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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身与选择的自由守望台1998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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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在对儿女施行适当教导方面,提摩太怎样是个典范?他所立的榜样促使许多青年人采取什么行动?
12 耶和华见证人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们虽然鼓励人献身给上帝,却从不强迫任何人采取这个步骤;他们甚至不会强迫自己的儿女这样做。许多教会为婴孩施洗,见证人却不会在儿女还是婴孩的时候就给他们施洗,仿佛可以不让儿女自行选择,就强迫他们献身给上帝似的。他们所跟从的是青年男子提摩太所跟从的圣经规范。提摩太成年之后,使徒保罗告诉他:“你所学到而受劝导去相信的事,你要常常守着,因为知道你是跟谁学的,又知道你从婴儿时期就认识神圣著作;这些著作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能使你有智慧可以得救。”——提摩太后书3:14,15。
13 值得注意的是,提摩太之所以认识神圣著作,是因为他从婴儿时期 就受到教导的缘故。他的母亲和外祖母劝导 他——不是强迫他——相信基督的教训。(提摩太后书1:5)结果提摩太看出,成为基督徒的确是明智之举,于是他自行 选择献身给上帝,作基督的跟从者。在现代,有数以万计的青年男女从见证人父母受到教导,也毅然跟从提摩太所立的榜样。(诗篇110:3)其他青年人却没有这样做。这是一件人人要自行决定的事。
选择作谁的奴隶?
14.关于完全的自由,罗马书6:16透露什么?
14 世上没有人是完全自由的。人人的自由都受到物理法则所限制;例如,人要是不理会重力定律,就必然会招致不利后果。在属灵的意义上,也没有人是完全自由的。保罗指出:“你们如果继续献出自己做奴隶,服从某个主人,就会因为服从他而成为他的奴隶;人要不是做罪的奴隶,结果是死,就是做服从的奴隶,结果获得正义。这一点难道你们不知道吗?”——罗马书6:16。
15.(甲)对于做奴隶,一般人有什么感觉?但大部分人最终都怎样?(乙)我们大可以向自己提出一些什么问题?
15 在大部分人看来,做别人的奴隶是没有人喜欢的事。可是,在今天的世界里,实际的情形是,人们时常让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受别人操纵和影响,结果他们不自觉地 做着别人要他们做的事。例如,广告界和娱乐界设法把人压进一个模子里,要大众跟从他们所定的标准。政治和宗教组织要人支持他们的主张和目标,但不总是用充分的理由去说服人,而是大唱团结、效忠一类的高调,诉诸别人的感情。保罗指出,我们“服从”谁,就做谁的“奴隶”,我们人人都最好问问自己,“我究竟是谁的奴隶?谁对我所作的决定、我的生活方式,操有最大影响?是教士牧师、政治领袖、商业巨子,还是娱乐界的艺人吗?我到底服从谁——服从上帝还是服从人?”
16.在什么意义上,基督徒是上帝的奴隶?对这件事的正确看法是什么?
16 基督徒要服从上帝,但他们并不把这件事看作侵犯了他们的个人自由。他们倒甘愿在行使自由方面效法伟大的典范耶稣基督,使自己的个人愿望和优先选择跟上帝的旨意完全一致。(约翰福音5:30;6:38)他们努力培养“基督的思想”,奉他为会众的元首而甘愿顺服他。(哥林多前书2:14-16;歌罗西书1:15-18)情形就像一个女子结婚之后,甘心乐意地与她所爱的男子通力合作一样。事实上,圣经把受膏基督徒的群体比作许配给基督的贞洁处女。——哥林多后书11:2;以弗所书5:23,24;启示录19:7,8。
17.所有耶和华见证人都选择成为什么?
17 每个耶和华见证人,不论怀有属天希望还是属地希望,都对上帝作了一项个人的 献身,矢誓要遵行他的旨意,奉他为统治者而切实服从他。对每个见证人来说,献身是一项个人的 选择,表示他决心不再做人的奴隶,而是要成为上帝的奴隶。这个决定是跟使徒保罗的劝勉完全一致的:“你们是用代价买来的;不可再做人的奴隶。”——哥林多前书7:23。
学会造益自己
18.人如果想成为见证人,他要符合什么条件才有资格受浸?
