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见证人在希腊再次胜诉
1995年10月6日,雅典一个由三位地方法官组成的法院审理一宗案件,被告是两位耶和华见证人,他们都是全时的服事者。他们被控改变他人信仰的罪,而提出诉讼的是一名警察。他是在见证人上门探访他之后提出控诉的。
主审法官所提出的问题显示,她对耶和华见证人的工作极感兴趣。举个例,她曾问道:“你做这件工作有多久了?这些年来,人们对你的态度怎样?一般人对你的工作有什么反应呢?你在别人门前说些什么呢?”见证人在法庭上作了优良的见证,所有在座的人都非常留心聆听。
最教见证人意想不到的,就是竟然连检控官也为他们辩护。检控官在结案陈词中指出:“根据宪法,耶和华见证人除了有权信奉和敬拜他们的上帝以外,也有权以逐家逐户的方式、在公众广场上及在街上宣扬他们的信仰;只要他们喜欢,他们甚至有权免费向人分发他们的刊物。”检控官举出几宗由希腊的不同法院及希腊国家委员会所作的裁决,其中每宗案件的被告都获判无罪。他也援引“科基纳基斯对希腊政府”这宗案例,指出当时欧洲人权法院裁定耶和华见证人得直。a“请留意,”检控官提醒说,“在这宗案件中,希腊政府甚至要缴交罚款。因此,我们审理这宗案件的时候要格外小心。老实说,这一类案件根本就不应该提上法院来。”
检控官的陈词结束后,见证人的律师也没有很多话要说了。不过,他把握这个机会向法庭指出改宗法例是违反宪法的,而且这条法例也使希腊政府在国际社会上处于尴尬的局面。
主审法官看了看其余两位法官,然后宣布他们一致裁定弟兄姊妹获判无罪释放。这场延续了一小时十分钟的审讯,对耶和华的圣名和他的人民来说都是一场胜利。
自从欧洲人权法院审理过科基纳基斯的案件以来,这是见证人在被控改变他人信仰的案件上胜诉获判无罪的第四次。希腊的耶和华见证人感到很高兴,他们以往在传道工作上遇到的种种难题,现在差不多可以说是不存在了;现今他们能够继续在当地从事传道工作,不再受到阻挠。
[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