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假如一对男女不是夫妻,在没有合理的原因下一起过夜,就是犯了要采取司法行动的罪吗?
是的。如果一对男女不是夫妻,在没有合理的原因下一起过夜,这已是充分的环境证据,表示他们发生了不道德的性关系,要成立司法委员会处理。(哥林多前书6:18)
长老团在决定是否成立司法委员会之前,会仔细地衡量每种情况。例如,这对男女是否正在谈恋爱?长老是否曾经因为他们之间的行为提出劝告?为什么他们要一起过夜?他们是否预先计划这么做?他们在这件事上有其他的选择吗?有任何情有可原的理由,例如发生无法预料的事或紧急的情况,以致他们不得不一起过夜?(传道书9:11)他们睡在哪里?既然情况各有不同,可能有其他因素是长老团必须考虑的。
查明事情的相关证据后,长老团就会决定是否成立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