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得大众尊重”的工作
使徒彼得敦促基督徒同工说:“你们在众国族中,要保持优良的行为,这样,他们在什么事上抨击你们是作恶的人,就在什么事上亲眼看见你们的优良作为,结果……荣耀上帝。”(彼得前书2:12)多年来,意大利的耶和华见证人在公众场合都表现良好品行。耶稣吩咐门徒“要在房顶上宣讲”,见证人的确表现这种精神;他们所有的宗教活动都是公开的,绝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马太福音10:27;约翰福音18:20)最近,一个意大利律师和教士发表文章,指控耶和华见证人是个“冒充的宗教团体”,是个“迷惑人的秘密组织”。于是,见证人决定诉诸法律,控告两人诽谤。
这宗案件第一次受审讯时,法庭判律师和教士无罪。可是,1997年7月17日,威尼斯上诉法院驳回原判,裁定两名被告有罪。上诉法院表示:“两名被告发表的文章有些词句足以破坏‘耶和华见证人’的声誉。显然文章的目的是要公开羞辱这个宗教团体的成员。”法院指出,这些文章“滥用了报道和批评的权利”。法庭裁定两人诽谤罪名成立,并命令两人支付庭费,包括见证人的诉讼费。
威尼斯上诉法院在判决书上评论说:“我们必须不偏不倚地执行和维护[意大利]宪法所保障的权利,才能防止任何形式的不容异己和宗教狂热行为。”法院的判决书指出,耶和华见证人并非冒充宗教,也没有从事秘密活动。法院表示:“如果把见证人列为神秘组织,就根本违反历史事实了。这个宗教的成员在很多城市广泛展开传道活动,在星期日和假日尤其活跃。他们的活动是人所共知的。即使不是人人都接受他们所传播的宗教信仰,他们的努力却赢得大众的尊重。”意大利的耶和华见证人热心传道,表现优良的品行,因而能够消除别人对他们所怀的偏见。——马太福音5:14-16;彼得前书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