弗所书5:5;参阅箴言20:21;哥林多前书5:11;6:10。
可是,娶妻纳聘并没有不当之处,因为聘金可以象征式地稍为补偿女方父母教养和教育女儿方面的损失。一位准女婿可对聘金采取适当的看法,以之作为象征,表示感激女家对他的未婚妻的教养。然而,有些父母却企图收回他们付出的一切,认为嫁出的女儿对教育弟妹不会有所帮助。这样的父母尽量索取最高聘金,好像以女儿为生财工具一般。不过,他们给予儿女良好的教养是分所应为的。他们应该以完成这项义务为荣,而非斤斤计较于得回多少金钱或以得到奇昂的聘金而沾沾自喜。圣经并没有鼓励父母考虑从儿女身上获得物质利益,反之它说:‘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哥林多后书12:14。
有些父亲虽自称为基督徒,但所提出的要求却不顾青年基督徒求亲者的经济情况。在有些例子上,作父亲的甚至拒绝基督徒弟兄的合理聘金,只因为世俗的人出价更高!有些甚至授权世俗亲戚去讨价还价,志在要求高昂的聘金。讨价还价若争辩不休,就很容易诱使青年人出于淫乱一途。这种事情在世俗人当中屡见不鲜。因为青年男女在气恼之下,可能以怀孕作为捷径,迫使女家收受男方能力所及的聘金。
基督徒绝不应以此为手段。上帝的话语禁止奸淫,犯过者可能被会众开除。(哥林多前书6:9;希伯来书13:4)父亲若苛索高价以致女儿陷于不道德,他便难辞其咎。这样的罪咎可能严重影响到他在会众中的地位。同样,从世俗的人收受聘金,把献了身的基督徒女儿嫁给世俗的人,亦属违反神治法则。这样行的弟兄将会在会众中失去资格,至少被免除若干特殊权利。基督徒父母应该期望儿女在基督徒会众中保持灵性坚强,并且帮助他们洁身自爱。他们应该期望女儿幸福地嫁‘在主里面的人’,选择爱戴耶和华和深深尊重上帝律法和原则的人作丈夫。——哥林多前书7:39。
以自己女儿的聘金作为生财方法而索价过高绝非基督徒所为。一位作父亲的基督徒必须避免贪婪和自私,因为贪婪和自私会严重影响到他的灵性健康以及他在会众中所享的权利。——哥林多前书6:9,10。
很庆幸地;许多作父亲的基督徒在要求聘金方面表示体贴之心,这种态度是好的。有些人甚至不索取任何聘金,以防滥用这种习俗和造成灵性上的障碍。
新娘和新郎受到什么影响
在许多事例上,女孩的贪婪曾经影响到父母所订的聘金数目。有些女孩要求举行奢侈豪华的婚礼,甚至为此终日对父母唠叨不已。有些女孩要求父母赠予昂贵的用具供新居之用。为了应付这样的苛求,父亲也许认为非要多收聘金不可。
这样就必然迫使新郎刚开始婚姻生活就要负债累累,他要为了举行昂贵婚礼和购买豪华家具而举债。上帝的话语说:‘从上头来的智慧是……合理。’青年夫妇应该‘让人人都知道你们合理’,在计划婚礼方面不把沉重的经济负担加诸任何人身上。——雅各书3:17,《新世》;腓立比书4:5,《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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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聘金——基督徒对此应有什么看法?守望台1989年 |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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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有些父亲曾经为了种种理由而把聘金退回男家,迫令女儿脱离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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