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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是个受苦之地吗?守望台1987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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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启示录20章10节说“魔鬼会在火湖里受苦[或受刑]呢?”’正如我们所知,火湖既是象征性的,按理说来受苦也是象征性的。
在圣经时代,狱卒往往以严刑折磨囚犯,因此他们称为“掌刑者”。耶稣在他的一个比喻中说到‘交给掌刑的’(希腊文“巴沙尼特斯”[ba·sa·ni·stesʹ],原意是“掌刑者”,此词为若干译本所采用)。(马太福音18:34)有鉴于此,启示录说魔鬼和其他东西在火湖里“受苦[或受刑]……直到永远”,意思其实是他们会永远被“监禁”在第二次的死所代表的完全毁灭的情况中。圣经谈及魔鬼、亚当遗传下来的罪和不肯悔改的恶人都要遭受永远毁灭——“监禁”在火湖里。——可参看希伯来书2:14;哥林多前书15:26;诗篇37:38。
了解圣经所使用的象征说法可以帮助我们明白耶稣谈及罪人会被“丢在地狱里,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是什么意思。(马可福音9:47,48)在这里译作“地狱”的希腊原文是矶汉拿(geʹen·na)。以此为名的山谷位于耶路撒冷城外,被人用作垃圾倾倒处。山谷里昼夜有火烧毁城里人倾倒的垃圾。人们有时也抛下被视为不配受埋葬或不配得复活的罪犯的尸体。山谷里也有蛆虫;它们被视为毁灭的工具,但虫本身当然并非不死的!耶稣仅是以犹太人所熟知的事物去作生动的比喻,表示不肯悔改的恶人会遭受永远毁灭而已。因此,矶汉拿与“火湖”都含有同一的意思——代表永远毁灭的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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