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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翰一书、二书、三书和犹大书经文选讲
    守望台2008年 | 12月15日
    • 公元98年左右,使徒约翰在以弗所写了三封书信,这三封书信构成了圣经最后部分的其中三卷。在首两封信里,约翰激励基督徒要在光里行事,对抗叛道的事。

  • 约翰一书、二书、三书和犹大书经文选讲
    守望台2008年 | 12月15日
    • 继续走在光里,凭爱心和信心行事

      (约翰一书1:1-5:21)

      约翰的第一封信是写给与基督联合的全体基督徒会众。这封信提出健全的劝告,帮助基督徒抵抗叛道的事,在真理上站稳,坚守正义。他强调信徒需要继续走在光里,凭爱心和信心行事。

      约翰写道:“我们要是在光里行事,就像[上帝]自己在光里一样,大家就的确共享友谊”。另外,由于爱是出于上帝的,因此,使徒说:“我们总要彼此相爱”。一方面,由于爱上帝,我们甘愿遵守他的诫命,另一方面,对耶和华上帝、他的话语和他爱子所怀的“信心”,使我们可以战胜世界。(约翰一书1:7;4:7;5:3,4)

      经文问答:

      2:2;4:10 耶稣怎样成了“求恩的祭牲”?“求恩”的意思是“祈求恩惠”。耶稣用他的生命作为求恩的祭牲,借此符合上帝完全公正的要求,得以向他祈求恩惠。基于这种牺牲,上帝就可以向那些对耶稣的赎价怀有信心的人表现慈悲,宽恕他们的罪。(约翰福音3:16;罗马书6:23)

      2:7,8 约翰所说的这条诫命既是“新”的,又是“旧”的,这指的是什么诫命呢?约翰所说的这条诫命是指自我牺牲的弟兄之爱。(约翰福音13:34)他说这条诫命是“旧”的,因为耶稣在约翰受启示写这封信之前的六十多年,就颁布了这条诫命。因此,信从耶稣的人“从最初”开始过基督徒的生活就已经知道这条诫命了。这条诫命也是“新”的,因为它不单要求人要“爱人如己”,还要求人要表现自我牺牲的爱。(利未记19:18;约翰福音15:12,13)

      3:2 什么事情“还没有”向受膏基督徒“显明出来”?他们将要看见“他是怎样”,“他”又是谁呢?还没有向受膏基督徒显明出来的是,当他们复活到天上成为灵体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的。(腓立比书3:20,21)但是,他们却知道“不管[上帝]在什么时候显现,[他们]都会像他,因为[他们]将要看见他是怎么样的”,即看见上帝是个“灵”。(哥林多后书3:17,18)

      5:5-8 水、血和圣灵怎样作证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呢?水为耶稣作见证,因为当耶稣在水里受浸的时候,上帝亲自承认耶稣是他的儿子。(马太福音3:17)耶稣献出他的血或生命,作为“对应的赎价”。这件事也表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提摩太前书2:5,6)另外,圣灵也证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因为在耶稣受浸的时候,圣灵临到他身上,使他能够“走遍全境,广行善事,医好所有被魔鬼压迫的人”。(约翰福音1:29-34;使徒行传10:38)

      经文教益:

      2:9-11;3:15 如果一个基督徒让任何事或任何人阻碍他对弟兄表现爱心,他就是在属灵的黑暗中行事,也迷失了自己该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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