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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圣经的第58本书——希伯来书
    “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 执笔者:保罗

  • 圣经的第58本书——希伯来书
    “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 1.保罗写信给希伯来人跟他所接获的什么委派一致?

      保罗最常以“外邦人”的使徒的称号为人所知,但他的服事职务仅以非犹太人为对象吗?绝不然!在保罗受浸接获工作委派之前不久,主耶稣对亚拿尼亚说:“他[保罗]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徒9:15;加2:8,9)希伯来书的写作正好和保罗奉派向以色列人宣扬耶稣的名一事相符。

      2.我们可以怎样驳倒否认保罗是希伯来书执笔者的各项论据?

      2 可是,有些批评家却怀疑保罗是否希伯来书的执笔者。其中一个反对理由是信中没有出现过保罗的名字。但其实这并不碍事,因为其他许多属于圣经正典的写作也没有道出执笔者的名字,而执笔者是谁往往是由内在证据所断定的。此外,有些人觉得由于保罗的名字已成了犹太地区中犹太人所憎恨的对象,所以他在写信给该地的希伯来籍基督徒时也许故意略去自己的名字。(徒21:28)虽然这封信和保罗的其他书信风格有异,这并非否定他是执笔者的确据。不论对象是异教徒、犹太人抑或基督徒,保罗向他们讲话时总是有能力“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在这封信里,保罗根据犹太人的观点与犹太人推理,而他所运用的论点是他们能够充分理解和体会的。——林前9:22。

      3.有什么内在证据一方面支持保罗是希伯来书的执笔者,同时也表明这封信主要是为犹太人写的?

      3 这本书的内在证据全都支持保罗是执笔者的主张。执笔者当时身在意大利,并且正与提摩太在一起;这些事实正好和保罗的经历吻合。(来13:23,24)再者,虽然这封信是以希伯来人的会众为对象,特别要说服他们,其中的教义却是保罗一贯所提倡的。论到希伯来书,克拉克的《圣经评注》,第6册,第681页说:“这封信自然是写给犹太人的,全封信的结构都证明这点。这信若是写给外邦人的,能了解其中论据的就恐怕万中无一了,因为他们不熟悉犹太制度,但这封信的执笔者却处处假设读者熟悉这些事物。”这有助于说明何以希伯来书和保罗的其他书信比较起来风格有异。

      4.有什么进一步的证据表明保罗是希伯来书的执笔者?

      4 大约在1930年发现的切斯特·贝蒂纸莎草纸抄本第2号(P46)进一步证明保罗是执笔者。这份纸莎草纸抄本仅在保罗死后一百五十年左右便写成了。论到这份抄本,赫赫有名的英国校勘学家凯尼恩爵士说:“值得注意的是,希伯来书放在紧接罗马书之后的位置(这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由此表明在这份手抄本写成的早期日子,根本没有人怀疑这封书信的执笔者是保罗。”a论到同一个问题,麦克林托克与斯特朗的《百科全书》直截了当地说:“所有实质的证据,不论是外在的抑或内在的,都支持这封书信的原作者非保罗莫属。”b

  • 圣经的第58本书——希伯来书
    “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 8.为什么保罗有充分资格写这封致希伯来人的信?保罗提出一连串什么论据?

      8 没有人比使徒保罗更了解犹太籍基督徒所遭受的压力和逼迫。由于保罗从前是法利赛人,没有人比他更能够提出有力的论据去驳倒犹太人的传统。保罗曾从迦玛列门下学到巨量有关摩西律法的知识,他从这些知识列举出无庸置辩的证据,证明基督应验了律法,也应验了律法的规条和祭物。他表明这些事物如今如何已由远较荣耀的实体取而代之;这实体在一个更新更好的约之下为人带来了无法估计、伟大得多的裨益。保罗敏锐的头脑胪列了一项又一项的论据,条理分明,令人信服。他指出律法的约已经终止,新约已开始生效,而且基督的祭司职任比亚伦的祭司职任更优越。他将基督祭物的真正价值跟公牛和山羊等供物作一比较,指出基督不是单单进入地上的帐幕,而是来到天上的上帝面前。在不信的犹太人看来,所有这些崭新的道理都是极度可憎的,但保罗在这封信里将其向希伯来籍的基督徒陈明,而且提出来自希伯来文圣经的巨量证据,叫一切通情达理的犹太人不得不心悦诚服。

      9.希伯来书成了什么有力的武器?这封信怎样显明保罗的爱心?

      9 凭着用这封书信装备自己,希伯来籍的基督徒拥有一项有力的新武器,可以堵住向他们大肆逼迫的犹太人的口。他们也能从这封信得到深具说服力的论据,叫一切心地忠实、寻求真理的犹太人心悦诚服,归信基督。这封书信显示保罗深爱希伯来籍的基督徒,切望在他们极需援手之际以有实效的方式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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