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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洞悉圣经(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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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3:1-3的记载进一步证实了上文提及的各个日期。这段经文说,施浸者约翰于“凯撒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开始传道和为人施浸。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是从公元28年的下半年延续到公元29年的8-9月间。(见提比略)约翰执行传道职务期间,耶稣到他那里受了浸。之后耶稣开始传道,当时他“年约三十岁”。(路3:21-23)到了这个年纪(大卫登基的时候也是三十岁),耶稣已不再受世上的父母管束。(撒下5:4,5;对照路2:51)
根据民数记4:1-3,22,23,29,30,律法规定,到圣所供职的是“三十岁”以上的人。既然施浸者约翰是利未祭司的儿子,按理来说,他应该在这个年龄开始供职,但不是在圣殿里,而是在民间执行耶和华委派给他的特殊任务。(路1:1-17,67,76-79)圣经曾两次提及约翰和耶稣的年龄差别,提及耶和华的天使两次显现,分别宣布约翰和耶稣诞生的信息(路1章),证明约翰和耶稣开始执行传道职务的年龄差不多。约翰(在耶稣前面先行为他预备道路)先开始为人施浸;大约六个月之后,耶稣开始向人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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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洞悉圣经(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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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括来说,既然耶稣死于春季的尼散月,而但以理书9:24-27的预言说,他的传道职务开始于死前三年半,那他就必定是在秋季 的以他念月(9-10月间)开始传道的。约翰的传道职务(开始于提比略在位第15年)则必定是于公元29年春季 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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