18 人必须符合圣经所定的条件,才有资格成为耶和华见证人。每逢有人想成为耶和华见证人,长老要小心衡量这人是否真正明白基督徒献身的意义。他真的想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吗?他真正愿意履行做见证人的种种义务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他就没有资格受浸了。
19.人如果决定献身成为上帝的仆人,为什么别人没有理由加以批评?
19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符合了所有的条件,自行作出个人的决定,要受上帝和他灵示的话语所指引,别人有什么理由要批评他所作的决定呢?一个人决定让自己受上帝所影响,难道反不如受人所影响吗?我们接受上帝的指引,是不是益处不及受人指引呢?耶和华见证人认为绝不是。他们衷心同意上帝通过以赛亚所说的这句话:“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教训你,使你得益处,引导你所当行的路。”——以赛亚书48:17。
20.圣经真理在什么方面为人带来自由?
20 圣经真理使人得以自由,不再误信地狱永火一类的谬误宗教主张。(传道书9:5,10)相反,圣经真理使人明白死者的真正希望是复活。这个奇妙希望,是由于耶稣基督献上赎价牺牲,才得以成为可能的;因此,获知这个希望的人对上帝满怀感激。(马太福音20:28;使徒行传24:15;罗马书6:23)政客提出的漂亮诺言总是无法实现,结果使许多人大感失望;圣经真理却能够帮助人摆脱这样的挫折,不再信赖空虚的应许。他们获知耶和华的王国已经在天上掌权统治了,不久就会接管整个地球;这个好消息令他们心花怒放。圣经真理也帮助人摆脱种种败行;这些恶行虽然为堕落的肉体带来若干欢娱,却为上帝带来羞辱。行这些恶事的人也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包括感情破裂、染上恶疾、夭折身亡等。简而言之,做上帝的奴隶比做人的奴隶有益得多。事实上,我们献身事奉上帝,不但能够“在现今这段时期”得益不浅,“在将来的事物制度还必定得着永远的生命”。——马可福音10:29,30。
21.耶和华见证人对献身给上帝有什么看法?他们渴望怎样?
21 今天耶和华见证人不像古代的以色列人一样,生下来就自动成为一个献了身的国族的成员。相反,见证人属于一个由献了身的基督徒所组成的会众。每个受了浸的见证人都已个别行使选择的自由,献身给上帝而成为基督徒会众的成员。的确,对耶和华见证人来说,献身使他们得以跟上帝持有亲密的个人关系;这种关系促使他们甘心乐意事奉他。他们衷心渴望保持这种喜乐的关系,永远持守耶稣基督为他们带来的宝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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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中履行基督徒的献身守望台1998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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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耶和华见证人献了身给谁?他们为什么运用若干法人机构?
耶和华见证人相信他们的宗教会永远长存。因此,他们期望“用灵和真理”事奉上帝,直到永远。(约翰福音4:23,24)这些基督徒具有自由意志;他们毫无保留地献身给耶和华上帝,并且决心要切实履行这个决定。他们倚赖上帝的话语和圣灵帮助他们贯彻始终。见证人在上帝所赐的自由里,尽心竭力履行基督徒的献身。他们对政府里“在上的当权者”表现应有的尊重,并且适当运用法律上的各种工具和安排。(罗马书13:1;雅各书1:25)例如,见证人运用守望台社作为法律上的工具(在其他国家还有别的法人组织),使他们能够执行造益同胞的善工,特别是予人属灵的帮助。但是,见证人献身的对象是上帝而不是任何法定机构。他们对耶和华的献身是直到永远的。
2.为什么守望台社和类似的法人机构深受耶和华见证人赏识?
2 耶和华见证人既然是上帝手下献了身的仆人,他们有义务要执行耶稣的吩咐,“使所有国族的人成为门徒,奉父亲、儿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教导他们”。(马太福音28:19,20)这件工作会延续到事物制度的终结,因为耶稣也说:“这个王国的好消息会宣讲开去,遍及世人所住的全地,对所有国族作见证;到时终结就会来到。”(马太福音24:3,14)每年,守望台社和类似的法人机构辖下的印刷厂印制了亿万本圣经、书本、册子和杂志,供耶和华见证人在普世的传道工作上使用。因此,这些法定机构对上帝手下献了身给他的仆人深具价值,可以帮助他们履行对上帝所作的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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